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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大唐盛世,有机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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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之上。

    直升机内esc特工正襟危坐,聆听唐多令部署下一步行动具体细节。

    雋乂和小柚子一个坐在机头,一个坐在机尾,眼不见心不烦。

    唐多令打开导航,用3d投影仪放大目的地的红圈,说道,

    “林氏部落所在地是温州市最大的城市湿地森林——三垟湿地。

    这片区域生命气息浓厚,不仅聚居着林氏部落,还有氮族的其他部落,毕竟他们都是生命亲和体。”

    隽乂问道,

    “什么是生命亲和体?”

    唐多令简明扼要回答,

    “就是氮族元素比如氮、磷都是细胞的必需元素,所以氮族元素能力者就有滋养生命的能力,

    形象的称呼便是生命亲和体。”

    隽乂表示涨芝士了。

    唐多令言归正传,

    “由于三垟湿地有多个部落聚居,且但氏部落和林氏部落有矛盾,

    所以我们进入林氏部落要小心一些,不可惊动但氏部落。

    为此,我还特地找了带路的人,他便是上次告诉我林白行踪的线人——

    氮族的铋元素能力者,现属于但氏部落,叫毕华。”

    直升机开始下降,下方是葳蕤的绿意,

    绿水环绕湿地森林,碧波荡漾,又有白鹭形单影只,好一幅山水画!

    众人刚下直升机,便发现已经有人笑容满面地在此等候。

    唐多令和他简单的来了一个男人的拥抱。

    那人随即向一旁的esc特工伸出右手,

    “认识一下,我叫毕华。”

    唐多令笑着补充,

    “毕华是esc温州分部的老成员了。

    他长年潜伏于但氏部落做线人,资历比我老。”

    众人在毕华带领下穿过野蛮生长的草丛,绕过高大的乔木,顺着隐蔽的小径前行。

    小径柳暗花明,在众多高大乔木拱卫下,眼前是一片宽阔草地,几间小屋点缀其上,小径尽头的木牌上写着:

    林氏部落。

    “就是这儿了,我还有任务,就先拜拜了。”

    唐多令看着毕华匆匆离去的背影皱了皱眉,面色凝重,

    毕华是他的忘年交,以他对毕华的了解,他今天的表现十分奇怪,

    或许这就是当卧底的后遗症?

    唐多令强压下心中不安,和众人向木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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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垟湿地的另一处角落。

    一座大风车在这湿地森林的原始景象中格外突兀。

    风车的巨大扇叶搅动氤氲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无聊地与林中虫鸟相和。

    风车里面,是一间小室——

    一幅壁画,一张小桌,一壶龙井,简单而脱俗的布置,彰显风车主人不俗的品味。

    “我是幽灵。穿过悲惨之城,我落荒而逃。穿过永世凄苦,我远走高飞。”

    一个身穿呢皮格子大衣的男人叼着个烟斗,在小室里眺望远处的风景,嘴里抑扬顿挫地吟诵着隽永诗篇。

    “但大人好兴致,这可是祖上但丁先生的诗?”

    “选自《神曲》。”男人没有回头看来客,淡淡说道,“他们来了么?”

    “已经被我带进林氏部落了。”

    “哼,终入我彀中。”

    男人冷哼一声,一个烟圈向风车外飘去,带着诗意。

    “恐惧,它使人们在正大的事情前面望而却步,好比胆怯的野兽,听见风声就吓得逃走一样。”

    又是但丁的《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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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说哪里海外华人最多,那必定是——

    美国旧金山唐人街。

    在这里,红通通的大灯笼悬挂于夜市,随处可见华人标记——

    路旁马路桩上栩栩如生的中国龙、各大店铺高悬的繁体汉字招牌、以及行人的唐装,汉服……

    那辆熟悉的银色迈巴赫在一栋檐牙高啄的国风小楼前停下,

    车门打开,走出先前与衰变者交易的“唐长老”。

    小楼两侧的唐装黑衣守卫立刻迎上,将其带入小楼。

    小楼里面金碧辉煌,四方顶上五爪金龙耀武扬威,彩色琉璃极力铺陈,丝绸屏风、青铜大鼎各司其位,焚椒兰也烟斜雾横,布局和陈设,似乎有点像——

    皇宫?

    “皇宫”的尽头是一个类似龙椅的卧榻,各色侍女中央,有一个身着蟒袍的男子。

    “唐长老”走到那人跟前,蹙眉问道,

    “怎么样,可还行么?”

    “我好的很。咳,咳。”

    卧榻上的男人强抬着头,尽量大声的回答代价是一口带血的痰。

    “父王,别硬撑着了。说吧,你今天找我何事?”“唐长老”一脸不耐烦。

    “儿啊,为父知道你很讨厌父王的性格。

    你很要强,父王却不思进取,整天舞文弄墨,想做个像南唐后主李煜一样的昏君,

    但父王一生得意之事,便是给我的子女以词牌名命名,

    哈哈,真是魏晋名士,也想不到的脱俗绝伦啊!”

    “唐长老”嘴角略微上扬,看着卧榻上滔滔不绝的男人,想到,

    这便是将死之人,其言也善吗?

    卧榻上的男人话锋一转,

    “不过,虽说为父这般不思进取确实难为榜样,

    但是还要苦口婆心地劝你,勿要过于崭露锋芒,

    你看父王当个小王,穿个蟒袍便已知足,

    你又何必要想着统一元素界,做一个一日不得安稳的帝王呢?”

    “唐长老”面露愠色。

    男人目光灼灼地看着“唐长老”,

    “唐兀歹,我快死了,你答应我,不再做你的千秋大梦,我就将王位交给你。”

    “唐长老”或许该叫唐兀歹面露冷笑,

    “你倒看看我穿的是什么。”

    唐兀歹脱掉外罩黑衣,露出里面金光闪闪——乃是一件龙袍!

    “你!”男人瞪大眼睛,他似乎到死都没看透自己的儿子。

    他不甘心的咽下最后一口气。

    气绝而死!

    唐兀歹替父亲合上眼皮,对身旁黑衣道,

    “先王已薨。”

    黑衣不敢怠慢,立刻出去传话。

    唐兀歹摩挲龙袍,轻声呢喃,

    “大唐盛世,有机帝国,千秋万代,再续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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