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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炮灰女知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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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紧急,刻不容缓。

    洛玥拉着男子沿着小路,向村子走去。

    既然他们称呼原身为知青,那现在一定是六七十年代左右,这个时候,男女关系可不像现在,一个不好,“流氓罪”的名头,就会被扣下来。

    男子明显也清楚状况,若是被村里人和知青们看到他和洛玥单独在一起,且他还准备……准备人工呼吸来着……

    洛玥又浑身湿透,到时候他有口难辩,最重要的是,还会坏了洛玥的名声。

    “那我们分开走,别让人看见,我就先回去了。胡知青你……你保重身体……”

    男人红着脸不敢看洛玥,说完便迅速地低下头。

    如此高大的身材,没想到声音却很小。

    说完,他急切的转身,临走之前,抛下一句,“我会负责的……”

    然后蹬蹬蹬地跑远了。

    ……

    留下洛玥在风中凌乱,甚至打了个冷颤。

    摇摇头,将思绪抛在脑后。趁现场无人之际,洛玥使用灵力将衣服裤子烘了个半干。免得在回去的路上,被别人看到她这副模样,在背后说三道四。

    “知青点在哪里?”由于洛玥还未接受记忆,现在她两眼一懵,便直接询问系统。

    【主人,跟我来。】

    还好这次系统比较靠谱,要不然洛玥也只能寻一个偏僻的地方接受记忆了。

    洛玥随手将长发挽成一个丸子头,脚步飞快的跟随系统。

    一路上,兴许是河流比较偏,洛玥并没有碰到其他的村民。当然,洛玥猜测,附近的人也许是被刘艳叫去救她了。

    总之,越少人看到她,反而对她有利。

    知青点比较偏僻,洛玥跟随系统到知青点的时候,门口正蹲着一位洗头的女子。

    听到脚步声,女子抹了抹进水的眼睛,见来人是洛玥,便好心的开口提醒:“你的房门没关,检查下东西,怕遭了贼。”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容易,村子里又有一些二流子,成日在各个村子里晃荡。

    他们东家拔几个蔬菜,西家偷点鸡鸭,让人恨得牙痒痒。偏偏这些二流子每次都很鸡贼,不能让人当场抓住把柄。每家每户也就只能关上门,锁上窗,不给他们机会。

    “我会看看有没有丢东西的,谢谢你!”因为不知道她的名字,洛玥只能简单的微笑着道谢,然后转身进了屋子。

    房子里有三个紧锁的房门,还有一个房间,大门敞开着。

    按照女子所说,开着门的房间应该就是原身住的地方了。

    洛玥进门,上锁,打开衣柜,一气呵成。然后又从中随意挑选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将身上还有些湿润的衣服换下。

    做完了这些后,洛玥坐到床边,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原身所在的时候,正是华国的七十年代。这个年代,大部分人家,都食不果腹,饿死病死的人不计其数。

    原身算运气好,家住在云城,父母都是工人,家里条件虽一般,但偶尔还能吃得起细粮,一个月也能吃上肉沫星子。

    家中除父母双亲外,还有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哥哥胡文锋。原身在家中,虽没有哥哥得宠,但也是父母关爱,老师欣赏的乖乖女。又因为平时成绩优秀,原身的性格被养得非常骄傲。

    然而原身再优秀,再受宠,也没有原身的哥哥作为儿子给父母养老重要。

    俗话说,儿子都是命根子,女人都是草贱子。这时候的人们,尽管上面发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每个家里的重心,在暗地里,可不会遵从是男是女都一样的说法。

    因此,在哥哥胡文锋强烈的拒绝下乡时,父母就将目光放在了原身的身上。

    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一番操作下来,原身也只能同意代替哥哥下乡,来到了永久大队的张家村,插队落户。

    因为愧疚,前几年家里还一直寄粮票布票还有一些城里的新鲜吃食给原身,后来哥哥结婚了,嫂子看不惯家里人给原身的那一份东西,便一直暗地里冲胡文锋发脾气,在嫂子怀孕后,为了照顾她的情绪,家里人便停了原身的补给。

    作为一个城里人,第一次接触乡下的原身很不适应。

    虽然并不想下地干活,但不干活就没有工分,光靠着家里的补给,也不够原身的生活。

    原身能怎么办,只能咬着牙,同其他女知青一样,起早摸黑,一天也就挣三四个工分。

    原身虽然干活不行,但她漂亮呀!细皮嫩肉的,皮肤又白皙,哪怕是后来经常下地干活,也没有被晒黑,在一众黑黢黢的村姑中,脱颖而出,被男生们暗自喜欢,被女生们排斥嫉妒。

    下乡几年后,知青们隐隐都听说,高考要恢复了。

    一直成绩优异的原身怎么可能错过这次机会,她也随大家一起,白天上工,晚上挑灯夜读,只为了考上大学,远离乡村,重返城市。

    然而一切都被一个意外打破了。

    原身意外落水,大队长的儿子张胜奋不顾身的从河里救了她。因原身迟迟不醒,张胜只能对她进行人工呼吸。

    恰巧这时,刘艳带着村里人和知青们赶到,看到了这一幕。

    七十年代,男女之风非常严谨,虽然张胜救了原身,但也破坏了原身的名节。

    故而,原身只能不情不愿的嫁给了张胜。

    碍着救命之恩的缘故,原身虽然不喜张胜,甚至觉得张胜是故意出现在河边,只为了败坏她的名声,但她也没有不知好歹的过度反击。

    张胜是大队长的独子,在家里的受宠程度在十里八村都屈指可数。原身嫁给他后,跟着沾了光,被派了个轻松的伙计,一天轻轻松松的也有个五工分。

    然而好运不长,张胜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原身想吃山上的野鸡,趁着家里人不备,独自上山,奈何他没有打猎的经验,被野猪撞断了腿。所幸被路过的猎户救下,才保住了性命。

    大队长儿子瘸了,在相邻几个村子里可是大事,被好事的婆婆们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还有人说原身就是灾星。

    这一说法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同。

    可不是嘛,又是落水,又是让张胜腿瘸,谁都觉得原身自带霉运。

    原身行走间,都会遭受到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大队长夫妇本来不讨厌原身的,现在也对原身十分厌恶。队长妻子本来想让他们离婚,但大队长觉得离婚对张胜的名声不好,况且现在张胜腿断了,一时又找不到比原身更好的女人,于是就让原身一直伺候张胜。

    张胜虽然瘸了,但不怪原身。原身却很愧疚,毕竟他是因为她才上山的,于是原身收起了偏见,每天精心的伺候他。

    大队长夫妇虽然还是不喜欢原身,但看在原身精心伺候他们儿子的份上,慢慢的也不再说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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