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牛奶
宋母震惊到站起来,脑子里不知闪过多少思绪,张着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硬生生挤出一句话:“是……因为许昭吗?”
这是宋母能想到的唯一原因,结合这段时间网上爆出许昭疑似包养明星的报道,虽然本人第一时间就出来辟谣,但有些事情不是空穴来风,她就说,儿子这么突然要和许昭分手,大概率是受了很严重的情伤。
宋宁一时间没能明白宋母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做个手术关那人渣什么事。
哪知宋母看儿子沉默下来,以为是自己猜对了,又坐到沙发上,怜爱的看着宋宁,并把他抱紧怀里,像安慰小孩子一样,双手拍着他的背脊,声音哽咽的呢喃道:“小宁,你别伤心,为了那个渣男不值得,早知现在,当初你们要订婚的时候,妈妈说什么也要阻止,哪怕你恨上妈妈,但是……不要因为渣男自暴自弃啊。”
这下宋宁明白了,陆续放出的一些许昭出轨的线索,已经在网上预热了,宋母以为自己在为渣男暗自神伤呢。
宋宁也用手拍着宋母的手,安慰道:“妈,别担心,不是因为他,这是我自己深思熟虑之后的想法。”
宋母止住哽咽,松开了抱着宋宁的手,眼里已经在闪着泪光了,不信的问道:“真的?”
宋宁叹了口气,无奈的笑笑,抽过茶几上的纸,递给宋母,认真解释了自己想要做这个手术的原因:“妈,你也是极优omega,知道我身体的状况,极优omega的发情期会一年比一年严重,一直没有alpha标记是会对身体造成损害的,到最后药物失效,失去理智。距离上次发情期已经快一年了,上次的发情期已经很痛苦了,这次只怕会更严重。”
他这个理由半真半假,前一句是对原主急于订婚原因的推测,后一句则是他撒的一个小谎,以原主的身体那是实话,但以自己的身体来说,撑个四五年没问题的。
至于为何要撒这个谎,原因是宋宁不喜欢发情期时欲望不能自控的感觉,这让他产生了一种自己的命运不被自己掌握的危机感。
宋母露出复杂的情绪,轻声道:“那找个alpha标记就好了啊,没必要非得做那个手术。”
“妈,我不喜欢依附于alpha的感觉。”
宋母还想说话,宋宁能猜到她想说什么,在她说话之前说道:“不是每个人都像您遇上爸那样专一的alpha,就算以宋家的实力,要控制一个alpha很容易,但那始终不是真心,背后藏着的是风险,我同样不喜欢把风险留在身边的感觉。”
宋母这次沉默了,他也知道宋宁是铁了心想做这个手术。
她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知道做了这个手术后,再也不能怀孕吗?那就意味着,你再也不能拥有自己的子嗣。”
宋宁:“妈,你还很年轻,完全可以和爸再生一个,子嗣的问题不是大问题。”
宋宁是很认真的提出解决方案,宋母却气的笑起来:“我是在担心你啊,你倒好,打趣起我和你爸了。”
宋宁露出无辜的眼神,宋母最后叹了口气,没好气的说道:“看来你是铁了心要做这个手术了,算了,我确实没有反对的理由。”
宋宁立马拿出一份同意书,显然是一早就准备好了的,递到宋母面前,让她签字,宋母无奈的拿起笔,签了字才说道:“你早知道的能拿捏你老妈是吧?”
宋母是典型的心软嘴也软的类型,宋宁借着宋母意志薄弱的当口,继续得寸进尺,照着原主小时候撒娇的样子:“哪能啊,我是觉得妈最疼我了,您看这老爸的签字?”
宋母最吃这套了,自家儿子长大后就没再跟自己撒过娇,此刻顶着一张冷峻的脸,说出与之不符的话,立马就败下阵来,气呼呼的说:“知道了!”
宋宁放下心来,他知道,搞定老妈就等于搞定了老爸,这事就成了,他心中喜悦,还不忘叮嘱:“那就辛苦妈了,我的发情期在下个月,最好在这之前。”
这不仅仅是得寸进尺了,简直是得寸进无数尺,宋母不悦的看着他。
宋宁自觉此时最好逃离现场,露出一抹浅笑,说道:“我去帮您打理后花园。”
随后,便拿起丢在地上的剪刀,为满院子的栀子花剪去多余的枝丫。
宋母则盯着宋宁的背影,久久没能移开视线,最后轻声长叹,低头轻笑道:“做父母的总是希望孩子幸福的,既是你自己的选择,只望你不后悔。”
补课花了两个小时,再加上和家长谈薪资,还有补课的频率和时长的问题,等林清远来找宋宁的时候,宋母的晚饭都快做熟了,自然而然的,宋宁和林清远都留在家里吃饭了。
晚饭的时候,宋父回来了,alpha天生的压制力让林清远有些紧张,不太能放得开,幸好有宋母从中调节气氛,宋宁也察觉了林清远的不自在,时不时为他夹菜,并且全是他喜欢吃的菜。
到最后的气氛还算温馨的结束了这顿饭。
晚上,宋宁开车回家,坐在副驾驶的林清远心情愉快,他主动和宋宁搭话:“我觉得叔叔阿姨跟听说的很不一样诶。”
宋宁问:“哪里不一样?”
“网上说,宋家人有权有势,是不能惹的老虎,但叔叔阿姨明明很随和啊。”林清远想了想,又说,“就和你一样,很好相处。”
宋宁不置可否,不能惹的老虎是真的,随和也是真的,他嗯了一声,没有多说。
过了一会,林清远又问:“宋宁,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什么菜啊?我看在餐桌上,你一直在夹我喜欢吃的菜。”
宋宁理所当然的说:“很简单,你不吃胡椒,不吃姜蒜,不吃香菜、菠菜、芹菜和内脏,喜欢吃偏辣一些的菜。”
“啊?哦……”宋宁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不说,林清远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竟然这么挑食,好似不服输的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牛奶。”
宋宁看他那不服输的表情,没忍住轻笑道:“我第一次给你牛奶喝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吗?”
林清远这才想起来,第一次搬家的时候,宋宁给了他一杯牛奶,他喝的很开心。一方面,是宋宁给他热的牛奶,他有些欣喜,喝的很愉快,另一方面,他自己信息素是奶糖味的,因为很淡,所以从小就经常喝牛奶,吃奶糖,想要多了解自己信息素的味道,早已养成习惯了。
“可是,我还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呢?”林清远说。
宋宁毫无保留的暴露自己的喜好:“我喜欢甜口的,就像你经常带着的奶糖我就很喜欢。”
不知什么时候,车子已经进库,一只手伸到宋宁的面前,随后摊开,手掌正中心是一颗奶糖,伸手的人说:“这是我身上最后一颗奶糖了,给你吃。”
宋宁打开车内的灯,看见那人像献宝一样,把自己仅剩的最后一颗宝藏送给他,眼睛一瞬不离地盯着他,真诚得无以复加的眼神,没有人能拒绝。
他接过那颗糖,剥开,放入嘴里,甜腻的味道刺激着味蕾,他想,还是没有他第一次品尝到的味道好吃,太过于甜腻,但在对方期待的眼神下,还是昧着良心说道:“好吃,很甜。”
林清远笑容更加灿烂,像夏天的烈阳那样灼热,不过就是被夸了一下而已,真的有这么大的情绪反馈吗?宋宁不由得想。
想完之后,他才提醒道:“该下车了。”
林清远这才反应过来:“就到了啊?这么不提醒我。”
宋宁看他着急忙慌下车的样子,心道,真可爱。以前的他,总是一个人回家,后来,有一只小猫陪他回家,现在,有一个人陪他回家。
这是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