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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章 化凡(周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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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清蝉的第二个魂魄来到了世界另一端的夏国,在夏国,他投胎到了一个周姓世家,父母给其取名周才。

    家族起初还算富裕,算得上是一方财主。不过可惜的是,这个年代正值战乱,外敌入侵,国家动荡,各地党派,军阀混战,整个国家弥漫着硝烟,普通百姓生在这个国家里,人人自危。周才也无福消受这天赐的福缘。

    周才在儿时依靠着家族的财富过得也算幸福,随着国家的日渐没落,周才也开始了所谓的奋进之路,所幸的是他在二十岁前过得比较顺风顺水。在机缘巧合下随着朋友一起前往东洋学习他国的先进文化。

    随着漂洋过海,终于来到了东洋,他选择了学医。

    之所以会选择学医,是因为他国入侵,祖国不敌,偏偏又战乱不止,其国人被侮辱是东亚病夫,周才以为,夏国不敌他国的根本原因就是夏国人的身体素质不如其他国人,若要强国,身体素质必不可弱。故此,他才将目光转向了医学。来到东洋后周才更是发奋图强,拼命的学习先进医术。

    时光如流水,又如白驹过隙。转眼间便过去了数年,周才也终于学有所成,告别了师友,他最终回到了故土。

    踏在故乡土地上的一刻,周才不自觉得深呼吸,这是家乡的空气,这是熟悉的气息。

    这天,周才在经过一处村庄时,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心生好奇,周才随即走到近前观看。

    走到近前,周才才明白这原来是一支婚庆的队伍。只是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支队伍的形象带着些许诡异。

    只见这支队伍里的众人身着红白色礼服,在队伍中央更是有着一匹瘦弱的黑驴,其上正坐着一位盖着红盖头的女子,透过盖头,周才好似听到了女人哭哭啼啼的声音。

    向前望去,只见最前方的那个领头的人其手里正抓着一只公鸡,周才不明所以,心想这或许就是当地的习俗吧。随着领头的人在前方带路,后面众人紧跟步伐,不断前进着。

    观察了一会儿,周才有些疑惑,若是婚嫁,为何不见新郎。心生好奇下,周才随即拦下了接亲队伍中的一人问道:“打扰了兄台,这既为婚庆,为何不见新郎?”

    那人似乎没心情搭理周才一般,随即翻了个白眼,甩了甩袖子将周才晾在一边继续跟随接亲队伍前进。

    周才吃瘪,但他还是不死心,又连续问了几个人,可惜的是,没有一个人给他回答。

    无奈之下,周才将目光转向了周围,正好发现街边有着三三两两的群众在也在围观。周才随即走到其中一人跟前,用着同样的话语问道。

    此人妇女模样,斜瞥了一眼周才,又好似怕触犯了禁忌一般,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这你都不知道,你是外乡来的吧。这是冥婚,新郎在结婚前就死了,婆家怕他在地下寂寞,专门花大价钱给他买了一个老婆,给他配冥婚。”

    周才大惊失色,接着说道:“既是冥婚,为何要用活人!”

    “现在是活人,明天就不是了。”说出这话时,只见女人的脸色丝毫未变,好似在说一件平常的事情。

    听闻此言,周才将目光转向其他几个看热闹的人,发现他们的神色与女人一般无二,好似见怪不怪般。

    反观周才,面对这种事情,他竟不知所措,这种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却如此麻木,好似见怪不怪般。他此刻的内心竟不知如何表达现在的情感,只是默默的想到:“让活人去送死,竟如此荒唐,难道这是应该的?”对此,周才有些不明所以,不知是自己的思想有问题,还是这些人的思想有问题。因为他们太冷静了,冷静到给他的感觉就是世界本来如此。

    最终周才怀着一颗疑惑的心离开了这个村庄。

    路途辗转,这天周才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回到家乡后的某一天里周才正和朋友在街边喝茶,不经意间发现路来路过的人们正手捧着数个馒头冲向菜市场的大门,周才不明所以,疑惑间追上大家的脚步上前查看。随着前方越来越拥挤,周才也停下了脚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菜市场。

    只见此时的菜市场大门前有着一处邢台,而邢台上正有着一个刽子手,刽子手下的是一个即将行刑的罪犯。周才疑惑不解,这行刑与馒头又有何瓜葛,众人拿着馒头又是何寓意。不明所以的他就这样默默得看着。

    时间终于来到了午时三刻,刽子手手起刀落,那名罪犯瞬间尸首分离,也就是在这尸首分离的一刻,台下原本寂静无声的百姓纷纷将自己手里的铜钱抛向邢台,吵嚷之声瞬间起伏,大家吵吵嚷嚷,处在最前面的人更是将手里的馒头递到尸体脖子断裂处。只见此时的尸体还未完全凉透,脖颈处还在往外喷发着鲜血。而刽子手则将脖颈对准邢台下的众人,使得这些鲜血不停的浇灌在百姓手中的那些馒头之上。

    只见拿到人血馒头的百姓纷纷露出了兴奋的神情,有些人的嘴角更是直接咧到了耳根,看他们的模样甚是扭曲。这种表情不像是人可以做出来的,属实吓了周才一跳。

    紧接着手握染血馒头的百姓纷纷大喊道:“谢谢青天大老爷。”其中更是夹杂着某些声音:“我儿子的肺痨有救了。”“我家男人治病的药有了!谢谢青天大老爷。”

    看到如此情形,周才庞然失措,瞳孔放到了最大,仿若失去了灵魂一般,自他出生以来,自认为见过了不少离奇的事,可今天之所见,却是直接颠覆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人性之丑恶怎会如此,在他的认识中,从未听说过染血馒头可以治病的。这些人用别人不幸,来获取自身的利益,先不管这染血馒头能否治病,这种行为直接颠覆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过了一阵,周才终于回过神来,转眼间来到众人近前大声的斥问:“这染血馒头何来治病一说,这是伤天害理!这是封建!”

    可惜的是,众人好似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依旧在争抢着那来自于刽子手手上的罪犯所溢出来的鲜血。

    面对此情形,周才像是孤家寡人一般孤零零地站在众人身后,只听其无声的呐喊道:“竟世道如此……”

    面对此种情景,周才无力的瘫倒在地,此刻的他回想起了自己出国留学的初衷,他的初衷,不就是挽救这个国家吗,可此时他的信念竟有了些许动摇,看着地上的灰尘,周才无力得说道:“嫁公鸡,血馒头,这样的国家,还有救吗?”这句话,像是在问别人,又好像是在问自己。

    就在这时,终于有一个人来到周才近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染血馒头可以治病,是这个地域的习俗,也是这个地域传统的医方,你又何必理会。”

    周才抬头一看,正是他的好友李钊。他有些不解,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这句话会从他的朋友嘴里说出,周才盯着李钊的眼睛问道:“你也觉得这人血馒头可以治病?”

    看着瘫倒在地的周才,李钊摇了摇头,接着将目光转向菜市场大门前的众人,说道:“不是我认为,是他们认为。从古至今,向来如此,他们的文化思维不是我们可以扭转的,走吧。”说罢,李钊再次将目光转向周才。

    此刻的周才双眼通红,他不明白!更不理解,他冲着李钊咆哮般得喝问道:“从来如此!便对吗!”

    此时的他才终于明白,夏国人的病不在身体,而在思想。可是思想的病如何治,思想的根源在于文化上,传统的文化,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想要拔除又谈何容易。

    李钊看着眼前沉默的朋友,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便带着周才回到住处。

    夜里,周才辗转反侧,反复思量,他将白天动摇的信念重新拿起来反复琢磨,终于,他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是的,他想明白了。

    他不会就这么放弃,思想上的疾病对他来说应该更有挑战难度,但是不论有多困难,他都要去拼尽全力,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周才最终决定弃医从文,想要治疗精神疾病,就需要治疗精神疾病的药。他决定开始写文章,他想要通过文字的力量来唤醒世人。

    周才在刚接触文章时,会因为语句不连贯,思想表达不清晰,而受到出版社和读者的嘲笑和讥讽。

    虽说如此,但他却一直在坚持,他明白,这个国家清醒的人不多,而他就是其中一个。他爱他的国家,他要拯救他的国家,他肩上始终担负着复兴祖国的重任。

    对于文章,他坚信,幼稚对于老成,犹如幼童对于老人,作品也是一样,起初幼稚,但决不是耻辱的。

    此后数年,他陆陆续续发布了许许多多的反封建文章,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唤醒世人。

    村门口的狗叫了,其他的狗也跟着叫了,不明所以,只知道犬吠,夏国人民就是这样,只要有人点火,就会有人扇风,这里面无关对错,扇风的人只想把事情闹大,然后看热闹。

    虽然周才的文章是反对封建,抨击现实,是为了唤醒人性,但是他写的这些始终不能被百姓所理解。

    所以他被抨击,人们都认为他是在离经叛道。他就像是黑夜中的一束光,光的出现,对于黑夜来说,就有罪。

    时光飞逝,历史的车轮持续前行,朝代更迭。

    所幸,在他死后,新的政权建立。

    而新的国家中思想终于得到解放,百姓的思想觉悟远超从前。随着打破封建,在新时代里,终于有人看懂了他写的文章。

    才明白,那不仅仅是文章,那更是治疗精神疾病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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