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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篇 第二十三章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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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多天没有吃过一口热乎饭的宋千云,终于扛不住了,昏倒在了孙嬷嬷家门口。

    孙嬷嬷男人死的早,辛辛苦苦拉扯大一个儿子,前几年逃荒时又走散了。

    于是心生怜悯,就将宋千云带回了家。喂了几次米粥后,宋千云醒了过来。

    拾掇拾掇,一瞧也是个活脱脱的美人胚子。平常倒是勤勉,也帮孙嬷嬷提提水,砍砍柴。

    美中不足的是饭量奇大,大概是前段时间饿的太久,宋千云对食物的渴求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像的。

    平常糙米饭就咸菜随随便便一顿就能吃上三海碗,十个杂粮窝头三碗稀饭也勉强能顶到下一顿开饭。

    孙嬷嬷本来准备半年的口粮,自从宋千云来了后,一个多月就见了底。

    孙嬷嬷和李庄主家里的管家有点关系,便在李府谋了一个洒扫管事的职务,管着十多个小厮丫鬟,也算是有点地位。

    一次听李管家说,庄主不满两房小妾只生了两个闺女。打算选个黄道吉日,再纳一房小妾,弄个儿子出来。

    于是,想着把宋千云介绍给李庄主做小妾。这李庄主家大业大肯定能养活这个饭量极大的闺女。

    要是宋千云肚子争气,来年再生个大胖小子,自己下半辈子也不愁吃喝了不是。

    当晚孙嬷嬷就把这事和宋千云说了,本来宋千云觉得自己这样白吃白喝好像在欺负老人家,也挺不好意思的。

    听说过门以后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白米饭管饱。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至于给人做妾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也懒得去想……

    不过根据自己读了千八百本书的江湖经验,既然包吃包住,应该就和在山上做徒弟一样吧?

    孙嬷嬷找到李府管家运作一番,把宋千云一顿夸,说是能吃能干。

    就凭那两膀子力气,铁定能生儿子没跑了。

    李管家可是庄主李有财的得力助手,大部分事都可以一手敲定。

    跟孙嬷嬷回家看了一眼,虽说宋千云长的没话说,可浑身没有几两肉。一看就是那种没长开的丫头片子。根本不符合自家老爷对丰乳肥*的痴迷口味。

    可吃是真能吃,那比脸还大的海碗看的自己眼皮子直跳。饭后一手一只,寻常男人都拿不起来的两满桶水,跑的飞快。除了生儿子这件事无法当场确定之外,其他的到也是真的。

    李管家知道自家老爷根本不缺女人,缺的那是儿子。

    只要能生儿子,自家老爷也不会计较这些,便又向孙嬷嬷确定了一下。

    孙嬷嬷把胸脯拍的乱晃,说自己早年当过稳婆,什么女子能生儿子,自己都不用瞧上第二眼的。

    于是,宋千云就在张玄灵口中那个诸事皆宜的黄道吉日,怀揣着吃香喝辣的梦想,穿上嫁衣坐上了去李府的花轿。

    然后因为梦想与现实的差距,砸晕李庄主,翻墙潜逃踩着张玄灵,因其一声嚎叫暴露了行踪。最后本着天大地大吃饭最大的原则,选择坐以待毙。

    李青云二人算不得无辜,遭受无妄之灾,只怪出门看错了黄历。

    时间一晃回到现在,三人围着火堆坐着,有些潮湿的柴火发着啪啦、啪啦的声音,旁边用木棍插着五个烧饼烤着,李青云打开油纸包,里边是昨晚两人吃流水席时,张玄灵打包带走的那只烧鸡。

    李青云看了一眼手里的烧鸡,又看了一眼脸色依旧苍白的张玄灵。没有由来的想起一句:吃不了兜着走!

    突然觉得以后吃流水席,还是不要打包带走的好……

    把烧饼和烧鸡烤好后,李青云撕下一只鸡腿留给张玄灵,拿起三个烧饼和剩下的烧鸡递给宋千云说到:姑娘给你。

    张玄灵觉得李青云做的不对,人家力气是大了一点,但好歹也是个姑娘家,你把人家当饭桶啊。这不是侮辱人吗?

    谁知宋千云一把将吃食抓过去,两口一个烧饼就下肚了,看得他是目瞪口呆。

    李青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毕竟昨晚宋千云一口咬掉半个猪头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篝火袅袅,夜幕降临。李青云说自己守夜,让两人安心入睡。张玄灵也没客气,直接裹着个羊皮毯子入睡了。

    宋千云害怕心黑手辣的李青云,趁自己睡着了报复自己,毕竟是他先拿刀砍自己,后趁自己睡着打闷棍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虽然瞌睡的紧,依旧使劲瞪着眼睛。

    第二天早上,李青云烤着四个烧饼,看着脸蹭在石壁上,流着口水呼呼大睡的宋千云,忍不住笑了一下。

    一扭头发现,张玄灵不知何时已经醒来,连忙收起笑脸,做贼心虚地翻了一下烧饼。

    宋千云闻着烧饼的香味醒来,手忙脚乱地擦了一下脸上的口水。

    三人吃完早饭,张玄灵经过两夜一天的休息,面色终于有些红润,已经可以慢慢走路。

    包里的干粮只能再顶一顿了,两人一合计,还是先回青山城再说。

    李青云砍了两根山竹,做成齐眉高的手杖。毕竟两人腿上都结结实实挨了一棍,现在走路还不是那么利索。

    哪想宋千云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两根绿色小竹杖,脸上的眉毛皱成了一个疙瘩。

    虽然没有出声说话,但那表情分明是说,为什么就我没有。

    李青云只好又砍了一根。将三根绿色小竹杖放在一起后,宋千云的眉毛才分了家。

    就这样,三个瘸了的人,就杵着小竹杖,一瘸一拐的往青山城的方向赶去。只不过其中两人瘸的是腿,一个瘸的是脑子。

    李青云扶着张玄灵在前,宋千云背着包裹在后,经过两天的跋涉,一行人终于回到了青山城。

    李青云二人没说留的话,宋千云也没有要走的意思,毕竟世界那么大,遇着个愿意管饭的人不容易。

    晚饭过后,李青云收拾好铺盖,搬到了张玄灵屋里。自己的屋子,换好铺盖后,让给了宋千云。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半个月过去了,三人熟络起来,虽说宋千云话还是很少,但正常交流也是够了。

    三个头一次走江湖的人,就这样聚在了一起。

    俗话说得好:“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行走江湖,那不也得吃饭住店啊。”

    何况现在又多了个饭量奇大无比的妹子宋千云。

    虽说妹子的力气也很大,但是人家总归是个女孩子嘛。

    总不能让人家去码头抗包吧,毕竟这里还有两个大男人。

    无奈之下李青云和张玄灵两人,不得不一边在青山城周边地区找人,一边打打野物。

    回城卖了补贴家用,虽说少了点,但也聊胜于无。

    最不济,拿回去煮煮给宋千云当口粮,也能省下不少开支。

    坐吃山空这个道理,李青云二人还是懂的。

    两人身上是还有几百两银子,但那是出门历练的盘缠,若是花没了,还历练个屁!

    日子指不定又要回到千山镇那般,困在青山城做工。

    本来张玄灵说:“大不了,我们去做侠盗,去劫富济贫。”

    但仔细一想,但凡为富不仁的富豪大贾为了保护自己的家财,都养有武功高深家仆。

    二人又不会武功,虽说人手一本不知真假的武功秘籍,拿把兵器唬人,装装样子到是可以。

    若是真干起来,那就是送菜,两个人还不够人家一刀砍的。

    要是去劫掠那些辛勤工作的小本生意人,那和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打着侠义的口号,做苟且之事,二人还没有堕落到那种地步。

    于是,只好作罢。幸好,二人从小对打猎还是有所涉猎。

    除了前几日点子背,一无所获外,后来的每天都会有所收获。

    这日二人追逐一头野猪费了些时间,不过收获也是不小。

    天色将黑二人才满心欢喜的抬着一头二百来斤的野猪满身臭汗地归来。

    只是未进院门就听到院内小青凄厉的叫声。

    李青云还以为是遇见偷牛贼了,把肩上的抬着野猪的木棒往地上一扔,就破门而入。

    张玄灵随后也双手紧紧握着那根刚刚抬野猪的木棒跳了进来。

    然而院内并未见到外人,映入眼帘的是衣衫有些凌乱的宋千云,和被其一只手摁在地上一脸幽怨的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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