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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翩翩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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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何为道?何为一?何为二?何为三?何为万物?”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风光宜人,百花齐放。

    一位白衣少年坐在窗台上,慵懒地倚靠在窗边,沐浴着和煦的阳光,一手把玩着一块精雕细琢的羊脂美玉,一手捧着一本古朴典雅的道藏。

    他眉头紧蹙,望着满园春色怔怔出神,像是正在认真思考什么事情。

    少年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额头光洁,眉如新月,漆黑的眼眸深沉如夜。

    这副长相还算俊秀,不是那种能够让人一眼万年的模样,但是贵在十分耐看,仿佛看上一万年也不会使人厌倦。

    最惹人注目的是他握书弄玉的双手!

    那双手生得白皙温润,透露着高贵与典雅的气质,相比之下,就连手中那块上好的羊脂美玉以及那本道家珍藏典籍也显得稍稍逊色。

    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完全不像是一位男子的手指。

    如果他不是一位男子,用“纤纤玉指”这个词语来形容倒是再贴切不过了,不知羡煞多少爱美女子。

    少年身材修长匀称,只是不知何故,看起来稍微有些纤瘦,有几分文弱书生的模样。

    不过,更多的是像是一位翩翩公子。

    如果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他也属实当得起“翩翩”二字。

    可惜的是,在这座名为“武关城”的边城里,他的“大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少年名叫程志,出生于武关城三大家族之一的程家,是小城里大名鼎鼎的三大纨绔子弟之首。

    另外两大纨绔子弟则是分别来自于三大家族之二的徐家与赵家,一位名为徐钱,一位叫做赵武。

    这让武关城里的人们十分确信:富贵人家容易养出纨绔子弟!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程志为首的三大纨绔关系十分紧密,成日搅和在一起,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在武关城里的名声实在是一言难尽。

    ……

    “小少爷,喝参汤了。”

    就在程志出神之际,一位身形单薄的小侍女走进装饰奢华的房间,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翡翠小碗,小碗里的参汤正腾腾往外冒着热气。

    小侍女将小碗放在金丝楠木桌上,说道:“这碗参汤是百年人参与赤羽锦鸡共同熬制的,夫人特地吩咐,让您趁热喝下去,补补身子。”

    程志撇过头看了一眼桌上的参汤,眼神之中颇有几分嫌弃,没好气地说道:“我这身子好得很,哪里需要补,拿走拿走。”

    小侍女神色有些为难,说道:“为了熬制这碗参汤,老爷可是花了大价钱,你若是不喝的话,岂不是太可惜了。”

    程志皱了皱眉,抱怨道:“老爷子也真是的,不就是大醉了一场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两天喝这样那样的参汤都快把我喝吐了。”

    小侍女掩嘴一笑,说道:“老爷和夫人也是关心你,三天前你被醉仙楼的伙计抬回来的时候,可真把我们吓坏了,以为你喝酒喝死了。”

    “以少爷我的酒量,这武关城里谁能把我喝死。”

    程志拍了拍胸脯,那模样大有自豪之意。

    不过小侍女却是瘪了瘪嘴,显然在她的眼里,这并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少爷,你还是快把参汤喝了吧,不然就凉了。”小侍女催促道。

    少年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那本道藏,极不情愿地走到金丝楠木桌前坐下,拿起玉质的汤匙,在翡翠小碗里搅来搅去,迟迟不肯送入口中,仿佛小碗里盛的不是美味昂贵的参汤,而是难以下咽的苦涩汤药。

    突然,程志眼睛一亮,对着小侍女说道:“冬梅,不如你帮我把这碗参汤喝了,如此也就说不上可惜了。”

    被叫做冬梅的小侍女脸色一变,惶恐道:“这如何使得,我一个婢女哪里消受得起这等天物。”

    “我可从来没有把你当做婢女看待。”程志说道,“人人生而平等,你也不必真的把我当做少爷,让你喝你就喝。”

    “可是这是老爷和夫人特地给你补身子用的。”小侍女犹豫道。

    “你看我这气色需要补吗?”程志不耐烦道,“你要是不愿意喝,那就拿去倒掉吧。”

    冬梅看了看程志,只见眼前的白衣少年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哪里有三日前醉酒之后垂垂危矣的模样,不由一阵赞叹。

    “少爷,你这恢复速度当真超乎常人。”

    不过话一出口,她立马意识到,这副身体从小到大被无数天材地宝滋养,又岂是寻常之躯能够相比?

    想到这里,冬梅望着那碗参汤的双眼变得炽热起来。

    她自小便身体孱弱,若是能够得到这等宝物滋补,说不定就能够改善体质。

    终于,她从程志手里接过汤匙,小心翼翼地将参汤从翡翠小碗里一勺一勺地送入口中,那模样不禁让人心生怜悯。

    看着小侍女的样子,程志会心一笑,同时心里产生了颇多感慨。

    他知道冬梅并不是害怕受到苛责,而是生怕将参汤撒漏了一滴。

    仿佛曾几何时,他也如此这般,对待一些稍微珍贵点的东西便束手束脚,小心得不能再小心。

    冬梅一边津津有味地喝着参汤,一边含糊地问道:“少爷,既然你身体无碍,为何不去醉仙楼喝酒呢?你已经有三天没去了。”

    程志眉头一皱,颇有些怨气地问道:“冬梅,在你心中,你家少爷我就只会去醉仙楼喝花酒吗?”

    “嗯……”

    冬梅仔细想了想,如实说道:“也不是,少爷你还会去赌坊玩骰子,还会去郊外田猎,还会去食味居吃金鲟和熊掌,还会……”

    不等侍女说完,程志急忙摆手叫停了她,然后扶着额头,显得有些头疼,苦恼道:“你这丫头怎么听不懂好赖话呢,少爷我的意思是让你说一点关于我的好事。”

    “好事?”

    小侍女低声呢喃了一句,挠了挠头,皱着眉半天没憋出一个字来。

    看着小侍女这副模样,程志心中甚是恼火,不过转念一想,他发现自己出生十五年,好像也就只干了这些事情,让小侍女说点好的,倒还真是难为她了。

    “唉……”程志叹了口气,对着小侍女问道:“冬梅,你说说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呀?”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呀!”小侍女眉头舒展,如释重负一般地回答道。

    对她来说,比起回答自家这位少爷干了什么好事,这个问题显然要简单许多。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程志用疑惑的语气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心中有所感悟,似乎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

    关于这个“很久很久”到底是多久,除了他自己,相信是没有人知道的,因为这是在他出生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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