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突围战斗
双方目标达成一致,诺白终于选择放弃绑架,跟苏默踏上了另一条求生之路。
她带着苏默骑上摩托车,掉头朝风起平原南部的锈风岭赶去。
一路上,苏默根据记忆不断指引诺白,确保她没有偏离自己的预定路线,以防碰到公司部队或者因路况耽误时间。
两人抵达锈风岭已是黄昏时分,耗时4小时4分钟,只比苏默计算的时间慢了2分钟,属于可以接受的误差。
不过,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他们抵达锈风岭时,这里已经有一支公司部队驻防。
苏默躲在一处山包后面,拿望远镜遥遥打量着这支部队。
对方有三十多人,牢牢扼守住了锈风岭唯一的出入口,旁边都是垂直落差极大的戈壁,没有任何办法绕过他们。
苏默不甘地在地上捶了一拳,皱眉说:“是我太乐观了。我以为他们只会在北部设防,没想到南部也被封锁了。”
诺白打字询问:
【要换地方吗】
苏默摇头:“再换地方时间恐怕来不及,公司的人应该已经发现我们失踪了,很快就会反应过来这里是唯一的希望我想想我想想该怎么办”
就在苏默紧张思考时,诺白轻轻戳了戳他。
苏默扭头看去,她的手机上显示着一行字:
【直接从这过不就行了】
苏默愣了愣:“可是那边有人防守啊。”
诺白把手放到腰间刀柄。
“唰——”唐刀出鞘。
【砍穿就行】
锈风岭驻防小队有36名士兵,他们抱着枪,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抽烟,有的坐在装甲车顶上打哈欠,气氛很是放松。
显然,他们都觉得敌人都在北部,不需要自己这边操心,随便打个卡出勤就行。
其中一高一矮两名士兵正坐在装甲车上看日落。
矮个子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哎,什么时候才能收工在这里蹲三天了,我感觉整个人都臭了。”
高个子懒洋洋地说:“北边什么时候抓到人,我们什么时候收工。反正外勤三倍薪水,还不用打仗流血,我巴不得多蹲几天。”
矮个子叹气:“说是这么说,可我们每天啃干粮,躺睡袋,你不觉得遭罪吗比起三倍薪水,我更怀念基地里的烤火鸡和单人床。”
高个子指了指天边的夕阳:“一会天黑就能轮岗睡觉了,睡着了什么烦恼都没有。”
矮个子看向夕阳,光芒照得他眯起了眼。
他轻轻一笑,用调侃的语气说:“诶,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些高手战斗经验丰富,可以把身边很多常见的东西化作自身优势,包括太阳。”
高个子:“怎么说”
矮个子:“就比如两个人战斗的时候,高手会保持面向,让自己背对太阳,这样面朝太阳的敌人就会睁不开眼,视觉受到干扰处于下风。”
他说到这里,揉了揉被太阳刺痛的眼睛,开玩笑说:“你说,如果有人现在要偷袭我们,会不会也用出这招”
高个子推了他一下:“滚蛋,别乌鸦”
毫无征兆,一道鬼魅般的黑影从耀眼阳光中乍现。
“嗤——”随着刀刃折射的炙芒,高个子头颅瞬间离体,带起冲天血雾。
矮个子僵在原地,瞳中倒映着同伴飞起的人头、夕阳下白发纷飞的面具少女、还有她手中染血的唐刀。
矮个子刚想大叫,那把唐刀瞬息转向斩过他的脖颈。
唐刀的寸芒,如烈火般灼目。
矮个子所有声音都被堵在喉咙里,他的脖子先是出现一道血痕,紧接着迸射出血箭,头和身体一起从装甲车上摔了下来,在抽颤中没了动静。
附近几名抽烟的士兵看到尸体和血,顿时脸色大变。
他们还没来得及发出警告,死神就降临在了面前。
诺白从暗处冲出,身躯在高速奔袭中拉扯成一道扭曲残影,闪电般撕裂与士兵之间的距离。
她一刀斩断仓皇瞄准自己的步枪,紧接着足下急速回旋,右腿高踢如蛇般反绞住对方脖间,同时单手抓住他的手腕。
“咔!”随着手臂一扯,右腿一压,清脆的骨碎声响起,这名士兵的头被猛烈爆发的劲道扭到背后,整条脊柱寸寸折断。
诺白完成绞杀后毫不停歇,身躯旋转宛如惊鸿起舞,唐刀顺着身势斩向另一名敌人,刀刃毫无滞纳从他的左肩劈到右腰。
“噗嗤!”他的上下半身被直接切开,血洒满地。
四连杀,只发生在瞬息之间!
附近的士兵再迟钝,死了四个怎么也反应过来了,一时间喧哗声四起:
“敌袭!敌袭!!!”
“沃克!小心!往你那边去了!”
“不是说敌人在北边怎么到我们这来了我文明曙光情报部这帮废物东西!”
士兵们赶紧组织反击,但没有改变局面。
风起平原的封锁重心在北,精锐全去了北边。
留在南边的士兵都是凡人,隶属二线安全部队,平时巡个逻,打打偷盗团伙还好说。
碰上诺白这种狼灭,
他们可以说是一碰即碎。
只见诺白的身影在敌阵中来回闪动,每出一刀就带起漫天血花,偶尔传来士兵撕心裂肺的惨叫,更多人连叫声都发不出就当场暴毙了。
一名士兵将扳机扣到底,朝不远处的诺白疯狂开火,后者挥动唐刀,在面前洒下一片刀芒。
“铛铛铛铛铛——”诺白经过血码强化的神经早已远超凡人,直接以刀身格挡掉所有子弹,只看到空中密密麻麻的火花溅起。
不过,敌人再怎么也是合子公司正规部队,有着良好的战术配合。
这名士兵射击压制诺白时,他的队友已经完成绕后,对着诺白后背扣下扳机。
“嘭!嘭!嘭!”
来自背后的冷枪让诺白躲闪不及,前后腰被打穿数个血洞。
“打中了!补杀!”
偷袭的士兵刚喊完,眼前发生的事让他神情凝固了。
只见诺白腰上的枪伤正在发生某种异变,伤口处的血肉分裂出一道道细密血丝,彼此不断缠绕,聚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形成完好组织,将血洞填满。
随着表皮继续愈合,伤口完全被白皙皮肤所覆盖,她的伤势恢复如初,连一点疤痕都看不见,只有衣服上的破洞预示着枪伤曾经存在。
看到这一幕,偷袭的士兵霎时间脸色惨白:“她体内有血码!这种恢复能力这是「绯红蔷薇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