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苦逼前女友
“欢迎进入“爱神专卖店”我们只兜售爱情,不承诺幸福。”
白衣男子脸上带着职业微笑,清洌嗓音悦耳而冰冷。
李可云睁着水汪汪大眼睛,直视着他。
“这里真是“爱神专卖店”?”
她右手还握着那张幽蓝色名片。
这张名片好像有魔法般,指引着她不由自主朝这里来。
“是。”男子利落回答:“我是这里的店长,见习爱神紫泪凛。”
“见习爱神?”李可云含泪双眸凝视着他问:“爱情也可以兜售吗?”
这太匪夷所思。
“世间万物皆有价,包括爱情。”紫泪凛将额前落发拨到耳后,得体的微笑着。
紫泪凛冷淡介绍起来:“我目前兜售的“苦逼前女友重生爱”套餐,正呼唤着你这样悲惨前女友来购买。”
“你知道,我是别人的前女友?”李可云惊讶问。
“当然。”
她倾其一生爱着和她青梅竹马的陆尔豪,甚至不惜为他未婚生子。
然而陆尔豪母亲王雪琴却嫌弃她出身,拆散鸳鸯。
以至于,她怀着陆家骨肉,被赶出陆家大门。
陆尔豪毫不知情,被王雪琴欺骗。
以为她背叛了他,另嫁他人,不久就移情别恋爱上其他女子。
她怀着他骨肉,受尽折磨和痛苦终于生下陆家骨肉。
然而孩子在一岁时早早夭折。
最后她也被残酷无情的命运逼疯。
再见他时,她已经是神志不清的精神病患,而他已是佳人在怀。
众人为治好她的疯病,为她寻找回忆。
他们点点滴滴重演过去,她能感觉到那个男人对她依旧有情。
只是方瑜的存在,让他无法正视对她的感情。
直到他为救她养子重生被枪击中,即将死亡时,他才气若悬丝对她坦露真情:“可云,我终是负了你的深情,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会还给你。”
想到她倾其一生所爱离开自己,她失声抽泣起来。
“为什么要有方瑜?你想夺回属于你的陆家少奶奶位置吗?”紫泪凛引诱她:“来吧,购买爱情吧。
现在买,还赠送你小包子。”
“可是我没有钱。”李可云哀愁垂眼睑。
她很想抢回陆尔豪,可是她太穷了。
“我不需要那种俗物,我只要你一滴幸福眼泪。”紫泪凛轻摇手指。
身为神灵,钱对他而言没有用。
他的任务就是收集前女友们的“幸福之泪”才可以完成见习任务。
“好,我买。”李可云听到不要钱,立刻答应下来:“那我要怎么做?”
反正不要钱,试试也无妨。
“我会帮你重生,让你重新和陆尔豪相遇相爱。”紫泪凛回答:“你要找到你的幸福,否则你就会消失。”
李可云缩了缩脖子,有点害怕。
紫泪凛凝视着她提醒:“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李可云稳了稳情绪,扬起俏丽脸孔,做了一个深呼吸坚定不移回答:“我要我的爱情,我要买爱情,请帮我重生。”
“选了就别后悔。”紫泪凛修长手指,在半空一划,一道紫光射出强光,令她无法睁眼,她下意识用手挡在面前。
李可云重重点头,她一定会努力的。
不仅仅是为了爱情,更重要是她不想死。
民国时期,魔都,小巷子。
“小妞,你好漂亮呀,陪爷乐乐。”
一根略带冰冷的手指,划过她姣美的脸。
一道恶心至极,令她恐惧万分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
酒气扑面而来,令人恶心。
她闻言,睁开眼睛。
面前英气逼人,酷帅有型的军衣青年,令她呼吸一滞。
她环视着四周,这个地方再熟悉不过。是东北陆家大宅的后巷。
而面前的这个人,曾经差点玷辱她的名节,甚至使得陆尔豪差点丧命。
赵子冲。
她愤怒在心中叫着他的名字。
她一向纯善,从来不恨任何人。
可唯独对赵子冲的恨,随着她与陆尔豪的有情无缘,相爱成怨,愈演愈烈。
她永远记得,她儿子高烧不退,奄奄一息时。
她跪在他面前,流着眼泪求他,出钱救救孩子。
他却无情将她最后一丝渴望都打碎,他残酷捏着下巴命令她:“给我做妾,我就救你那个拖油瓶。”
她虽然贫穷,但却骨子有一种可笑倔强,还有对爱情忠贞二不。
即便面临儿子重病,也不曾放下对陆尔豪的感情。
“少帅抬爱,可云愧不敢当。”丢下这句话,她施然离开。
然而她的逞能和倔强,却令她失去她孩子。
凭心而论,他的确有令人心甘情愿为他沉沦的魅力。
但她只爱陆尔豪。
这是她的命,她必须要认。
“放开我。”她一腿踢到他的小腿上,猛然推开他。
但赵子冲人高马大,她哪能奈何得他。
他纹丝不动,看着她涨红着小脸,宛如是个受惊却又佯装不害怕的小兔子,倔强又惹人怜爱。
“跟了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赵子冲抬起她下巴,邪气双眸里,透出一丝温柔。
他从来不信一见钟情,此时却如同情窦初开少年般狂野。
“滚!警告你,不要乱来。”
李可云被紫泪凛改了性格,再也不像前世般吓得泣不成声,只求他放过自己。
赵子冲这个变态,越是求他越是来劲。
简直就是疯子。
虽然她也有害怕,但她毕竟是重生。
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她此时并不绝望,反倒十分淡定。
她偷瞅一眼赵子冲手腕的表,已经下午五点。
陆尔豪很快就会来救她。
“小娘子脾气更火爆啊,我喜欢。”
赵子冲不仅不生气,还色眯眯盯着她。
好像要将她生吞活剥一般。
“你这变态。”可云怒骂他。
这个死变态,如果不是他,王雪琴也不会因此怀疑,她肚子里的娃娃不是土豪的种。
她也不会被赶出司令府。
“你越骂,我越喜欢。”
“你神经错乱。”
赵子冲正戏谑着李可云,只觉一只手至腰间滑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夺走他系在腰间枪套里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