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真醉了
天色渐晚,校园甬道两侧的路灯渐次点亮。
景亦和季枫从活动楼出来,汪哲正站在门口等人。
景亦掏出手机看信息。
男朋友:今晚社团聚餐,你点个外卖吃吧。
男朋友:吃点好的。
这消息来得巧,下一秒汪哲就邀请景亦跟他们一起吃晚饭。
京大一期食堂。
现在已经过了饭点,食堂三楼的座位上零零星星地坐着几个人。
打完饭,随便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
“你们快尝尝,我早就说过这家的辣子鸡丁好吃。”汪哲手里拿着筷子,兴致勃勃地说,“今天好不容易不用排队。”
何止不用排队,还刚好就剩了最后三份。眼看着怎么也凑不出第四份,食堂阿姨索性就给他们每个人打了满满的一勺。
季枫笑道:“看来晚点来食堂是对的。”
“景亦,你很少来食堂吃饭吧?”汪哲为他感到遗憾,“太可惜了,你错过了不少美味。”
上京大学的食堂厨子手艺不错,全国各地的菜系应有尽有。色香味俱佳,大二的不少女生吃了一年的食堂餐胖了十几二十斤。
景亦嚼了一口鸡丁,又夹了一大筷子米饭,这个菜对他来说,有些咸了。
“食堂的口味有点重。”
他评价道。
汪哲感到意外,“你口轻啊?我不知道,二楼的几个窗口有清淡点的菜。”
“挺好的,辣的我也能吃一点。”
“那你多吃两口米饭。”
食堂另一头的动静引起众人的注意。
“张博,你有完没完?我都说了,我不喜欢你。”女生的声音尖锐且带着怒气,“别缠着我了行不行?”
说话的女生景亦认识,是刚在305和他们一起开会的王可儿。
而此时,她正坐在食堂和一个女生一起吃饭。
站在对面的男生留着平头,一脸的玩世不恭,“学妹,只是加个好友而已,你是不是想多了。”
是那天查寝时收缴的电水壶的主人。
“说了多少次了,好友我也不加。”王可儿端起餐盘就要离开,“我们走。“
张博上前挡住去路,“加个好友怎么你了?”
“你——”
景亦他们正好吃完,季枫疾步过去,“学长,你别为难一个小姑娘吧。”
说起来,季枫和王可儿的关系还不错,他不能坐视不理。
见到来人,张博眯起凤眼,语气依旧傲慢,“又是你们啊。”
显然他也认出了季枫和景亦,大一的两个新生蛋子。
张博忽然想起,假期之后去找宿管大妈认错这件事,真是有够丢人的。
还是拜这两个纪检部的干事所赐。
季枫侧过头对王可儿说:“你先走吧。”
王可儿点点头,感激地看了季枫一眼,拉上闺蜜赶紧离开战场。
张博的身边站着一个黄发少年:“博哥,咱们走吗?”
二对三,没什么胜算。
更何况现在还在学校里,也不能闹得太难看。
张博伸出一根食指,恶狠狠地说:“你们最好别有什么把柄落在我手上。”
三个人出了食堂,走在小道上。
“那个大二化学系的张博,我之前听人说过他的不少事迹,是个刺头儿。”汪哲道。
景亦好奇:“他怎么那么狂?”
就算是在高三时期的程烁,也不至于一点道理都不讲。
季枫解释道:“他是上京本地人,分数低也能进京大,看他的专业就知道。”
京大的化学系不算是热门专业,一般都是调剂过去的。
汪哲干笑两声,“那就不奇怪了,本地人,再加上有点儿家底,长歪了呗。”
季枫:“可不是所有本地人都这样啊,他是个例外。”
铃铃铃——
景亦的手机响了。
来电是程烁。
“喂?你好,我是陈诚。”
景亦一怔,又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回道:“你好。”
“烁哥好像有点喝多了,他的紧急联系人是你,你要不来接他一下?”
“好。”
二十分钟后,“巨星”ktv。
粉橙蓝绿紫的光束在打在紫黑色皮质沙发上,算不上好听的歌声在包厢内立体式环绕。
酒醉歌更醉。
黑发帅气少年双目微合斜靠在沙发尽头,呼吸均匀,令人辨不清到底有几分醉意。
陈诚坐在他身侧:“烁哥,你还好吗?”
程烁先是在餐桌上咕噜咕噜喝了几瓶啤的,又被敬了几杯白的,到了ktv还把蓝色果酒当水喝。
陈诚不得不佩服。
程烁哼哼两声,示意他还活着。
“嫂子应该快到了,你要不先醒醒酒?”
只见沙发上意识不清的人费力地动了一下眼皮,还是没能睁开。
“……”
景亦扫了一眼门上的号码,确认无误后,抬起右手。
他迟疑了一下,在ktv敲门是不是太弱智了?
踌躇几秒后,选择推门而入。
门开后,包厢内十几个人有一半望了过去。
来人黑色连帽卫衣配工装裤,身形高瘦。光线很暗,看不清来面容,但少年的皮肤在灯光下反射出冷白的光泽。
“帅哥,你是不是走错了?”
“你们好,我找程——”
陈诚一眼认出了来人,“这呢,嫂——”子字还没说出来,迅速改口:“sorry。”
?
景亦来的时候有想过程烁大致是个什么状态,但此时在沙发上睡得和死狗一样,还真是没想到。
景亦叹了口气,“还能起来吗?”
沙发上的人一动不动,陈诚开口道:“要不,别问了,直接拖走吧?”
“……”
这次和上次不同,程烁是真醉了。
喝醉的人死沉死沉的,根本就拽不动。
最后,景亦和陈诚分别架着他的两条手臂走出ktv大门。
程烁整个人靠在景亦身上,陈诚立马去道边拦停了一辆出租车。
两个人把程烁放在后座,景亦紧跟着坐了进去,对车边的人道:“谢谢,麻烦你了。”
“不不不麻烦,”陈诚挥挥手,说,“哥,慢走。”
景亦关上车门,“师傅,去福泽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