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29
合同法案例
1 甲厂为清产核资,临时雇请刘某清理库存物资,从中清理出一批不锈钢管。经与乙厂联系、看货,甲厂将这批钢管卖给乙厂,乙厂很快付了款。10日后,乙厂在提货时发现该批货属镀锌管而非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价格高于镀锌管的5倍),因而拒不提货,要求退款。经甲厂辨认,这批管确属镀锌管,系临时聘用人员刘某识别错误所致。但甲方认为,事前乙方已看过货,不能随便退款,同意按镀锌管计价退还多收的货款。乙方不要镀锌管,坚持全额退款。 请问:
(1)此案属于何种性质的问题?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本案属于因重大误解而为订立的合同。
2、甲厂临时工刘某误将镀锌管认作不锈钢管,(非甲方故意欺骗乙方)导致甲方误以不锈钢管与乙方签订合同;而乙厂也是在误认为不锈钢管的情况下才同意购买的。
3、此项合同对乙厂不利,故乙厂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
4、甲方关于维持合同,按镀锌管计价,退还余款的要求,如得不到乙厂的同意,便不能成立。故本案乙厂有权撤销合同和要求甲方退还货款。
2 2003年10月6日,甲在集市上购得乙的奶牛一头。当时,乙谎称,该牛是在03年7月25日配的种,已有近3个月没发情,现已怀孕揣犊。甲听信此言,当即以3000元的较高价格与乙成交。但待其将牛牵回数日,发现该牛又发情,并没有怀孕,遂找到乙,要求退牛还款,并赔偿自己饲养奶牛的草料费。乙辨称,牛是你自己相中当面成交的,不能翻悔,拒绝退还价款。于是,诉到法院。 请问:
(1)本案双方买卖奶牛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2)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参考答案
1、属于欺诈行为,可撤销。
2、甲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但撤销的意思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3、若撤销合同,买卖关系自始无效,双方各自返还从对方得到的财产。由甲将奶牛交还给乙;由乙退回甲的3000元价款,并赔偿甲饲养奶牛期间的草料费。
3 甲公司向乙自行车厂发西称:“我公司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车的最低价。”乙厂回电:“每 辆200元”。甲即汇款1万元,求购。后发生纠纷。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解析:本案中,乙只是应付对方请求而提供的一个商业信息,从该电文中不能确认己具有明确订约意图,因此不能认为乙厂函电是项要约,而甲公司按最基价汇款求购才是要约,而非承诺。
4 甲厂向乙大学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5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电教室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50元,但请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两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乙大学拒收。
问:1) 乙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 乙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参考答案
解析:1) 乙大学的回函为新的要约。
乙大学在回函中对原要约作出了修改,因涉及合同的标的,故这一变更为实质性变更,该回函不是承诺,而是反要约。
2) 乙大学的行为不违约。
乙大学发出新的要约之后,甲厂未就此作出明确的承诺,且甲厂的发货行为并不符合新的要约的内容,因此,关于“加装耳机”的新要约,甲乙双方并未达成合意,合同没有成立。
5 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请电复.”b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对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做任何答复,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
解析:买方的承诺无效,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和修改,已经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而a并没有进行回复,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6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