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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成为魔尊后,我欺师灭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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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挽风闻言,拧了拧眉,转身看向身后的寝殿。

    【宿主。】

    “重明?你这几天又去哪儿了,这什么鬼地方,我师傅怎么样了?修真界现在什么情况?你能不能想办法让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白染闭关,秦拾……已经去世,时越还一直在找你的下落。】

    “秦师叔……怎么会?不是有琉璃珠吗,琉璃珠不是可以救他吗?”

    【白染重伤,无力开启琉璃珠,药王谷谷主尚在闭关炼药……所以……】

    “不行,我必须离开这里,我要去找我师傅,我要解释当时的情况。我怎么可能是千胥呢?”

    重明沉默了许久。

    【原主的这具身体,确实是魔尊千胥。】

    千年前被冰封镇压在峡巫山,一直到几年前,一次意外,她从寒潭底部逃走,却因为身受重伤,失去了昔日的全部力量和记忆,身体也因为触发了自保的机制,幻化成一个几岁女孩的模样,在尧城外的小村庄浑浑噩噩地生活。

    在之后,便是宋挽风的魂魄进入原主的身体,之后的事情,宋挽风都是亲身经历。

    “所以,我的身体确实是魔尊千胥?”

    【理论上,确实如此。】

    “我的任务是收集三件神器,而复活真正的魔尊也需要三神器,重明,你让我做的任务,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白染原身神族战神,如今下凡历情劫,而你就是这劫难的契机,需要让战神断情绝爱,方可归位。】

    “什么意思?”

    【收集三件神器,恢复魔尊千胥的力量,搅动风云,让白染亲手……杀了你,断了自己的情缘,便可归上神之位。】

    宋挽风拧了拧眉,这什么破情劫,而且她和师傅是师徒关系,怎么又扯上了情爱?简直就是荒谬。

    “若是完不成呢?”

    【系统便会判定宿主任务失败,宿主若是希望自己能够早日修复魂魄,那便还是按照任务的规则来,我在你床上放了一样东西,你回去看看便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做了。】

    回到寝殿,宋挽风看着床榻上放着的话本,嘴角微微一抽。

    “什么鬼玩意儿?”

    嘴上虽然嫌弃,她还是乖乖打开看了起来,里面的内容大概就是师徒相恋,违背伦常,两人突破世俗,走到一起,但最后女主为了成全男主的大义,决定赴死……

    “简直就是荒谬,明明是两个人的感情,凭什么全让女的承担后果?我看这男子对她也未必真心,重明居然还想让我学这个女主?”

    但一想到她的任务,宋挽风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算了,不过就是一个位面里面的人物,任务结束,一切回归原位,她亦不会记得这里的任何人,任何事。

    不知道为何,宋挽风忽然觉得眼睛酸酸的,心脏也有些微微抽疼,她之前是不是也如此,忘掉过很多人?

    如此一动心念,宋挽风忽然脸色煞白,一手撑着桌子,额头渗出些许冷汗。

    在魔宫的第二十天,宋挽风的身体基本已经恢复,她渐渐也接受了这个现实,按照重明的要求,开始琢磨接下来需要做什么。

    “魔尊……不,小仙子,你让我拿来的魔族修炼心法,还有一些符咒之术,都在这里了,你现在肯相信我的话了吧?你真的是……”

    “闭嘴,我没承认我是千胥,但我要离开,必须修炼,是不是?”

    “魔宫位于悬崖底,要飞上去,若是小仙子想自己离开,至少也得是金仙的实力。”

    “哼,我肯定会离开的!还有,先前你救我一次,我亦在我师傅手中救你一次,我不欠你人情了。”

    流觞嘴角微微一勾,不再反驳,他千年前便是千胥身边的护法,千胥被冰封之后,他从未忘记过她,这些年,也一直努力寻找她的下落,终于……老天爷对他还没有那么残忍。

    她既然回来了,终有一天,魔族肯定会杀回去,为一千年前的千胥,讨回一个公道。

    时间一天天过去,宋挽风每天不是在魔宫的藏书阁,就是在她的寝殿,或者后山修炼之处,她就像是一片干涸的土地,不停地汲取滋润的营养。

    魔宫日夜不见光,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呆了多久,也不知道外界因为当日的事情,发生了多少大事。

    白染闭关三年,终于出关,第一件事,就是问宋挽风的下落。

    殿上一片安静,时越看了一眼师尊,沉默了片刻后,说道,“师尊,这三年,我每隔一个月都会下山寻找师妹的下落,可……三年了,还是没有任何消息,魔族这三年也没有出现过。”

    白染闻言,一下子攥紧了拳头,他闭了闭眼,冷声问道,“三绝派那边可有消息?”

    “没有。”

    时越紧锁着眉梢,摇了摇头。

    三年了,他并非没有想过放弃,当日师尊重伤,挽风师妹的情况也不好,也许已经被魔族杀害,可他始终不愿意相信她那样的人,会死。

    “我要下山一趟,若有事,用这个传讯给我。”

    白染将一张符咒递给时越,然后便消失了。

    魔宫所在的位置,他来过一次,上次来是为了琉璃珠,而这次,是为了她。

    比起多年前的萧条,魔族地界似乎多了一些生机,原本干涸的沙土,如今也有了一些绿洲,路上还能看到一些魔族的百姓在赶集,和人间普通百姓无甚区别。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白染换了一身玄色的魔族衣衫,他本就长得俊美,一出现就引来了不少魔族姑娘的注视。

    魔族和人的区别,大概就是她们更加善于表达自己的喜欢或者厌恶,不似人间女子的矜持。

    “好帅的小哥,不知可有婚配?小女子今年一百三十芳龄,不知公子可否愿意与小女子缔结姻缘?”

    “你都一百三十九了,还好意思说自己一百三?公子,我今年刚刚一百岁,才过了成人礼,而且我家中没有弟弟妹妹拖累,我父母愿意将所有积蓄都给我当嫁妆,你若愿意,今日我们便可以拜堂成亲……”

    “我我我我!!我是村里最漂亮的。”

    “你可拉到吧,咱们的魔尊可比你漂亮多了!”

    “就是就是,不如,我们把这小哥送给魔尊吧?魔尊也到了适婚年龄,若是成亲,为魔族诞下子嗣,以后我们魔界肯定能够更加繁荣昌盛!”

    “那可不成,护法对魔尊一片真心,这小哥虽然好看,但我还是喜欢魔尊和护法在一起。”

    “嗯,我也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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