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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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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浔看看窗外的倾盆大雨,又看看孟远岑,将手机往兜里揣,“好吧。”

    他快步走到孟远岑身边,补充一句,“谢谢。”

    “不用谢。”

    推开花海餐厅的大门,孟远岑撑开伞道:“来吧,委屈你和我挤一把伞了。”

    沈浔默默靠近了一些,双手环胸裹着外套,缩起脖子站在伞下,心想,倒也没有那么委屈。

    秋风把垂直的雨水全部挂斜了,伞只好跟随风向调整,可还是挡不住全部的湿意。

    孟远岑没有伸手去搂沈浔,只是用胳膊紧贴着对方的胳膊,伞面朝向对方倾斜,遮不到的皮鞋和裤脚被雨水洇出更深的颜色。

    两人终于走到电梯间,进入停车场,坐上主驾驶和副驾驶。

    车驶离停车场,晦暗的环境变得明亮,轮胎轧过路面的积水,车前玻璃上的两条雨刷器有一下没一下地刮着。

    “你家在哪?”

    “在青荷路那边,有一个小区叫翡翠花园。”

    “听上去很高级,很富有。”

    “富有什么?”沈浔戳破了孟远岑的幻想,“因为我们小区的玻璃都是绿的,又种了点花花草草,所以叫‘翡翠花园’。”

    果然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孟远岑忍不住清笑几声。

    结果没过多久,太阳在云层后若隐若现,积水开始蒸发,雨水慢慢没了踪影。

    孟远岑顺手把雨刷器关停了。

    原本在视线里左右摇晃的黑色条状物体,忽然间一齐规规矩矩地靠在窗边,沈浔透过车前玻璃看了半天的天空,又将目光投向侧窗盯上一会儿,终于确定自己的结论无误,“那个,雨好像……停了。”

    他皱着眉迟疑道,“不是说这场雨要下到晚上十点的吗?”

    孟远岑心说这是我编的,要是真下到晚上十点才怪呢,但他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甩锅,“天气预报总是不准。”

    沈浔恍然大悟,十分赞同地附和,“确实。”

    第五章 “彩色图谱。”

    十几分钟后,车上了高速,窗外的风景在飞速地变换,沈浔渐渐地开始不说话,将头扭向窗外。

    孟远岑一瞥沈浔的侧脸,只能看到半边干净分明的下颌线条,对方似乎没有想搭话的兴致,他也不再开启话题,只专心开车。

    二十五分钟后,翡翠花园,八栋。

    车平稳地停止,孟远岑正准备关空调,却又福至心灵地瞄了沈浔一眼,可能是身旁的人过于安静。

    睡着了。

    好像是。

    孟远岑哑然失笑。

    无瑕的皮肤,像是染过一层胭脂釉色的白瓷,脸颊处透露出微微的粉色,唇线宛如画家精心设计过弧度,海棠红从画笔笔尖过渡到唇瓣,冷艳又性感。

    那一刻孟远岑眼里的沈浔像是老照片里的影像——五官线条因为劣质像素而朦胧不可辨,只剩下发色的黑、肤色的白、唇色的红,冷冽地交织,明艳地对比,再悄无声息地入侵视线、占领心脏。

    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他已经连续两次被美色蛊惑,后知后觉意识到这点,孟远岑眼珠转了半圈,暗中掐断了这条单线思绪,出声提醒自己,也提醒对方,“到了。”

    等了几秒,没有反应,孟远岑只好伸手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沈浔?”

    沈浔蓦然惊了一下,神色还带着几分初醒时的迷茫,他扭头看孟远岑的同时,用指骨揉了揉眼睛,瞳孔才渐渐地恢复清明,“到了?”

    孟远岑耐心地再重复,“到了。”

    “谢谢。”

    沈浔强颜欢笑,暗道自己竟然能够在孟远岑车上睡着,也是尴尬,睡着的时候没出洋相吧?

    要怪就怪空调的暖风吹得人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而且这个点临近午睡时分,更何况,自己今天还早起了——在双休日的早上八点起床绝对可以算作早起。

    现在就是想赶紧转移话题,沈浔从肚子里挑挑拣拣,拎出了一句万金油式的问句,“你要来我家坐一下吗?”

    只是礼貌性地客气一下,甚至在问出口的时候,就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

    结果没想到,孟远岑欣然接受,“好啊。”

    沈浔有些出乎意料。

    两人一起下了车。

    沈浔在前面领路。

    孟远岑大步跟上,直到走到和对方“并肩作战”的位置,不过很可惜,“同一战线”的布局最终被逼仄狭隘的楼道分隔开来。

    楼道阴沉昏暗,沈浔视若无睹地路过一楼墙壁上灯的开关,在黑暗中熟练的穿行。

    孟远岑以为他懒得摸,正要伸手去碰,却见走在前面的沈浔心有灵犀般回头,“一楼楼道的灯坏了。”

    孟远岑收回手,失笑:“原来如此。”

    原来沈浔口中的“富有什么”并不是在谦虚,名为“翡翠花园”的小区其实有点破。

    至少从八栋破皮的白墙,水泥砌的楼梯台阶和三楼再次偃旗息鼓的楼道灯可以得知。

    沈浔的脚步停在门牌号“a302”前,他也说:“到了。”

    楼梯转角处的窗户是唯一的光照来源,斜上方几缕微弱的阳光还没来得及亲吻沈浔的头顶,已经率先碰壁,钻进斑驳的白墙缝隙。

    但是沈浔还是很娴熟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凭借着记忆,将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里,甚至连辨认正反的动作都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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