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沈清执的下辈子来得很快,几乎在他断气不久后就有了意识。恍惚中,有人抱着他在黑暗中前行了许久。
风凉凉的,吹起发丝落在眼角痒痒的,不知过了多久,脑袋被人拖着放到软榻上,一只手在他衣领四处游走。
“!”
沈清执很想打断这人,他觉得死了还要遭受侮辱实在太惨。
忽然手不动了,沉默、一长段死寂般的沉默……寂得连他这个死人都倍感窒息,紧接着他听到了细微的抽气声,那人呼吸骤停,竟怔了许久都不敢再碰他。
“咔擦!”一声破碎的巨响带走了沈清执的噩梦,他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脖颈上的刀疤。
一年前,在第一次做这个噩梦时,他正被人用刀放血,无比真实的痛感让他很快醒过神来,睁眼就对上一双毒辣的眼睛。
随后双双愣住。
好在伤口不深,割破点皮肉,可血的流势格外瘆人,他挣扎着起身,碰倒无数什物。
歹人反应过来迅速禁锢死前挣扎的小白兔,举起刀要破开他肚腑。
“噼里啪啦”一阵响,沈清执与人僵持着,最后一只手紧捂脖子,一只手用力掐住身后人的脸。
血液沿着手臂滑落,歹人的脸被生生抠出血洞,一吃痛松开了。
“啊!”那人似乎很在乎自己的容貌,嘶吼着扔下刀。
“呼呼~”沈清执双眸放大,单手撑起身子往窗户看去,歹人衣料撂下,眨眼消失在浓浓夜色中。
他回眸,呆滞地瞩着垂在衣袖里的左臂,心中恍然大悟。
从那以后,每每听到梦境里砸桌子的声音便会惊醒,醒来也只当是自己劫后余生的伴生噩梦,不打紧。
掀开棉被,窗外天大亮,公鸡打鸣换成母鸡无聊时“咯咯”的长吟声。沈清执穿戴整齐,先喂了鸡圈里见人就飞扑的母鸡,把饲料撒得满满的。
“实在抱歉,昨晚连梦了两场,故才起得晚了些。”
母鸡们看着他真挚的笑意,舞动脑袋啄着地上的美食,鸡眼却上瞬下瞬打量着男子,打算不够再扇他两翅膀。
智慧的眼神成功逗乐了沈清执,他打着哈欠走向厨房,吃了碗鸡蛋面,跨步坐到织布机前。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季北弦,是上京五大布行季家大房嫡出的小少爷,排行第五。
有两个亲哥哥,三位庶兄。大哥季南往在早年间便夭折,十五年前深夜被发现淹死在染料缸中,年仅十二岁,尸体都被泡得浸了色。
二哥季贤,比大哥小了一岁,自幼聪慧过人,很得季父宠信。而季北弦……
沈清执看了看自己干煸的身子,出生不过几日季母身亡,祖父听到消息运货途中摔落山崖,第二月季家破产,季父小妾被黑鸟啄瞎一只眼睛。
请来巫师则言霍星降世,需送去离家上千里外穷山岭的破邪。若撑过十八岁,才可归京,否则季家必家破人亡血流成河。
季北弦身子虚弱,生魂不稳,时而清醒时而痴傻。奶娘在将他带到十岁不堪落寞也撒手人寰,他靠着村民的接济和野果山泉苟且活到了十七岁。
一年前沈清执来的那也夜正是季北弦十八岁的生辰,即将成人的少年收到了人生第一份蛋羹。哪怕知道自己也许活不过第二日天明,他还是喜滋滋地吃完了蛋羹。
毕竟这次不吃,日后可能再也吃不到啦,也能不知道世间还有此等美味。
结果当晚就惨遭毒手,这般巧合,不得不引人深思,巫师的预言,是真,还是有人刻意为之?
“咳咳。”许是今日织布时间稍久了些,沈清执脸色惨白,撑着身子倒了杯水润润喉。
哪怕身子弱,他亦觉得重生哪都好,譬如天高皇帝远;纪佑鄞坐镇边疆;宋子熠……大抵成了男皇后?
狗皇帝再渣,皇后之位倒也一直为他留着,毕竟宋子熠才是正位主角。沈清执死了得知所在的世界原来被一本书的剧情操控着。
其他人尚且不知,自己和宋子熠另外两个追求者——暴君战神都有着自己的系统设定。
秦烨——渣攻暴君,然自带人设魅力……
宋子熠——祸水男色,美得不可方物……
纪佑鄞——战力爆棚,禁欲深情男二,肉/体一级棒!
关于这三人的魅力设定足足有三大页!只有落尾小两行是关于沈清执的。
末尾写着:沈,年少初见宋子熠一见倾心,随沦陷男颜无法自拔,无脑、痴汉、变态、傻子!大反派!
沈清执冷笑着关掉那三个人物魅力介绍。从他将死之际,他就想如果有下辈子,一定洗心革面,好好做善于发现内在美的良民。
这三人再魅力四射关他季北弦啥事?
做沈清执活了这么多年,还不如成为季北弦短短的一年。
但有一件事让沈清执很是头疼,只要季北弦活着成年,便得回到上京的季家,而上京——大蜀朝的国都,是秦烨宋子熠所在的地方。
“……”
去年他用体弱不适推迟了一年,今年便又来催,估计是不得不去了。
倒不是担心手艺让季家瞧不起,季北弦生来便有织布、染布、辨色的天赋,许多技巧无师自通,在清醒时更是勤奋。
没有原料和织布机,就上山摘果子摘花,成色好点果皮也能制成染料卖出。挣的钱除了补贴家用,还买了台织布机。
丝、麻、丝、棉、葛等物买不起,就去村口婶子家拔鸡毛鸭毛练手,采点野蚕丝,织好了再给人家送过去。
敢问漂亮衣服谁不喜欢?
久而久之,村里杀鸡杀鸭兽毛都给了季北弦。可季北弦动不动就痴傻发烧,免去练习做的工,根本做不了大工程。
沈清执重生后直接婉拒村民好意,他怕再织下去就要劳至吐血身亡,由此见人不痴痴笑了,改为以礼待之。
于是人人都说:村角的小傻子变了,不傻了,可还算讨喜。至少晚上再也不会鬼哭狼嚎了。
只有沈清执知道:小傻子死了,自然不能再哭了。
第二日日上三竿,一辆做工合格的马车驶入氿涼村,虽是最普通的款,但在连牛车都是奢侈物的小山村里,足够吸引眼球了。
沈清执不舍地将养了一年的鸡交给婶子喂养,上了车,村民们一路目送他村口,这会改口说:小傻子发达啦~张婶子也要跟着沾福气。
马车刚驶出村口,老母鸡特殊的嗓音响彻天空,沈清执让马夫停车,看见平日吃得最多的母鸡拍打着翅膀追了出来,身后黄土飞扬,忍俊不禁。
“回去吧,婶子会照顾好你的。”他摆摆手,心中因要去上京囤积的郁闷散去大半。
老母鸡听到这句话,也不知道懂没懂,当真停了下来,伫在村口安静地啄草。
见状,村民们哄然一笑:傻子果然是傻子,换了副面相还是傻的。
因着氿凉村离上京路途遥远,山路又多,马车跑坏了,小厮带来的钱袋被人偷去大半,沈清执在路上磕磕碰碰足一月才来到上京城门外。
季北弦的身子太弱,哪怕他锻炼了一年依旧收效甚微,真正的病因并非肉/体,而是精神气。
精气神不够,肉/体怎能健壮。
“小少爷,这城门所列队伍如此绵延,估计没个半个时辰排不上,要不咱们吃些东西再入城?反正天快黑了。”
小厮单名“七”,没被赐名,应该就是季父送给自己的下人,沈清执想了想,问他有何想法。
“小的但凭少爷赐名!”
“那就叫顾柒吧。”
顾柒不敢让少爷叫全名,便道:“小柒谢过少爷!”
沈清执让小柒把马车停在一旁,和马夫三人去粥摊上喝了碗粥。等到太阳落下,临近黄昏时,拿着文书去了城门。
“季北弦?”官兵似是知晓季家,多提了一嘴。
沈清执皱眉,马夫替他放下了车帘,小柒笑嘻嘻上前,“官爷,这是我家老爷最小的少爷,以往一直在外养病,今日才初来上京。”
“哦,进去吧。”官兵见后面还有人,很快放行了。
“谢谢官爷!”小柒接住文书,让车夫驶进城,沿路很是热闹。
“小少爷,您要不要开窗帘瞧瞧?外面可好看了!”在小柒的印象里,季小爷一直待在村里,加上老爷不重视,估计极少见过大城的繁茂,也是个可怜人。
走时管家与他吹过耳旁风,说季小少爷无权无势,老爷若不是顾及颜面,也是不想接病秧子回家的,过去伺候不用事事周到。
小柒可怜小少爷,见到他后更是打定了心思要对他好。
小少爷长得好看极了,柔柔弱弱,鼻尖还有一颗黑痣。咳,当然眼神一点也不柔弱……有时候还很唬人,但小柒挺喜欢他家少爷的,又嚷嚷了一句,“少爷看看定会喜欢上的。”
沈清执见惯了上京的世事繁华,哪怕是皇宫;那龙椅上坐着的暴君他都不带瞧得上的,怎会对这些感兴趣?
不过,小柒期待,自己确实一年没见过什么灯火,就、勉为其难看一眼吧。
小少爷探出头,将小摊贩和千奇百怪的杂演望了个遍,突然眼睛一亮。
以前怎么就能瞧进过这些呢?这不比皇宫好看。
马车缓慢行驶,沈清执看得入了迷,路过一家酒肆时,顿住了眼。
酒肆名很眼熟,是自己平日最爱去的一家,一年过去了,也不知老板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酒客,仔细望去,肆中貌似新添了小倌服务?
他“啧啧”两声,再看窗架里纱幔飘起,账中身影若隐若现,男人两腿修长,一头倒卧于榻上,剑眉下凤眼生得极美,张嘴时下颚线精致流畅。
许是喝迷眼了,酒水溢出,顺着喉结滑入……此情此景,看得所有人都想与其醉生梦死一场,亦如多年前的沈清执。
然而,现在体位需得换成下面那个。
一杯尽,男人起身将酒杯摔落,抬眸时浑身都是戾气,待他敛眸时又变为浓浓的愁溺,而那张脸,与梦魇中人似有八成。
沈清执手忙脚乱缩回头,原本沉寂的心脏跳得飞快。
卧槽,宋子熠?他怎么变这样了?
不是自诩洁身自好,不是从不流连酒色之地?相识这么多年,沈清执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
还有,不是最讨厌酒的了吗。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很是难受地皱巴着脸。
如今宋子熠变得这么攻,那狗皇帝不得被压得瘫龙榻上起都起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