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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一男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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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烟坐在潭水边的岩石上呆呆的看着平静的潭水,不知是在回忆昨夜潭水中的欢愉还是思索以后的事。暮暮迈着轻快的步子过来坐到暮烟的身边,亲热的叫了一声“姐”

    暮烟没有动,神情也没有太多变化。依旧看着潭水出神。

    暮暮似乎对暮烟的反应并不在意,自顾自的说:能看到姐姐,我真的太高兴了,暮族一定会强大起来的。

    见暮烟没有反应,暮暮直接道:我喜欢天风,我已经宣布天风是我的男人了。从逃出黑松林的那天起。我们就在一起了,就象你昨夜看到的那样。

    暮烟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心里堵的慌。

    暮暮知道暮烟在听,依旧在说:我知道姐姐早就喜欢天风,而天风又是你身体的开路人。但我以为姐姐被黑山卫杀害了,那就由我来代替你喜欢他吧。这怪不得我。

    暮烟没有动,也没有说话,眼睛模糊了。

    暮暮知道暮烟的痛苦,依旧兴高采烈的说:我们都喜欢他,但那又怎样?我们可以共同占有他。他是我们两个人的。不是吗。

    说着暮暮抱住了暮烟大声的说:姐姐不会这么小气吧?

    暮烟没有动,也没有说话,眼泪流了出来。

    暮暮又道:你不说话那就是同意了,今晚天风是你的,我来守夜。

    暮烟转过头看暮暮,流着眼泪脸上却戴着笑:你这么做,天风知道吗?

    暮暮听到暮烟这么说反而激动起来,瞪大眼睛提高声音一副理所当然道:还用他作决定的吗,我们可是黑族二虎,你我同意就行了。还用问他吗?他不过就是一个男人而已。

    暮烟破泣为笑道:妹妹,你比我虎。

    两个女人抱着笑了起来。

    好一会暮烟突然想起什么道:我们这样做了。怎么给黑族交待。

    交待什么?

    暮氏族人只能娶黑氏族人的族规。

    管他呢,回去后,我就是黑族长,一切族规由我说了算,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回不去就死在这里,说的再多还有用吗。

    暮烟点头赞同,妹妹看的很透,说的在理。

    地上一条挖出来的简易火坑里,腥红的木炭上跳动着火焰,新放入的木柴缝隙里喷出一条条的细烟,细烟碰到炭火上的火焰,马上变成一朵焰火燃烧起来,一大滴油珠落在炭火上,冒起一大蓬白烟,并暴出滋滋的声响,火坑外的架子上一整只剥洗干净的土鹿被穿插在内的树杆带动着缓慢旋转,风一手转动着架子外的杈丫,另一只手不时的挤压着手中新鲜的酸青果,黄色的酸青果汁滴在看起来焦黄的鹿肉上。腾起一股股散发着酸味的热气。

    不远处暮暮与暮烟坐在一起下商量着下一步的计划。突然暮暮小巧的鼻翼扇动了两下,转头看向那只外表焦黄的土鹿身上,两眼放光。丢下暮烟就跑了过去,与风并排坐下,并依在风的身上,亲昵的叫嚷着:我的男人,可以吃了吗。

    还得等一会。

    我要这个大腿,两个都要。暮暮贪婪的说着。

    暮烟狠狠的白了暮暮一眼生气道:我们在商量去不去黑山。

    暮暮浑不在意道:有你们俩呢,你决定吧,去不去我都行,说着依着风撒娇道:快一点啊,我现在就想吃。

    暮烟走过来坐到对面,看着暮暮生气道:你就知道吃啊。

    只要是风烤的我都爱吃,是不是啊。我的男人。

    风嘴角上扬露出微笑,也不说话,继续转动着穿棍上枝杈。

    暮烟看着暮暮抱着风撒娇,让风把烤土鹿上最好的部位留给她,就没好气的对风说:暮暮要的东西我也要一份一样的。

    成为中级黑王战士让暮烟的信心空前膨胀,黑森林中的黑山卫被她杀了二百余人,竟不敢再追杀过来。

    尽管暮烟知道黑山还有更多的黑山卫,还有四名与自己一样的中级黑王,暮烟也决定闯上一闯,如果真的是黑族长下令追杀几人,她不介意大开杀戒直接抢夺神兵。

    对于黑族长认可不认可并不是重要的了,既然黑氏族人破坏规矩要屠戮暮氏一族,那么就应该想到暮氏一族也不会再留手与客气了。

    暮烟自己成为中级黑王战士,风是风战士,暮暮虽然用光的所在的巫药,但有风在一旁照顾,暮烟也足够放心,毕竟天风已与两人结为一体,让暮烟再无所顾及。

    三人在水潭旁盘居了几日,足够的休整温存后。终于向黑山出发了。

    暮烟看着暮暮顺其自然的趴在风的背上,就生气道:你就不能自己走吗。

    我的脚还没好,不能走,暮暮说着。

    这几天蹦蹦跳跳的没事,现在一说走就马上还没好了,这不是故意的吗?暮烟腾的一下冒出火来大声道:自己走,我是去黑山不是去玩。

    你们是黑王战士,我哪里跟的上,从黑森林到这里都是风在背我的。

    风劝解道:不碍事,她确实跟不上。我背她走快一些。

    看看,我男人都说没事了。你瞎操什么心啊。暮暮瞪着眼看着暮烟。

    暮烟冷笑道:好,如果你觉得不累那你就背吧,我走的可是很快的,如果你跟不上,嘿嘿,我的有是办法。

    说完暮烟就风一样掠了出去。风也跟了出去。两道人影在丛林中穿梭。

    暮烟压着脚步跑了一会回头发现风就跟在身边不远处,看样子很是轻松,心中讶然,暗自腹诽:行啊,那我们就来比试一下吧。

    暮烟加快了步伐,如一只青鸟穿过丛林,风加快了脚步,紧随其后。两道人影一先一后在丛林中飞奔。

    暮烟的速度越来越快,终于达到了自己最快的速度,暮烟感觉着从脸庞掠过的风声,那一瞬,皮肤上受风吹而起的鸡皮疙瘩消失,皮肤上的毛孔打开,感觉到风的流动。

    在暮烟的四周纷杂的气味变得有序,似乎变成一个由气味组成的有序世界,那气味粘染到皮肤上,而皮肤似乎都能感觉到那种气味的味道,暮烟选择在丛林中气味流通的通道中穿过,没有了花力气去躲避障碍,暮烟的速度蓦的提上一倍,如箭一般的穿过丛林。

    暮烟很喜欢这种感觉,放开身心心情的用皮肤去感受这一切,就在暮烟陶醉在这种感觉之中时,噫,身后的风就象空气中的一份最浓郁的气味一直在自已搅起的气流中游走,自己快,天风就快,自己慢天风就慢,就象自己飘起的长发上的一颗灰尘,在拉扯着他前进一样。

    暮烟很喜欢这股浓郁的气味。自己似乎也变成了一股气味,两股气味在空中追逐,游戏。这种空灵的感觉让暮烟陶醉。就象两个惺惺相惜的男女在草原上奔跑,相互鼓励,相互祝福,也许那就是甜蜜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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