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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怪异?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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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征虎看向九龙山所在的方向满脸担忧。

    虽然他已经是七品宗师气血强大,但是依然对灭杀怪异没有信心。

    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些怪异的数量是越来越多了……”

    为什么会出现怪异这种东西?

    ………………

    九龙山内,张星星也看着眼前那个形状古怪的恐怖生物。

    “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东西?”

    原本他只是想击杀巨熊形状的异兽,却没想到等他杀死那只异兽之后,一个奇怪的生物从异兽体内爬了出来。

    “这应该是一种生物吧?”

    浑身通红,体表覆盖着血浆。

    脸部扁平,没有五官,四肢短小,看起来如同一个侏儒一般。

    一出现这怪物就朝着张星星发出嘶吼声。

    “哇呀呀呀!”

    张开大嘴,露出细密的尖牙。

    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还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张星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异兽。

    “咔嚓咔嚓……”

    那怪物瞪着张星星,身体突然加速,以惊人的速度靠近张星星。

    虽然四肢很短,但是奔跑速度快的出奇。

    锋利的爪子如同刀刃一般朝着张星星的脸上抓去。

    “想杀我?你还不够格!”

    张星星咧嘴一笑。

    左手握拳,腰身一仰,直接一拳打了上去。

    “嘭!”

    随着一声闷响,怪物被一拳击中,重重的砸在地上。

    “没死?”

    张星星对这种怪物更有兴趣了。

    这一拳下去,怪物身上骨头都碎裂了大半。

    身上的皮肉都凹陷下去了一大块,可是这个怪物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只听见一阵脆响,怪物的身体颤抖着晃动。

    只不过一眨眼功夫,怪物身上的伤势一下子全部消失不见。

    “不死之身?这倒有些麻烦了……”

    张星星喃喃自语。

    他从来没见过有这样的异兽,国内的相关资料库中也没有。

    “人类……我要你死!”

    “给我死!”

    那怪物突然发出狂暴的叫声。

    听起来如同砂子刮着玻璃的声音,让人毛骨悚然。

    这东西会说话?

    有智慧?

    那就不是异兽了。

    再强的异兽也不可能学人类说话。

    这是常识。

    即便是大宗师实力的异兽,依然也是异兽。

    虽然随着实力增长获得了堪比人类的智慧。

    不过依然没有办法说话。

    可眼前这是什么东西?

    “没有人能够在得罪了我们怪异之后还可以好好活着。”

    “你身上的气血,我收下了!”

    怪物再一次冲向张星星,速度更快。

    只不过张星星不急不慢,脚掌在地上猛然一踏,整个人如弹簧一般跃起,朝着怪物猛扑过去。

    身体一个旋转,拳头不停地打出。

    “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死之身。”

    一次杀不死你,那就杀两次,三次。

    “嘭!嘭!嘭……”

    击打声不断响起,怪物被打得身体不断爆裂。

    五分钟之后,张星星终于停止了攻击。

    地面上的怪物早已经烟消云散,只留下了一颗小小的珠子。

    “这玩意儿叫做怪异吗?果然够怪异!”

    刚才的5分钟之内,他做了十几种尝试来攻击这个怪物。

    有几次连脑袋都直接打碎了,可是依然没能够杀死这个怪物。

    这种怪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能量,一种和气血截然不同的全新能量。

    阴气森森,拥有强烈的负面能量,却非常强大。

    一旦出现伤势,怪物能够通过消耗这种能量来迅速恢复。

    而且似乎对气血武道有很强的克制效果,气血武道造成的伤害大打折扣。

    “这个怪物只有4品武者的能量级数,可如果真打起来,五品或者六品武者都不一定能够成功击杀。”

    这种奇怪的能量太难缠了。

    拥有极强的恢复力,而且能够通过吸聚气血能量转化自身。

    张星星仔细查看了地面上的异兽尸体。

    尸体里没有一点血液,所有的血液都被这个怪物给吸干净了。

    “看起来和《诡异志》中所说的血童很相似……”

    成功从秘境活着回来的人很少,但是并不是没有。

    其中有一个叫做斯普伦特·达布维多的国外武者,写了一本名为《诡异志》的书。

    书中记录了他在秘境25年的人生经历。

    书中所描述的秘境,真正的主宰并不是武者和异兽。

    而是一种名为诡异的可怕生物。

    这些生物隐藏在人类之中,以人类的气血为食。

    所有的人类武者,全部都是他们的备用食粮。

    不仅仅是蓝星人类,也包括地窟人类。

    所有的人类都被他们关押在狭小的城市里,作为猎物,不断被他们猎杀。

    在那个世界,人类随时会面对死亡。

    对诡异们来说,人类就是他们的口粮和玩具。

    普伦特·达布维多在秘境生活了25年。

    最终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逃离了秘境。

    在书中描述了几十种他所知道的诡异。

    血童就是其中一种。

    这种生物喜欢寄居在其他生物体内,控制寄体进行活动。

    以寄体的血液为食物,一旦吸干血液以后,就会更换其他寄体。

    “难道普伦特·达布维多确有其人?他所说的诡异,指的就是这些怪异?”

    《诡异志》是高一的时候马华腾介绍给他看的。

    当时向顺才刚刚成为大宗师。

    向顺才也是一个从秘境成功逃离的武者,而且还是龙国人。

    蓝星从秘境幸存下来的武者不多。

    但是一个个都是天赋惊人的天骄。

    这一点也很好理解。

    但凡天赋差一点的,都在秘境死了。

    能在秘境这种地方活上几年几十年的,当然只有天才。

    这是一种另外的适者生存的体现。

    秘境虽然危险,但是大多有着大量的机遇。

    有能力活下来的,实力肯定会突飞猛进。

    绝大多数都成为了宗师。

    因为向顺才刚刚成为大宗师的缘故,有关于秘境的各种新闻层出不穷。

    龙国掀起了一股秘境热。

    马华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迷上了《诡异志》这本书。

    不过在这之后没过多少时间,马华腾就对这本书的内容闭口不谈。

    甚至把书都给直接扔了。

    后来张星星才知道,马华腾查了秘境幸存者名单。

    却没有在免单中发现这个普伦特·达布维多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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