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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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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珩。

    方珩方珩方珩。

    总是方珩。

    这是余烬最近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一而再再而三的,这让她很是有些烦躁。

    自从这人来到这里之后,自己的生活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也不遑多让了。原本她就像雨后树下一朵灰扑扑的蘑菇,安静而没有存在感,这是于她而言最舒服的生活方式。

    但那个方珩就像是一只松鼠,哪怕她藏在草里、树洞、甚至枯枝烂叶下,对方都能将她扒拉出来然后兴冲冲的抱回自己的窝。

    余烬知道自己的形容其实并不贴切。

    比如禁闭室不是树洞,方珩带她来的地方也不是温暖的松鼠窝,但这念头一经萌生便再也不能翻覆。她甚至觉得她牵着自己的手,挺胸抬头颠颠的往回走的时候,总像个满载而归的松鼠,不长的几步路甚至被她走的很有些“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

    那人每每来和自己说故事的时候,脸上那种温柔像是一束光似的。但偏偏说出的话却让人哭笑不得,日复一日的相处余烬算是看出来了,方珩总当她是三岁孩子……

    但哪怕松鼠很可爱,余烬却依旧觉得头痛。

    方珩是个好人,好人四舍五入等于麻烦的人。与好人相反的不是坏人,而是……平常人,和平常人相处起来不必顾忌,更让人觉得舒服。所以余烬更喜欢和平常人呆在一起。

    比如孙珍香。

    方珩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余烬其实挺“喜欢”这个教员的。

    这是个好懂的女人。

    孙珍香不喜欢别人违逆她,尤其是不喜欢说话时被人顶嘴,或是被打断,哪怕是和颜悦色的辩解都不行。余烬是见过旁人想要解释些什么,哪怕说话的语气并不冲,但教员的火气就像是被浇了汽油,蹭蹭的往高处燎,最后是火山爆发。那张嘴会喷着口水无意义的破口大骂,你会听到许多不常见的生殖器官、动物、以及你家人的随意组合。但余烬这个闷葫芦的性子反而让她少吃了不少苦,起码她从来没直面那些粗俗不堪的言语。“臣服”这一点,她做的很到位。

    但是,也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孙珍香需要一些存在感。你要适当的给她一些反应。她想要反应的时候,往往会鼻音很重的“嗯?”一声,一旦她有这举动,被训的人应该说一句:“您说的对”,得益于“哑巴”这件事,余烬不用说,她只要点点头,孙教员就会感到满意而继续说下去。

    只一点不好的是,孙珍香一讲起话来,总东拉西扯要很久很久的时间。她自己是坐着的,但被训的人往往要站一个早晨,还要忍受魔音贯耳,这是余烬觉得很难以忍受的地方。那怕是罚她去操场跑圈呢?

    而孙珍香和她没什么大的冲突,因为余烬实在是很听话的。让她帮那些“打过招呼”的人顶包受罚,她从没什么怨言,也不反抗,更不会有烦人的亲属找来理论。原本孙教员也想过让她帮别人写检讨的,但一想到这人是个傻的,索性也作罢,只让余烬受些体罚。

    比如罚站,比如跑步,再比如去帮忙换水洗衣服或是干些重活……这傻子别看长得又矮又瘦,但却是个能干活的,孙珍香不止一次觉得这小姑娘以前,大概是做过农活的,否则这么小的孩子,手上怎么会有茧子呢。既然能干活,人又傻又听话,孙珍香自然是不怎么凶她的。

    但那能想到,这傻子竟然有坏心眼,竟然和新来的警官装可怜打小报告,尤其是打小报告这一点,这是绝对不能忍的。等那傻子回来,看她怎么整治她。在这里,权利在她手上,还怕治不了一个小鬼么?方珩固然可气,但大概是管教小鬼们太久了,一时间她这脾气忘了收敛。倒是忘了这人不在她能管制的范围里。就算上报,也只能罚那新来的写个书面检讨。

    方珩没想到人生第一份检讨是在工作之后。或者说,她没想到她的人生里还有写检讨这一项。人生境遇可真奇妙啊。她想,要是让学生时代的同学、老师知道,当年一直写xx代表发言、xx获奖感言、xx日国旗下讲话的好学生方珩,还会有这么一天,不知道那些人会怎么想,眼珠子怕是要掉出来。

    乖乖女乖了这么多年,这会儿却不想再乖了。

    三千字的检查?呵呵,凭什么。

    方珩文笔不差,她大笔一挥,格纸上洋洋洒洒的落下五千字都根本就没有停过几次。那文风颇有古时檄文风韵,文绉绉不带一点脏,却骂了对方一个狗血淋头。写完了,看了两遍,自觉满意,便夹在了常看的书里打算明天交上去,然后好好欣赏姓孙的那人的脸色。

    躺在一边的余烬:“……”

    她看着写检讨的那人斗志昂扬、行云流水,就知道这检讨要坏……

    她在心里无声的叹了口气。

    方珩做事的时候很专注,再加上余烬的安静是那种仿佛不存在一般的安静,以至于方珩写完了自顾自的欣赏了几遍,才突然意识到这里还有个旁人。她的表情突然就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刚刚的举动实在是有些傻气,哪怕是对着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她依旧很有些窘迫。

    她余光看了眼病床上的人,还好,那人垂着头,大概是没看到的。

    方珩随手把书放在一旁,起身向着余烬走了过去。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窝在这里——一张明显不适合看书写字的桌子上做事,明明她的宿舍有标准的办公桌,明晃晃的护眼灯……

    学生时代,方珩见过不少朋友在宿舍的床上抱着书和笔记本忙碌,有的效率也不低。但她不行。她喜欢去图书馆,那种有氛围的地方,她想要看书写字码论文的时候,都会在适宜的地方,这和方老头的教育脱不开关系,但这一刻,她明显破了例。

    “余烬。”她叫她。

    对方抬起了头,额前的碎发轻轻咬了咬,眸子掩在碎发下,也许正注视着自己。

    “对不起……”她轻声说:“时间太晚了,今天可能没办法给你讲故事了。”

    余烬依然是沉默,像是默许,又像是无声的控诉。

    其实是前者,但方珩觉得是后者。

    僵持了几秒钟,她抬手随意抽出了一本:

    《狼来了》

    于是她再一次坐在床角,声线轻缓温柔,像是唱诗班对圣徒的礼赞。

    余烬是知道这个故事的。

    其实方珩和她讲的很多故事她都看过的,她很小就不上学了,却因为任务的缘故,有人教她识字。她最喜欢的事就是泡在图书馆里。那时候,图书管理员总会在隔一周的每个周三周四,见到一个小小的身影,风雨无阻。那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她是最早进图书馆的人,也是最后离开的人。

    但方珩的故事有点不同,放羊的小孩子最后没有被狼吃掉,而是在被路过的村民救下了,他认识到了错误,再也没有说谎骗人。

    是个温柔的结局。

    “小珩啊,你还不走!”徐安秋的声音隔着门远远的传来:“你要睡在我这啊!”

    “好的好的,马上来……”方珩招呼了一声,冲着余烬歉意的笑了笑,然后伸手帮他掖好被角。“晚安,好好休息,余烬小朋友。”

    “方珩我锁门了!你别出来了你!”

    “啊……我来了……”说完,她就小跑着出了病房,关门的声音却依旧轻缓。余烬依稀能听到她在和人说:“她快要输完了,麻烦帮忙换下药……”

    余烬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海放在桌上她一整晚的成果,心里开始数数。

    一、二……

    数到了一百,方珩也没有回来。倒是一个小护士姗姗来迟,她帮余烬重新换了好大一瓶,出门的时候发出震天响,然后是落锁的声音。

    余烬眉心微凝,她看了看手上的输液管,又看了看门外。没人。余烬拉开被子,下床,拿起了输液瓶向着桌子走了过去。她打开了方珩的书,抽出了那份检讨。

    一分钟、两分钟……

    余烬的眉头拧成了包子。

    良久,她放下检讨,又站了一会,然后看了看自己手上留置针。她想,碍事的东西。

    她动作娴熟的拔了针,然后坐了下来,捏起笔,对着方珩的笔记,在还剩下不少的信纸上写下了一个字,然后是第二个……直到那张纸已经密密麻麻的写下了小半张,余烬才似是满意的端详了一会。然后撕掉,一笔一画的重新书写起来。如果方珩在这里的话,一定会震惊于这个“傻子”的书写速度,以及纸面上……

    那是和她一模一样的字体。

    不知过了多久,余烬瞄了一眼那输液瓶,估摸了一下时间,然后又是一阵提速,可偏偏如此高速的书写速度,那字迹却并不见凌乱。

    凌晨时分,有护士打着呵欠进来收针,原本以为那药应该还有一些的,却发现竟是已经到头了。而病人正抱着一本书傻愣愣的坐着。小护士一阵庆幸,这傻子都不知道叫人,要不是自己来的及时,怕是一会那血都要回流了。

    这是最后一瓶,她帮女孩把输液瓶拆了,无意间瞄了一眼她正捧着的书。幼稚的卡通图画,是个耳熟能详的寓言故事,《狼来了》。她家里五岁的小侄女都不看这种,那看的都是三语的图画书的。

    而女孩却专注的盯着这一页,对护士的进来恍若未觉。

    在那一页上,是几个村民找不到放羊的孩子,发现了狼的脚印。原来狼真的来了,已经把那孩子和他的羊都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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