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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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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默抬脚前往菜市场买菜。

    转了一圈,正好看到正在忙碌的鱼贩,笑着高声喊道:“阿强!”

    高启强有些惊奇地一抬头,笑容一下子浮现到脸上。

    “狗子?!”

    “哈,我还是喜欢你叫我狗子。”

    “买菜啊?”

    “嗯呐。”

    高启强笑着直接从后面的盆里拿出一条鱼,笑呵呵地说道:“两斤的鳕鱼,怎么样?知道你小子喜欢吃,特意给你留的。”

    “好家伙!”方默眼前一亮,笑呵呵地说道:“我买了。”说着,方默直接拿出两张老人头。

    “嘿!是不是看不起我?”高启强将鳕鱼往回一收,不满地说道:“你要是这样,我就不给了。”

    “呵,你还和我客气?”方默笑着打趣道:“你这样才叫见外。”

    “滚蛋!”高启强笑骂道:“你不说我还给你,你说了高低不能给!让你惦记我妹妹!”

    “哈哈!大舅哥!你就当定了!”方默笑哈哈地调侃道。

    “滚蛋!”高启强也不是真的生气,毕竟自家妹妹可以说是和方默一同长到大,当初方默退学的时候,自家妹妹还哭了好久。

    当哥哥的,自然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毕竟方默如今只是一个街溜子。

    不过方默虽然是混社团的,但为人不错,性格也很好。

    邻里之间,口碑都很好。

    前阵子还给自己解决了不少麻烦。

    他能够在这里摆摊,也是因为方默的缘故。

    所以后来高启强干脆就不管了。

    算是各叫各的。

    方默也不废话,抢过鳕鱼,然后拍下两百块之后,就在高启强的笑骂声中乐呵呵地离开。

    方默提着鱼回到家,随手将鱼处理了一下之后,丢在锅里熬煮起来。

    心中却在想着心事。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认识了高启强兄妹。

    说实话,他并没有看全《狂飙》。

    只是偶尔在刷视频的时候,看到过相应的推广。

    大部分的注意力,也都集中在成年高启兰、陈书婷身上。

    对于这部戏的总体印象,一是这部戏有两个美女。

    二是这部戏好像是一部反黑剧。

    甚至如果不是因为这部戏导致诞生新的相关影视行业的条例,他都不会记得这部戏到底讲的是啥。

    多么讽刺,一个完全不太熟悉剧情的家伙,莫名其妙的跑到剧情里的世界,以至于当时方默还以为自己成了什么无限流男主角。

    结果后来现实告诉他,纯粹是想多了。

    行吧。

    既然活不了,那就不能活。

    树挪死,人挪活。

    大活人难道还能被尿憋死?

    虽然他因为肄业的缘故,没有任何文凭,但先混着呗。

    刚好偶遇许半夏之后,就想着乘着主角的东风,想着能不能先赚到钱。

    然而天杀的陈宇宙该死的非要往滩涂上倾倒废弃汽油。

    直接导致当地滩涂污染。

    方默自问自己并不算什么品德高尚的人。

    他也贪财好色,他也不是东西。

    指望一个街溜子有道德,实在是太高看得起他了。

    但问题是,这件事先且不说是不是缺大德,就说这件事情本来也不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做。

    结果陈宇宙好死不死的,非要拉着童骁骑去做了!

    而且不但做了,关键是还没有提前告知许半夏和方默!

    如此一来,还怎么干下去?今天他敢污染滩涂,明天他就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后天没准说不准就敢贩毒卖药了!

    就这样胆子大到发毛的家伙,神经病才会继续和他一起工作下去。

    因此,方默和许半夏摊牌。

    要么陈宇宙离开,要么方默离开。

    结果……

    方默自嘲的笑了笑,只感觉自己跟个小丑,亏自己当年竟然真的对她心动过。

    许半夏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大美女。

    而且本身颜值出众的她,又因为原生家庭的缘故,性格大气、讨喜,的确很吸引人。

    反正当时年少无知的方默,倒是对于许半夏是有爱慕之情的。

    也许是因为当初的年少轻狂,也许是因为这是两世为人的初恋。

    所以方默当时对于许半夏的选择,是真的无法接受。

    后来也曾经后悔了的方默,原本豁出去这张脸,想要回头。

    可当他看到许半夏和赵垒亲密的举动时,一切就已经彻底结束了。

    如今,许半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在这样一个平均工资刚刚过千的年代,身家过亿,成为亿万富翁。

    而方默,如今却只是区区街溜子而已。

    这种反差,还真的让人唏嘘。

    正想着,门外传来了“哐!哐!”的敲门声。

    方默从回忆中清醒,随后有些奇怪地挑眉,这么晚了,是谁?

    方默带着好奇和狐疑,来到门口,大声喊道:“谁啊?”

    “狗哥,是我!”门外传来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方默开门一看。

    竟然是高启盛,也就是高启强的弟弟,高启兰的哥哥。

    “快进,快进,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方默有些不解。

    现在才99年年末,还没到明年春节,高启盛怎么就找上门来了?

    难道因为他的存在,发生了蝴蝶效应?

    “没事,没事。”高启盛连忙摇头,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地问道:“狗哥……借我点钱呗?”

    “借钱?”方默一愣,随即好笑地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我知道,是街……社团的。”

    “哈,我就一个街溜子,有啥不敢说的?”方默笑着招呼着高启盛进屋,“走,进来再说。”招待着高启盛进屋。

    “吃饭了嘛?吃点?”

    “吃了,吃了。”高启盛连忙摆手,显得略微有些急促。

    方默看着眼前还憨厚腼腆的高启盛,心中有些感慨。

    对于高启盛,方默并不怎么了解。

    但他好像记得,这位的下场并不好。

    貌似是为了高启强顶罪,最后死了。

    不过双方从小长到大,方默又和高启兰关系不错。

    连带着,对于这位高启盛,也算是有了一定的了解。

    他未必有多好。

    但却的确是一名好弟弟、好哥哥。

    “你好好的,不去上学,跑来和我借钱做什么?”方默好奇地问道。

    “这……”

    “还有,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还在上学吧?你怎么回来了?你哥知道么?”

    “狗哥……我哥他不知道,我……我不想上了。”

    “为什么?”方默十分平静地问道。

    “我想赚钱!赚大钱!再也不想让我们家受苦了!”高启盛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

    “哦。”方默应了一声,没有说话。

    “所以……”高启盛尴尬地笑了笑,低声解释道:“所以我想卖小灵通。”

    “卖小灵通啊?”方默想了想,倒是点了点头。

    如果没有记错,这个时代的小灵通,的确是个不错的生意。

    见到方默竟然也赞成,高启盛精神一震,激动地问道:“狗哥……你也看好?”

    “嗯呐。”方默点了点头,“收益应该还可以。”

    方默这也是实话实说。

    这个年代的手机普及率还不高,小灵通作为一款基础手机,不但结实实用,关键是便宜。

    别管它有什么缺点,一个便宜,就足以让它拥有极强的竞争能力。

    “那……”

    “你打算怎么卖?”方默问道。

    “这……不就是卖吗?”高启盛尴笑了一下,好奇地问道。

    “小灵通这种东西,好歹也是科技产品,你没有固定的店铺,恐怕生意很难做啊。”

    高启盛点了点头。

    这也是他来找方默借钱的原因。

    “开店的话,经营的那些倒在其次,关键是你去哪开呢?”

    方默的话,让高启盛陷入了沉思。

    “就算小灵通再方便、便宜,它也是手机,这年头能够买得起手机的,并不多,你又靠什么能够比其他家更有吸引力呢?再说了,你要是开店了,就需要有人罩着,黑白两道都要有人,没人的话,不说那些小混混了,就算是官府的人天天上门,也足够你喝一壶的。”方默分析完之后,才看向高启盛,认真地问道:“现在……你还想卖小灵通么?”

    高启盛整个被方默问住了。

    方默对于高启盛的反应,并不意外。

    换成是他自己,他也会懵。

    “狗哥……”

    “就算我出面,最多能够保证你在我老大的地盘不会受到麻烦,但你也需要缴纳保护费,这笔钱可不少,还有你在官府等部门有人?如果没人的话,可不好说。”

    高启盛失魂落魄的离开了方默家。

    方默也没再劝。

    他也是为高启盛好。

    其实有一说一,白江波虽然也是社团人,但主要根基还是在沙场等地方。

    虽然在京海也有一些地盘,但大多数都只是底下马仔在掌控。

    洪风虽然最能打,但因为其本身并不是那种擅长溜须拍马的人,所以在白江波的心里位置并不重。

    这就导致,洪风的地盘并不大。

    而凑巧,旧厂街这边,还真的不归洪风管。

    这也是为什么方默会提到地盘的原因。

    然而就算高启盛真的开起了店,在这个年代,这座城市里,如果没有足够的关系,也十分容易遇到麻烦。

    许半夏为什么明明出生在京海,却跑到滨海去做生意?

    是因为滨海生意好做么?

    并不是。

    甚至滨海那边的麻烦更大。

    毕竟任谁也不喜欢过江龙。

    只是因为京海想要做生意,需要顾忌的各方面实在太多了。

    叹了口气,方默懒得多想,正准备睡觉休息,房门再次“哐!哐!”的被人砸响。

    “干嘛,什么东西落……”

    后面的话,戛然而止。

    看着来人,方默竟然有了一丝恍惚。

    美女。

    这是一位十分典型的大美女。

    面前这位,一头时髦的大波浪,一身红衣,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

    烈焰红唇,衣着时尚,在这个年代,在这个城市里,恐怕就算是大嫂陈书婷,面对她也要弱几分。

    身高不高,但浑身散发出的气场,却足以让任何人为之侧目。

    “怎么?三年没见,连我都不认识了?”美女取下墨镜,笑呵呵地问道。

    “虎妞儿……”方默挤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

    “呵!”美女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吐槽道:“我好歹也是身家过亿的大老板吧?你还叫我这个?”

    “你有钱,关我什么事?”方默忍不住回怼了一句,然后仔细端详一下之后,忍不住说道:“你……瘦了。”

    “滚蛋!”美女笑着吐槽道:“起开!外面怪冷的。”

    “咳!这大晚上的,男女……”

    “呵呵!”美女瞪了方默一眼,冷笑着问道:“当年你趴在老娘身上蛄蛹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呢?”

    “咳!姐!许姐!许半夏!你是不是有病?这都多少年的老黄历了?再说……明明是你……”方默急红了脸,显得有些无措。

    毕竟这种事情,的确有些太过社死。

    不过他倒是真的让开了。

    “哼哼!”许半夏哼唧了两声,显然脸蛋也有些泛红。

    她是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但并不意味着她是一个很开放的人。

    恰恰相反,和平常张扬的性格截然不同的,是她对于情感的保守。

    没有说话,许半夏直接走进了方默的房间。

    一抬眼,就看到了陈宇宙的遗像。

    许半夏的脚步,一下子顿住了,目光朦胧地看着眼前的遗像,张了张嘴,许半夏嗫嚅了一下嘴唇,轻轻地说道:“你……还记得他……”

    “人死为大,上炷香吧。”方默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许半夏的问题,直接取了三根香,递给了许半夏。

    许半夏默默地将其点燃,然后插入香炉之中。

    余烟袅袅,很快,房间里充斥了一股好闻的檀木香的味道。

    一时之间,房间里寂静无声。

    方默似乎不习惯这样的气氛,随口说道:“吃饭了么?吃点?”

    “废话!当然没吃,我刚下飞机就来了,哪里顾得上吃饭?”许半夏恢复了之前的语气,没好气地说道。

    “那洗手,准备吃饭。”

    “好嘞!”许半夏笑呵呵地挽起袖子走进厕所。

    方默微微一怔。

    多年之前,两人似乎也是这样一起吃饭的。

    愣了愣,方默摇了摇头,转身去看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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