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零章 牛排和嫌疑人
“她原本沿着那边的小路自西向东走着,打算横穿过公园,但在距离大树20多米外的地方察觉到了不妙。</br>她慌忙试图逃跑,但很快崴了脚,掉了一只高跟鞋,就在这里,地上的泥土被铲起了一块,她摔倒了,但很快又爬起,这时嫌犯已经追到她的身边,两人发生了冲突,就在这些杂乱的脚印处。</br>接着她遭到了殴打,又被狠狠推了一把,摔得很重,额头撞击在这处树根,并在旁边留下了膝盖印,这里还有指尖印和手掌印,医院那边验伤的过程中应该能找到对应的伤痕。</br>之后她或许晕了过去,或许遭到了某种程度胁迫,总之失去了反抗能力,就在树下遭受了侵犯,之后嫌犯离开,往北边去了。”</br>杰克基本将现场当时发生的经过还原出来了,不过疑点还是有一些的,因为现场除了受害人的脚印,还有另外两种不同的鞋印。</br>一种像是常见的篮球鞋或者运动鞋,纹路比较常见,脚印很深,尺码很大,而另一种纹路比较简单,却并不常见,有点类似劳保鞋,当然在老美这边似乎应该叫做工作鞋。</br>还有那份装在锡纸盘中的牛排,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咖啡渣,似乎是哪家店里的特色菜,从新鲜度上看,应该也是今晚遗落在这里的,不知道和眼前这个案子有没有关联。</br>“那是雷蒙牛排店的,他们有一款特别套餐,就是使用特制的咖啡渣腌制牛排,那家店在哥伦布大道69号,很有名气。”</br>一直在旁伸长了脖子的卡塞尔举手抢答,一副很有参与感的样子。</br>“所以,我们的嫌犯范围被缩小到了几十个人,那些将牛排从店里带走的人?”贝克特问道。</br>“很可能更少,这种锡纸盘是可以重复利用的,通常只会出现在后厨,我们要找的人很可能就是店里的员工。”</br>杰克摇头否认,这方面他比较有发言权。</br>“或许我的新发现可以进一步缩小嫌疑人的范围。”一直低着头在地上耐心寻找线索的麦克·泰勒用镊子夹起了一个小小的金属环,上面还隐约粘有一丝血迹。</br>“这是什么?”</br>“看上去像是个鼻环?”贝克特有些不太确定将询问的目光投向麦克·泰勒。</br>“ok,刚好忙到现在肚子有些饿了,我请大家吃牛排,有人愿意和我走一趟么?”杰克摘下手套,笑着问道,随即一道有些强烈的期待目光炯炯的落在他身上。</br>“为什么要带上那个讨厌的家伙。”和杰克并排走着的贝克特颇有些不爽小声嘀咕,两人的身后跟着兴致勃勃的卡塞尔。</br>“难道你不是卡塞尔的书迷吗,之前你可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杰克颇为疑惑,印象中两人虽然谈不上一见钟情,但贝克特对卡塞尔的印象应该也不至于差成这样吧。</br>“或许我是看过一两本他写的书,但刚才那家伙显然是把我当成了他的那些脑残粉女书迷,问我想在哪里留下他的签名。”提起之前发生的一幕,贝克特脸上尤有余怒。</br>“呃”杰克不露声色的目光从这位美女警探略显单薄的胸前一扫而过,正所谓打人不打脸,卡塞尔这种行为确实有些过分,但也可能他之前只是在自己那些狂热的女书迷胸口签字签习惯了。</br>卡塞尔所说的雷蒙牛排店距离中央公园只隔了一个街区,三人只花了不到20分钟,就找到了地方。</br>“嘿,伙计,你们这儿有人戴鼻环吗?”抓一个普通嫌犯自然用不着fbi亮证件,现在开始是贝克特的主场了,她只是亮了亮警徽就得到了想要的答案。</br>“是的,有一个帮厨小子,在后面。”正在开放式厨房内忙碌的厨师指了指身侧的后厨方向。</br>贝克特一马当先推开了门,一个不超过20岁的黑小子正在里面清洗着餐盘,三人一眼就都注意到了他鼻翼上贴着的医用胶带。</br>“嘿,伱们做什么?这里外人不让进。”黑小子被吓了一跳。</br>“你的鼻子,是在洗盘子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么?”卡塞尔很来劲,从两人身后探出头,点了点自己鼻子说道。</br>“什什么意思?”黑小子顿时紧张了起来。</br>“我们是来找人认领失物的,你是不是丢了一个鼻环?”贝克特再次掏出警徽亮了一下。</br>黑小子转身就跑,没等到他冲到后门,早有防备的贝克特两步就追上了他,一脚正蹬在他的腿弯。</br>“我什么都没干!啊!”在黑小子的惨叫声中,他的手臂被扭到背后,贝克特的大长腿狠狠抵住了他的后背。</br>“嘶,这看起来好疼。”卡塞尔装模作样的倒吸了口凉气,仿佛被眼前这位美女警探压在身下的是自己一样,一旁的杰克暗暗摇了摇头,真受不了这家伙。</br>最后贝克特一手拎着一份打包的牛排,另一手将黑小子压进了
警车,之后审讯的活就归她了,杰克带了两份外卖,给依旧留在现场忙碌的麦克·泰勒送了一份过去。</br>再次穿过中央公园,他和卡塞尔告辞,开车去医院接上了汉娜,回家享用美食,用咖啡渣腌制的牛排味道相当不错,让两人都很满意。</br>第二天一早,两人先去了联邦大楼,跟朱巴尔销了假,又找达娜·莫热汇报了一下昨晚的案子。</br>考虑到最近确实没什么大案子,女上司只是提醒两人注意不要介入太深,避免引起nypd方面的反感。</br>杰克在自己办公室打了个电话给贝克特,询问了下审讯情况,出人意外的是,昨晚抓到的那个小黑子没有认罪。</br>他的鞋子和现场脚印相符,但这家伙声称自己只是在现场看到了昏迷的萝嫔和她掉落在地上的挎包,顿时心生歹念,翻出了里面的钱包,想拿走现金。</br>但这时萝嫔却突然醒来,和他厮打在了一起,混乱中黑小子被拽掉了鼻环,仓皇而逃。</br>“所以这个混蛋就这样把那个遍体鳞伤的女孩留在了那里,甚至没有想到打一个报警电话?”</br>在一旁听电话的汉娜气得杏眼圆睁,不管这家伙说的是真是假,从任何角度来看他的行为都非常恶劣。</br>“csi已经提取了他的dna,要证明他是否是凶手并不困难。”</br>杰克宽慰道,这种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想要破案需要一点运气,强健案比起谋杀案来,因为其某些特殊性,凶手很难不留下dna证据,尤其是眼下这种临时起意的,凶手一般不会提前准备安全套。</br>不过,这种案子通常也是积案最多的,因为案子发生后,很少会有受害人愿意主动报案,即便报案了,取证环节也是困难重重。</br>(本章完)</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