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婚礼和山鬼”
大火是这世上最残忍的东西,一场火焰,可以烧毁一切。
以至于哪怕是在梦中,她都会被那热烈的红色惊醒,醒后,脸颊都是湿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泪。
没关系,人间有一句诗句,朗朗上口,小儿皆闻。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不管是谁放的火,不管火烧了多久,只要春风还在,她依然可以再一次的催生原上草,她依然是那个明媚的少女。
冯婉拔下发上金簪,面无表情的在手腕上划了一道,鲜血涌出,滴落到脚下土地。
几乎是同时,她脚下破土而出一处屋舍。
是的,一处屋舍,破土而出,原先不过黄豆大小,之后渐渐长大,随着冯婉一步一步的退后,屋舍一点一点的长大,直到鲜血凝住,屋舍才没有继续长大。
冯婉用手帕轻轻的擦去腕上血迹,她的手腕上已经零零碎碎的布满了许多的疤痕,温润透亮的玉镯已经无法遮挡。
她的皮肤极白,温润细腻,手腕细巧,于此更是衬的那些伤疤可怖显眼,这些伤疤,就像是落在花朵上的灰尘一般,令明珠蒙尘,但是冯婉似乎并不在意这些。
她只是看着眼前的屋舍,露出一个十分满意的笑来。
一边的木云乔看着十分的震惊:起初他还以为眼前的这个十七岁的冯婉只是山鬼为了困住真实的桃花扇给予的幻想,还想着山鬼不愧是人间最为聪明且麻烦的大精怪。
十分懂得调拨人心。
怪不得修仙界中对于山鬼,有一俗称对琴师。
他起初天真,听着一词首先觉得雅致的很,再想着是不是山鬼果真是个诗人,不然为何有那样许多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都爱歌颂于此。
之后却被云府真人告之,之所以山鬼俗名琴师,是因为山鬼擅长窥窃人心,拨弄心弦,致使人心大乱。
而且山鬼狡猾无比,它会放大人心中原本微弱的不甘,令这种原本可以成为微弱憾事的情绪在某一个时刻变成强烈的不甘心,由此会为了这种不甘中计。
若是中计,要么心甘情愿和山鬼做交易,要么就会被山鬼困在身边永生永世。
即便是当真有的凡人可以醒悟逃脱,也是山中一岁月,世上已千年。
不少凡人转机中说,有樵夫山中砍柴,遇到老者对弈,樵夫驻足观看,不觉入神,待到回过神来,樵夫的砍刀已经生锈,放在一边的柴火也已经腐烂成泥。
有人解释说是这砍柴夫在山中遇到神仙,误入了神仙地,才有如此奇遇。可是这细细想来,哪里算是奇遇?
若是所谓奇遇,让你一眨眼之间家破人亡物是人非,整个世间徒留一人,无人知道你是谁,又无故人去相逢,请问你是活着?还是死了?
光是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
这哪里是什么仙人,分明是山鬼。
起初,木云乔以为冯婉是遇到了山鬼。
于是好人在一边施法,替她破了这一场幻境。
幻境破灭,待她明白过来那些过往种种早已经成为过去,物是人为事事休,她便能够幡然醒悟,离开山鬼的迷惑,到那时候,他再去替她寻回穆胥。
山鬼虽然强大,可是也有弱点,只要人心坦荡,恬然的接受过往的不甘、憾事和失去,那么山鬼的一切术法都会无用武之地。
山鬼和南柯梦不同,山鬼很懂得见好就收,知难而退,欺软怕硬。
它编造梦境,但是自己从来只做旁观。
才不会像愚蠢的南柯梦,演戏演上了瘾,最终自讨苦吃。
而这种想法,在冯婉说出“没意思”的时候,被及时推翻,也让他原本要迈出去准备现身的脚步停顿。
他决定再看看。
顺便瞅了一眼村落位置,有意思的是,尽管这桃花坡的布景被破坏,但是村落却还是好好的,依然是屋舍俨然,农田桑竹依旧,甚至那远处打铁的叮当声都还在这山鬼的幻境,倒是挺偷懒。
要么是偷懒,要么就是这整个幻境织出来的不坪村,最大的变数只有这桃花坡的婚礼,所以以不变应万变,最为薄弱的,也成了此处桃花坡。
或者说,最为薄弱的,就是冯婉。
既然变化的只会是桃花坡,那么被关在村落中的观音手,就在关一会也没关系的吧?
他慢慢走近了屋舍中,屋舍的布景依然是穆胥婚礼上的布置,一身嫁衣不变的冯婉坐在梳妆台前,低头在写着什么。
她十分的专注,不过即便是不专注,木云乔走到她身边她也不会察觉的。
她在一笔一划的写戏本子?
“冯婉和上官米皆无双亲,证婚人请来了江湖一位德高望重的青衫客,她有一好友,为小三,作为娘家人送嫁,她会从悦来客栈出嫁,良辰为黄昏,踏彩霞,乘坐花轿,一路到桃花坡来,由新郎上官米在洞房前等候,踢轿,于江湖人面前拜堂,送入洞房,新郎之后敬酒宾客”
敬酒宾客,然后呢?
是不是就是闹洞房,挑起盖头,然后洞房花烛啦?
木云乔等着她继续往下写,而冯婉却迟迟不肯落笔,直到吸饱墨汁的笔尖再也支撑不住,一颗墨滴晕染信笺,她才如梦初醒一般,小心翼翼擦拭。
她的脸颊发红,眼睛发亮,咬着笔杆迟迟不下笔,看起来就知道是想的内容很是不好意思呈现在纸上。
可是似乎得写在纸上,才能奏效啊?
冯婉想了想,大概觉得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先搁置在一边,另外取了一张纸在上头写写画画。
她在画一顶花轿。
她画的是一顶软轿,一顶二人抬的软轿。
软轿一般多出现在北方,它是在轿框的四周罩以红色的绫罗帷幕,这些红色的帷幕就叫做轿帏,多用红色的绫罗绸缎,上面一般都绣着“禧”字、金鱼闹荷花、丹凤朝阳、麒麟送子、富贵牡丹、事事如意等喜庆、吉祥的图案。
她画的十分的细致,连上面的刺绣的双囍都一笔一划的勾勒,看得出来,冯婉对于自己的婚事十分的上心,而且从落笔的从容和流畅来看,她应该画过不止一次了。
否则不会如此的了然于心。
一个未婚的姑娘,或许对于自己出嫁的嫁衣十分的熟悉,毕竟很多的女子都会亲自绣自己的嫁衣,但是不一定会对花轿的样式熟悉到这种程度。
而冯婉一一边画,一边喃喃道:“这次合衾酒就选用女儿红好了。”
此时此刻,围观整个过程的木云乔忽然蹦出一个在他看来十分离谱的想法:这不坪村中,难道已经办过不止一次的婚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