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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 好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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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秋火锅店。

    纵然是炎炎夏日,火锅店的生意依旧好的不像话。

    如今的楚秋,已经不需要谢昭的帮助了。

    经过数月的经营,她已经得心应手。

    菜都是附近庄户采摘了送来的,最是水灵新鲜。

    肉是附近的肉铺定的,价格公道。

    当然,最关键的辣椒,是南山集团供应的,不过楚秋也没仗着谢昭的关系就那么收了,她也是付了钱的,而且价格很高。

    所以,火锅店红油火锅的价格,比清汤火锅贵了不少。

    如今的楚秋,可谓是腰缠万贯,十足的富婆一枚。

    她的小丫鬟王薰儿,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梦想。

    吃饱!

    在火锅店,自然是不虞饥饿,小丫鬟却依旧喜欢在兜里装着一些肉干、果干,闲暇的时候就掏出来吃两口,甚为满足。

    火锅店很大,也很忙,所以,楚秋又雇了三个农妇,帮着自己做些端菜、刷碗的活计。

    至于配料,这事她从不假人手。

    这是谢昭给她的安身立命的本钱,要是泄露出去了,以后怎么活?

    柜台后面,楚秋托腮发呆。

    哎!烦恼啊!

    生意太好,伙计太能干,就连小丫头如今都能独当一面了。

    闲啊!

    忽然,楚秋眼前一黑,她抬起头,顿时跳了起来。

    惊喜终于来了,挑战终于来了!

    做不了正房,做个外室也不错啊!

    几个月了,这小子连看都不看一眼,今天可算是来了。

    “老李,这里就是某说的火锅店,进来瞅瞅。”

    老李?

    李世民差点给谢昭一脚,老你个大头鬼!

    “小谢啊,这地方不错,挺雅致。”

    “谢郎君!”楚秋心花怒放,飞蝴蝶一般飞了过来,矜持的福身施礼,抬起头,双目放光,看着谢昭。

    “您倒是稀客,是不稀罕我这小店,还是不稀罕我?”

    有八卦!

    李世民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以他的经验,能看出来,这两人之间有猫腻。

    他的眼睛有多毒,这小娘子看似风情万种,但是看自己的时候,就像是看一块破布,看谢昭的时候,就像是看一块宝玉。

    更关键的是,这小娘子还是完璧之身。

    一个风情万种、完璧之身,还极度仰慕你的小娘子。

    特么的要没有猫腻某跟你姓!

    谢昭下意识的拉开了距离,道:“老板娘,还有包间吗?”

    “有!”楚秋瞥了一眼李世民,觉得这老李甚是碍眼。

    “我带郎君上去。”

    呵!把某老李放在哪里?

    李世民也不觉得尴尬,一起上了二楼包间。

    包间不大,一张桌子,四个很精致的椅子,是个四人包间。

    “谢郎君想吃些什么?”

    谢昭无语,转头问李世民,道:“老李,清汤还是红油?”

    李世民饶有兴趣的道:“怎么个说法?”

    “清汤养胃,红油够爽。”

    “那就红油!”李世民笑呵呵的道。

    “要不鸳鸯火锅吧。”楚秋一脸幽怨,道:“鸳鸯好啊,既能养胃,又够爽。”

    李世民刚抿了一口茶,好悬没一口茶水喷出来。

    这尼玛,绝对老司机啊!

    谢昭这小子从哪儿弄来的这小娘子?这么火辣!

    “成!”谢昭含笑道:“听老板娘的。”

    “老板您稍坐!”楚秋笑吟吟的道:“妾亲自为您张罗。”

    楚秋扭着,风情万种的去了。

    李世民斜睨谢昭,阴阳怪气的道:“行啊,这女子不错,看举止谈吐,都不同一般,你这还没成亲呢,就开始偷吃了?”

    谢昭翻了个白眼,尴尬无比,道:“没有,绝对没有!某对洛儿绝对忠心耿耿。”

    既然是微服,就没有必要称臣了。

    李世民一脸不信,道:“某看那女子对你可不一般,从进门到现在,她就看了朕一眼,对你可不一样,恨不得挂在你身上,还说你们没关系?忽悠谁呢?”

    李世民的相貌,绝对属于大帅哥级别的,能甩谢昭八条街。

    谢昭虽然有点小帅,但是还没帅到李世民这种惨绝人寰的地步。

    这就是世家的好处了,可以一代代的改良基因。

    李世民家在前隋的时候是上柱国,他跟杨广还是老表呢。

    这么多代下来,样貌自然是不必多言。

    谢昭无奈,压低了声音,道:“您能不知道,某数月前为一个女子赎了身?”

    “她是碧柳?”

    李世民对谢昭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只是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那个花魁。

    他也不是什么好鸟,当年走马章台,遛狗架鹰,那是一样不缺,五毒俱全。

    花魁是什么样,他见得多了。

    但是这老板娘,虽然颇为风情,却没有那种媚俗之气。

    这可不是一个花魁能有的气质。

    所以,他根本就没往哪方面想。

    “南山,养人啊!”

    李世民感慨了一声,这句话长孙氏曾经也说过,他只是一笑而过,今天却真的服了。

    一个花魁,说难听的不过是个妓而已,能保持完璧之身已经殊为不易,来到南山,竟然变得如此动人,气质大变。

    简直就是绝了!

    李世民决定在南山多待几天,至于朝政。

    呵呵!

    天下太平,宰相与大臣们无所事事,也该操劳一下了。

    鸳鸯火锅很快上来了,谢昭与李世民端坐不动,楚秋自己就把肉菜都备好、放好,顺便还给谢昭夹了。

    这就不能忍了,竟然还区别对待。

    虽然皇帝陛下吃饭也是亲自动手,但是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李世民夹起一筷子羊肉,一口入喉,顿时满意了起来。

    不过平白吃了一顿狗粮,还是要寻点乐子的。

    于是李世民笑吟吟的道:“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

    谢昭下意识的反驳,道:“其实,雄鸳鸯在夫妻关系中,只有在生孩子才尽了责任。

    在这个期间,雌雄鸳鸯保持固定的配偶关系,总是成双成对的戏水,形影不离。

    然而繁殖期过后,产卵、孵化、养育雏鸟都是雌鸟的事情,雄鸟则继续将自己打扮得艳丽,继续寻找下一个配偶。”

    李世民惊得筷子都掉了,这事儿你怎么知道的?

    楚秋恨得牙痒痒,她不恨谢昭,他恨老李多嘴。

    谢昭自知失言,连忙道:“某胡说八道,胡说八道的。”

    楚秋一脸哀怨,谢昭无奈,只得道:“某赔你一首诗词行了吧?”

    笔墨伺候,添香。

    谢昭一挥而就。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对不住了,只能再抄一首。

    虽然这是后人拼凑出来的诗句,出自柳永与卢照邻两位大才子的诗词,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楚秋眼都冒光,径自收了起来,美滋滋的看着谢昭,柔情蜜意,毫不掩饰。

    李世民又吃了一波狗粮,只得闷头吃火锅。

    大热天的,吃火锅吃的就是一个爽快。

    再配上冰镇过的竹酒,李世民大快朵颐,恨不得把舌头都吃了。

    谢昭没有李世民那么豪迈,他一边吃,一边往外看。

    还别说,还真让他看到了一个人。

    于是他挥手,从楼下喊道:“李夫人,好巧啊!”

    李夫人抬头,见是谢昭,不由大乐,道:“原来是子慎。”

    李世民一个哆嗦,肉都掉碗里了。

    他连忙凑了过来,道:“夫人,好巧啊!”

    少了一个字,意思大不相同。

    “夫君?”

    长孙氏眉头一挑,面现愠色。

    好啊!你不是来养病来了吗?怎地还来火锅店大吃大喝起来了?

    莫非是看上老板娘了?

    你这是要作死啊!看老娘如何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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