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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胡不归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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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小云吓得立即退了一步,身上的酒意顿时全从毛孔散了出去。

    沈三娘却不认得。石兰刚入断刀不久,极其神秘,她只归断公子调度,沈三娘只闻其名,却从未见过。而石兰也不认得她!她在断刀那几天,沈三娘正在忙无名客栈的事。所以二人同样出自断刀,却相见不识。

    “你刚才喝了几坛?”不等沈三娘开口,石兰便抢先问道。

    “四坛!”沈三娘回了一声。

    “好,那我就先还你四坛!”石兰说着,也不管沈三娘是否同意,踢起地上的酒坛便饮。

    沈三娘也傻了!见她饮酒如同饮水,转眼四坛就被清空。将坛子往地上一摔,“这烧刀子就是比苗家的米酒有劲儿!”

    说完,便走到桥头,口一张,一股酒箭直从口中射出,月光下仿如一束透明的蛛丝。

    一直沉默的龙小云不由脱口而出,“五毒蛤蟆功!”

    王怜花的《怜花宝鉴》包罗万象,其中就记载了一些苗疆蛊术和这门神奇内功。可他平时除了一些强筋锻骨之法,修炼的都是奇技淫巧的歪门邪道,正经的功法却往往一目十行,囫囵吞枣。

    石兰喷了好一会儿,才一抹嘴,冲着沈三娘道:“来吧!”

    沈三娘却嫌弃地摇了摇头,“你若这样喝,我不能跟你比,酒是银子买来的,不该这么祸害!”沈三娘不仅豪饮,而且好酒,爱酒。

    石兰却道:“不跟我比!那就是认输?”

    沈三娘从未见过如此无理取闹之人,不禁摇头,“随你怎么说!”

    石兰心中一喜,顿时拍手道:“那我可要送你们这个了!”说着,忽从身后取出一支桃红色的签子。

    沈三娘一见,不由魂飞魄散。断刀所学甚杂,她没理由不认识,“你,你是桃花奴?”

    石兰满脸天真,“我不是桃花奴,但这是从他们手里抢来的!”

    沈三娘嗔道:“你抢这个干嘛?”别人躲都躲不起,她却非要抢,简直就是胡闹。

    “因为我喜欢上了白天勇,我想招他入赘!”

    沈三娘一时语塞,竟不知如何是好,懊恼的道:“可你为何又要送我?”

    石兰朝龙小云一指,“因为他是神刀堂的人,他喝酒输给了你,你又输给了我,他正好可以捎个口信,让白天勇等我!”

    沈三娘整个人都傻了。

    她不仅带上了自己,还顺手捎上了龙小云,她就那样理直气壮地,把桃花签塞给了龙小云。

    ……

    阿飞是痴!胡不归是疯!白天羽是十足的狂!

    即使胡不归已经告诉他,不要妄想以武力取胜,必须偷袭,而且必须要出那一刀。

    可白天羽不信,以往的经验告诉他——没人配让他这么做,即使是李寻欢,上官金虹!

    他此刻就那样狂妄地,盯着冷泉边的女人——因为她在打铁。

    她住的地方不远,叫无虑山田家堡。凭他这匹马,只需一个时辰就跑到了。

    无虑山的冷泉,最适合淬火,因为它冷到至极,却又四季长流,没有人能解释这里面的道理。

    白天羽现在才明白,胡不归那么喜欢往关东跑,原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面前这个女人。

    为了女人他可以理解,却无法理解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虽然他是个疯子。

    那女人个子不高,却一身肥肉,这么冷的天,她只穿一件单衣就足够,因为那身脂肪,就是御寒最好的棉衣。

    她扬着铁锤,随着打铁的动作,全身都跟着震颤。

    她在锻刀,锻一把奇特的刀!

    那刀是弯的,既像天上的月,又如美人的眉。

    可白天羽却皱着眉,因为他无法想象,怎样施展这样一柄刀?

    它的弧度,已完全颠覆了他对一把刀的认知,他觉得——她简直是在开玩笑!

    整整一上午了。她看了白天羽第一眼之后,她就光脚下了冷泉,从里面搬出一块黑铁。然后,她就开始锻刀。

    田心,外号:铁门栓!或叫寡妇刀,这是胡不归告诉他的。

    据他所说,田心是开国元勋之后,只是后来家道中落。她年轻时是一等一的美女,可就在新郎的花轿迎亲途中,却被卧牛岗的山贼劫了,并且身首异处。

    田心提着家传宝刀,只身上了卧牛岗,一夜之间端了山贼的老巢,三百贼众无一活口,自此一战封神!

    可她却从此封刀,将宝刀融成了一团寒铁,藏于冷泉之下。

    白天羽不知胡不归的话有几成水份,不过二十年前,卧牛岗一伙土匪被人一夜杀尽却是事实。

    那时候的白天羽,还不是关东之主。而这件事也一直是个谜,只是白天羽并不相信,这个女人就是谜底。

    那时的田心美艳无双,又保有处子之身,上门求亲者络绎不绝,这其中就有还是一个举子身份的胡不归。

    可他们统统被田心打出门去,所以才得了个铁门栓,寡妇刀的绰号。

    为了断却男人念想,她干脆把自己活活吃成胖子,当初的求亲者这才逐一离去,只剩下一个始终如一的胡不归。

    田心见那时的胡不归是个书生,便想让他死心,跟他说:“如果你能打败我,我就嫁给你!”

    她本以为胡不归会知难而退,可谁想他竟真的弃文从武,四处求教名师,每年都会来无虑山跟她比一次武。

    可快二十年过去了,他已练得能赤手擒住李寻欢,却一直胜不了田心。

    白天羽目光深沉,叹了口气,骂道:“真是个疯子!”

    可世上若少了他这样一个疯子,那又是多么无趣,多么不鲜活?

    铛、铛、铛、铛……

    那重重的落锤声震彻山谷,虽然是白天,却仍可见那四溅的火花,流星般的火花。

    它甚至滚落到白天羽脚下,在雪地上发出一串串敕敕的声响。

    白天羽却在耐心的等,他似乎明白了胡不归为何会让他偷袭。因为如果她的武功真像胡不归说得那么高,在她还没有刀的时候,绝对是最好的时候。

    而等待,只会让他失去耐性。

    而白天羽却很有耐性,他就坐在一块石头旁,像一个坐在床边,等着情人出浴的男人。

    眼神中满是渴望、期待、饶有兴致。当然,他的情人是那把刀,那把已让他越来越有兴趣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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