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他要写小说了
他的字实在是太难看,而且,拿笔写字,总是觉得很不适应,所以,现在看来,他是要好好练字了。
让他抄什么道德经山海经,那是不可能的,晦涩难懂,而且还看不懂。
所以,他打算写红楼梦。
应该很多穿越的人都写过红楼梦吧,他看过穿越的书和电视剧,似乎都很不错的。
秦风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只是,他无法默写出来,毕竟只是看过而已。
他大概记得故事的主线,只是,红楼名里的很多人他都忘记了,不过呢,知道梗就可以了,翻写就是了!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云袖在旁边看着,公子写字的样子,真是英俊。
但是公子的字,未免也太丑了。
红楼梦是什么?
公子是要写书吗?
看到秦风写着难看的毛笔字,有时候还会停下来思考一下,再继续写一段。
有时候,写了一段之后,放下笔,到外面去走走,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等到思考的差不多又回来写一段。
就这样,一转眼,就到了天黑了。
红袖把蜡烛点起来,在旁边给秦风研墨,之后,轻轻的走出去,让人准备晚饭。
秦风写了一整个下午,才写了第一回。
这实在是太难了。
没想到,拿枪的手,变成拿笔之后,这么难。
还有就是,他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对于红楼梦的印象也不是很深刻,所以,他只能根据主线,再自己想一些情节,这写起来,自然就有些困难了。
幸好他家大业大,衣食无忧,不用为生活奋斗,以后有的是时间写。
等到秦风放下笔,天都要黑了。
他揉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腕,看着一张张排开的纸,他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成就感。
这字是写了许多的,虽然字不好看,可是,故事好看啊。
秦永威从外面走进来,他们在餐厅里坐下,“今天,爹跟那三大粮商喝茶了,他们说道枫儿的才华,却没有了之前的赞赏,好像都很质疑的样子……哎,众口铄金毁销骨啊……”
秦风淡淡的说道,“小事,不足挂齿!”
“这可是关乎名声的大事啊!”
“爹,小娘身体怎么样?”
“还好啊,我们现在说的是你的事!”
“你要让小娘多走动,心情要好,还有,也可以带她去天然居住一段时间!”
秦永威看着秦风,秦风有些尴尬。
“哎,只是作诗而已……”秦风妥协了。
秦永威笑了,“哈哈,风儿果然是有才华的,看,这是贤王府的请柬,拿好了!”
……
百花楼。
外面下着雨,而阁楼里的素素姑娘,正在吟唱着秦风写的南歌子。
一曲终了,语音萦绕。
“好,素素姑娘琴技高超,唱功了得,堪比天籁之音啊!”
房里除了素素,还有两个少年,说话的少年,穿着一身华服,眸子很有气势。
他叫君九渊,他是当朝亲王君临的长子,十七八岁的年纪。
他旁边的那位少年,眉清目秀,看起来很斯文。
一曲终了,素素才放下琴,站起来,给两位少年倒酒。
这不是百花楼的酒,是世子君九渊带来的醇香酒。
“这就是那秦风写的词?”斯文少年问道。
“是的,前段时间,少阳四大才子为赵公子饯别留下的,听说,这是秦公子的佳作!”
斯文少年没有端起酒杯,而是茶杯。
“这词,妙不可言,姑娘弹唱也浑然天成!”说完,就看向君九渊,“请柬送了吗?”
“送了,但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啊!”
“为什么?”斯文公子有些奇怪。
“少阳书院蹭邀请他参加诗会,被他拒绝了,而且,三大才子亲自去请,都请不来……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心虚……毕竟以前他就是少阳城赫赫有名的纨绔子弟啊,他做的那些荒唐事,要是我是他老爹,估计都要打断他的狗腿。这后来呢,跟蒋姑娘跟你说的一样的,就是,现在这少阳的人都以为他是找人代写的诗词!”
君九渊耸肩,又道,“外面人所说的,我也相信了,我才不信会有什么天才呢,这家伙,都没好好念过书,现在说他会写诗词,这不是开玩笑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