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玄幻小说 > 冥游回忆录 > 第五十一章第章诛心游遇七月鬼开门

第五十一章第章诛心游遇七月鬼开门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七月鬼门大开,妖魔鬼怪到阳间来散散心,故七月俗称「鬼月」,凡事每多禁忌,怕冲犯鬼魂,世人如能时时刻刻敬畏鬼神,自然不犯过错。鬼门既开,游冥着书多少有阻碍,然有我济颠和尚在此,阴鬼自会避开,圣闻不必惧怕。

    圣闻曰:“鬼是人的化身,见怪不怪,怪自亡,我并不怕他们呢!”

    济佛曰:“那才好,快上莲台,准备游冥。”

    圣闻曰:“我已坐稳,请 恩师起程吧!……”

    济佛曰:“已到了,快下莲台。”

    前面是「鬼门关」,「鬼门关」偏门已开,亡魂拥挤夺门而出,个个脸带笑容,好像呼吸到新鲜空气一般。

    济佛曰:“七月鬼门关准开偏门,凡「平民区」之亡魂皆能轮班出游,每人好像出笼之鸟,故得意忘形,向阳境而来。”

    圣闻曰:“这些亡魂遇到我们为何都闪避呢?”

    济佛曰:“因我们身负 玉旨,毫光闪闪,故亡魂畏之。”

    圣闻曰:“是否地府鬼魂每逢七月全部放出呢?”

    济佛曰:“非也。七月鬼门虽开,但以放出平区亡魂为主,因平民区亡魂生前无任何功德与罪过,被安置于地府「平民区」,度人间般生活,平时不能离开署区,逢七月地官大赦,准其轮班渡假。”

    至于阴府鬼道在十五日始可部分出狱受普渡。「盂兰盆会」,即道教所云「中元普渡」,地府官员平时即有固定休假日,不在此限,此为阴府生活大概情形。

    济佛曰:“圣闻快上莲台,我们直赴「十六诛心小地狱」参观。”

    圣闻曰:“我已坐稳,请恩师起程。”………

    济佛曰:“已到了,快下莲台。”

    杨生曰:“遵命!狱官已来迎接。向狱官及诸仙官参驾,今日我们师徒又来打扰,请指教。”

    狱官曰:“客气!因逢七月,黄泉道上交通较为溷乱,二位辛苦!”

    济佛曰:“那裡!我们已在关外参观过,看见亡魂欢喜之情,足见自由之可贵。”

    狱官曰:“二位请入狱内参观,我再调案引证,以劝世人!”

    圣闻曰:“甚谢之!我看牢内罪魂悲悽惨容更甚于前日,到底是啥原因”

    狱官曰:“因逢七月,凡一般无罪阴魂皆能出狱游玩,这些罪魂生前也听人说七月是鬼魂天下,今日心想能够解脱轻鬆一下。

    那知,枷锁束缚,身无自由,羡慕他人放假逍遥,自己被关住,阴差无情,还是照样施行诛心之刑,故心愁肠结,悲悽尤甚。

    世人当提早准备,做好人,行好事,不要犯罪,死到地府暗无天日,更乏自由。因时间不早,我先调出二位罪魂出牢,自述前非。”

    圣闻曰:“多谢!鬼差无情,利刃剖腹,鲜血直流,惨不忍睹!”

    狱官曰:“我已调出二魂,快向济公活佛及阳间台中圣贤堂圣闻坦白述生前作恶详情,以登载「冥游回忆录」劝世度人。”

    男罪魂苏任迪曰:“说来无面子,我因中年丧偶,色心未泯,有一日,在乡村郊外,路遇一少女,一时色心大发,看四处无人,便向前拥抱,强拉入附近甘蔗园内,准备强暴,该少女一再挣扎哀叫,求我放开,因我已失理智,加以恐吓,如不服从将予杀死,最后其终屈服,而受我蹂躏。

    事后我甚觉得反悔,虽该少女无报桉查办,然我心愧,时常自责。不久因病身亡,魂到阴府,冥王大怒,因我已承认过错,所以无经孽镜台。

    直送五殿,判入「诛心地狱」十年,诛我「好色心、强姦心」,至今已受苦四年多,每日痛心悔过,但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已是来不及了!”

    狱官曰:“强姦处女,毁人一生,罪大恶极,虽你自责身亡,万恶淫为首,自投罗网,莫怨天尤人。

    劝世间之人,切勿犯此淫业,如有犯者应速在仙佛面前忏悔,立下大愿,或印赠阴律善书千部劝世,即可赦减其罪,否则地狱有份。再命第二位罪魂,快招出生前作何恶孽之事,否则严刑不贷。”

    男罪灵陈泽哭着说:“我痛苦万分,有话难言,因生前一念之差,造下滔天大罪,受苦不尽,恳请济公活佛解救!”

    济佛曰:“生前风流过多,逍遥无限,招来恶报,我从何处赦你之罪还是认命吧!”

    陈泽曰:“我太悽惨了,济公既不相救,我亦法,只好自招前愆。我生前为一位计程车司机,因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常常非为乱作,「嫖赌饮」样样齐全,尤为好色。

    在车内装黄色对白录音带,如遇单身女客上车,便予放,以挑逗引诱。有者遇此大骂我「缺德鬼」、「色魔」,但我幸灾乐祸,全无害羞。

    有一次夜裡,载到一位少女,生得甚为艳丽我色心大起,立即放出黄色录音带,并加快速,将其载至荒郊,以刀威胁而强姦之,如泡製有三次,不幸五年前一次超车,发生车祸,一命呜呼哀哉,立见牛头马面以铁锁扣而赴冥府。

    经过各殿审查而交来五殿,判入「诛心地狱」三十年,每日受苦,后悔已是晚,希望杨善生回阳后,转告阳人,生前所1所为,死后到阴间一一结算清楚,难逃刑罚造下大罪。”

    狱官曰:“此魂罪孽深重,被折阳寿十年,早收回地府,以除恶孽,待本狱受刑毕,将打入阿鼻地狱永不超生,世人应以此为鑑。

    色为万恶之首,凡不正之交,或强姦妇女或在车内播放黄色录音带等之恶行,阴律不赦,如不慎行,后日已是无法补救。”

    告诫众生不可心存恶念,行凶杀戮。这句话不仅仅是对精神世界的警示,更是对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行为规范的提醒。刑罚只能惩罚犯错的行为,但「诛心」之刑却是一种无形且深刻的惩罚,它是对一个人内心的折磨。

    济佛曰:“「诛心」之刑比其它之刑罚要苦万倍,世人切勿「昧心」做事,否则报应临头,悔之莫及。因时刻已到,圣闻准备回堂。”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