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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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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道声音几乎同时响起,突然被挤出去,又被踹了回来的裴煜。

    “小花,说这话!你良心不会痛吗?”

    甩锅甩的这么熟练,突然有些心疼以后的自己。要不还是散了吧?

    当然也就想想,看着好像重新焕发了新春的李莲花也狠不下这个心。就这样吧!就当我为你解毒受的罪,换你替我吃吃爱情的苦。

    我本想给你最好的,你却选了你最想要的。我不知道这个选择对不对?只希望你不要后悔。反正再差,也不会伤了你的性命。

    面对时晏总有种教坏小孩的即视感,李莲花有些尴尬的把手缩了回去。

    “阿宴回去了?”

    “叫得这么亲,你也不怕我吃醋?”

    已经进入状态的裴煜,一点也不觉得别扭了。

    “你连自己的醋都要吃?”

    “我不管,我就吃!说,我跟阿宴你更喜欢谁?”

    裴煜抱着试图讲道理的李莲花撒泼打滚,求关注!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喝,适当的作有助于提升感情。

    只要我不讲道理,你就没道理可以跟我讲。

    “我饿了,晚上吃什么?”

    讲道理不听心累的李莲花只得转移话题,招不在老,有用就行。

    明知道是借口,还不愿真饿着自己媳妇的裴煜。只得偃旗息鼓,招来刚好来送食材的二哈,接了一大盆海鲜。

    “这个没肉,不好吃!”

    李莲花站的老远伸长脖子往盆里瞅,脑袋大的螃蟹,手臂长的龙虾,粗壮的大钳子,看着就吓人!

    “接着!”

    闻言下意识接住一只大螃蟹的李莲花,大眼瞪小眼,在大钳子差点夹到鼻子前丢了回去。

    “阿煜!”

    笑趴得裴煜立马遭了报应,让丢回来的大螃蟹夹住了耳朵。

    “小花~救命!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好了,别嚎了!都让你电焦了。”

    气消了的李莲花,有些好笑得拿下挂在裴煜耳朵上的焦炭。白玉的耳垂溢出点点血迹,别说还有点雪地红梅的美感。

    “话说我怎么没事?你刚刚明明碰到我了!”

    “哦,你说这个呀!因为给你解毒用了我的血,能给你解毒得同时让你免疫了我的雷电护体。”

    裴煜随意地抹掉耳朵上的血珠,刚刚还有的细小伤口就已经痊愈了,恐怖如斯。

    “不用羡慕,等再过不久你的恢复能力也会如此恐怖。再厉害的神药,也要时间适应不是。”

    “为了庆祝我们感情更进一步,今晚吃海鲜大餐,包你满意!”

    裴煜戴好襻膊,广袖收了起来方便干活。十指翻飞,手术刀化为一抹流光若隐若现,眨眼功夫案板上的海鲜就已经处理干净。转头笑容灿烂而耀眼,朝门口的李莲花喊了声。

    “别光看着呀!过来把水果切了,天下第一高手的刀工不至于让人失望吧?”

    “来了!”

    差点溺死在那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中的李莲花,悄悄红了耳朵。

    顺手抽出吻颈切水果,再次遭到了爱人地嫌弃。裴煜按住李莲花放在腰间准备抽剑的手,递给他一把菜刀。

    “用这个,拿杀过人的剑削水果,你不膈应吗?”

    “这不是顺手了嘛,我给你搭把手。”

    说着内力一扫,案板上的海鲜就一一落进了锅里。都不用腌制弄配料的吗?直接炖?

    “算了,忘了你口味奇特,你还出去吧,别帮倒忙了,我今晚只想吃餐正常的。”

    无事可做的李莲花溜达到楼外,月朗星稀,凉风习习,马儿悠闲地晃着尾巴吃着草。

    心情好时,连月色都是美的,蚊子都那么可爱。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嘛!平淡而又悠闲。

    练了会剑熟悉熟悉恢复不久的内力,就像阿煜说的。人在江湖飘,有实力才有选择的机会。

    “小花,吃饭了!”

    “来了!”

    闻声收剑而立得李莲花大声回了一句,脸上的笑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

    自觉得端菜摆好碗筷,翻出几瓶阿煜爱喝的烈酒。或许是太匆忙,阿煜这次竟然没带从不离身的酒壶。

    第一次知道海鲜应该这么吃的李莲花,根本停不下嘴。想想之前自己做的,实在是太浪费了!早知道就该让阿煜做好再送来,少吃多少餐美食?

    两人你来我往吃得欢,不知不觉就开启了抢菜模式,成功吃撑了!抢得饭,吃来就是香。

    “好饱哦~小花我做饭你洗碗,我先瘫会。”

    “好哦”

    随意应了声收拾桌上的残羹冷炙,该收的收,该倒的倒,该洗的洗。

    怎么还有这么多酒?没开封!阿煜不是嗜酒如命吗?怎么会一口没喝,平常从不离身的酒壶也没带。

    “阿煜,你戒酒了?”

    “啊?是啊,这不是喝酒伤身嘛~”

    不对劲!早劝过多少回了也不听,这次怎么会这么突然就戒了?想问,又不知该不该问?从何问起?有些欲言又止。

    “不就戒个酒嘛!多大点事?你整天咋疑神疑鬼的?职业病有点重啊!”

    一如既往的吊儿郎当,眼中满是调侃之色,不见一丝心虚。真是我太敏感了?李莲花带着满肚子疑问洗碗去了。

    又成功躲过一劫的裴煜暗自唾弃自己,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不能怕疼!练个药人而已,至于用酒精麻痹疼觉吗?丢不丢人?

    其实他很讨厌喝酒,酒精会影响他手术刀的精确度。

    裴煜从小痛觉异于常人,别人的一分疼在他这里是十分的疼。小时候难免磕磕碰碰不懂表达,动不动就掉眼泪。

    父母有了弟弟就没那么多的精力分给自己了,一次两次还可以安慰。次数多了就只会告诉他男孩子不能怕疼,不能掉眼泪,会遭人讨厌的。哭闹了几次没人理,自然就学会了懂事。

    等大了又来怪自己太懂事,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他们偏心弟弟是因为付出的最多,最上心。

    也是好笑!

    纵使心如明镜,到底有些意难平。

    “阿煜,你十年前不是中过毒吗?碰到黑店那次。”

    啊?有吗?这咋圆?完全没印象的裴煜,懵逼都不敢表现出来。就怕一个不小心露出了马脚,被小花发现肯定不会再喜欢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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