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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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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br>依旧是微百合预警

    说实话,上了推我才发现我写的这个题材真的好冷啊……都没有人愿意点进来orz不过我不后悔,嗯,就当为爱发电了,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以前每次玩游戏,她都是和我一起,自从那个男人出现后,她每次都会带上他。然后,他们就开始网恋了。”

    网恋。听到这个词语,李临溪眯了眯眼睛。

    在之前询问的与谭丽有关的人里,没有一个人提到过她曾有网恋男友,连她的父母都不知道。所有人都说,谭丽应该没有谈过恋爱。

    太蹊跷了。李临溪目光一凛,询问道:“她这个网恋对象叫什么?哪里人?年龄多大?请问你是否有他的照片?”

    柳桃擦了擦湿润的眼睛:“他叫石磊,就是樟城人,今年应该三十八岁了,没有照片……”她顿一下,急急忙忙地去翻电脑:“我想起来了,应该有一张。”

    她在电脑上点了几下,很快,一张照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照片的主体是谭丽,而在她的身旁,还有一个看上去明显年长一些的男性,三白眼鹰钩鼻,脸上没笑,看上去很不好接近。

    李临溪注意到,照片上两人都是站直了的,谭丽的颅顶在石磊耳垂附近。根据测量,谭丽的身高是一米六三,那么,石磊的身高一定在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间。

    他立马别过头,吩咐小王:“马上去联系樟城的执法部门,请他们帮忙协助寻找石磊。”

    “是!”

    见状,柳桃有些不安:“怎么了?”

    “没什么,例行公事而已,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条线索。”李临溪淡淡道,“石磊是个什么样的人?”

    柳桃咬了咬牙,攥紧手指:“我说实话,他就是个烂人!”在李临溪鼓励的目光里,她接着往下说:“他比谭丽大了将近十岁,却一事无成,我根本看不出来他任何值得喜欢的地方,谭丽却对他死心塌地,我们的矛盾就是从他开始的。”

    “虽然我喜欢谭丽,但我知道她是异性恋,从来没有过任何不可能的奢望。我对石磊的敌意不是来自于我个人的私心,而是因为他真的太烂了,所以我经常在谭丽面前说石磊的坏话。”柳桃苦笑一下,“我以为这样能让她甩掉石磊,没想到,我才是那个被甩掉的人。我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最后大吵一架,她就搬走了,我也当着她的面发誓,和她老死不相往来。”

    “你说石磊烂,具体是个什么样的烂法?”

    “他赌博,前妻就是因为这个和他离婚的,还有,他打人。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宁愿不要这段友情,也要劝谭丽和他分手了吧?”柳桃揉了揉眼睛,万般无奈,“为了不再关注谭丽,我辞职换了公司。最后一次和她见面,是她突然出现在我公司外面,远远地看着我,似乎想和我说话。我还在生她的气,没有理她,从此就再也没见过她了,很久以后才从以前的同事那里得知,她回了老家。”

    “虽然我们互相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但是我偶尔还会偷看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动态。我发现她删除了樟城这两年的所有动态,新发布的内容里也没有石磊的影子,把在老家的生活过得积极又阳光。”

    “她其实是个很普通的女人,梦想也很简单,结婚生子,有个温暖的家庭和过得去的工作,我以为她回到老家就会这样过完普通但幸福的一生,虽然我再也无法参与——”柳桃顿住,哽咽说不下去,忽然捂脸痛哭。

    李临溪微微低头,沉默着,伸手扯出几张纸巾递给她。

    柳桃接过,攥在手里,表情悲伤地看着李临溪:“我一直在为以前的事情生气,一直没有办法彻底原谅她,总想和她撇清关系,又难以控制地想念她。我总觉得,她终于摆脱了石磊,也甩掉了,一定会过上很好很好的生活的。”

    “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那天她来找我的时候,我一定会留住她。我很后悔,后悔那天没有说话,她的眼神明明那么渴望帮助,我却碾碎了她的希望。我真的没有想到会是永别,我真的——”

    “如果那天我留住了她,是不是她就不会死了?”

    李临溪突然也红了眼眶。

    他闭眼,吞咽一下,再睁开眼时,神情恢复平静,轻声道:“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知未来,所以不必为此自责。你放心,我们警方一定会查出杀害她的凶手,还她一个公道。”

    “谢谢,谢谢你们!请你们务必抓住杀害谭丽的凶手!”柳桃站了起来,含泪的眼睛变得坚定,“如果有需要我做的,请告诉我,我一定竭尽全力帮忙。”

    “柳小姐,谢谢你的配合,今天你说的内容给我们提供了很重要的线索,如果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你的。”

    ……

    夜晚回到酒店,躺在床上休息时,白日里柳桃说的话还在李临溪大脑里回响。

    “如果那天我留住了她,是不是她就不会死了?”

    ——人生没有后悔药,一切无法再重来。

    在十六岁那年,周莺以生命为代价,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

    2003年11月24日当夜,下晚自习之后,于情于理,李临溪都应该和周莺一起回家。但是那天有人来约他打篮球,三个月没打了,他有点手痒,在篮球与周莺之间犹豫了许久。

    见他对篮球心心念念的模样,周莺笑了笑:“你去打篮球吧。都三个月了,那个杀人犯肯定早就跑了,警察一直在抓他,他肯定不敢出来。”

    李临溪迟疑片刻,叮嘱她:“那你注意安全。”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先走啦,拜拜。”

    说完,周莺就蹦蹦跳跳地走了。

    “拜拜。”李临溪冲她挥了挥手。

    他没有想到,这一别,变成了他和周莺的永别。第二天再见,已是天人永隔。

    此后多年,他一直在想,如果那天他和周莺一起回家,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不理解,为什么当时的他可以在千峰县发生命案三个月后,就放心地让周莺一个人回家?

    她那么瘦弱,他一只手就能让她动弹不得,为什么还会放心地让她一个人在深夜的千峰县行走?

    他没有办法原谅自己因为一时贪玩犯下的过错,也没有办法面对周莺的死亡。

    如果死掉的是他就好了。

    他不止一次这么想着。

    看见警察哥哥的回信之后,周莺一整个下午都坐在书桌前给他写回信。她不知道该怎么描述遇见的这些破事,写写停停,半天下来,一段话都没写好。

    中途,她还接了个周美怡打来的电话,说她今天要回家,为她做一桌好吃的,庆祝她考上高中。

    按理说,她应该高兴的,但想到李临溪告诉她的事,她就怎么也笑不出来,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周美怡。

    下午周美怡提着大包小包的食材回来,周莺去帮忙提了下,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周美怡在厨房里忙碌,乒乒乓乓的声音传来,周莺深呼吸一口气,尽量不去关注,低头继续写信。

    【哥哥: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具体描述目前遇见的事情,因为并不是什么好事,我觉得很丢人,根本说不出口,所以抱歉,我没有办法做到描述得很详细,但我可以简略地向你描述一下。

    之前我跟你提过,我发现了好友亲人的一个秘密。我没有告诉你的是,我跟好友亲人的关系也很好,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温柔又善良的好人,后来无意中才得知,他既不温柔也不善良,更不是个好人。我告诉了好友,我希望他能劝诫亲人,让他迷途知返,可能好友觉得我多管闲事吧,他反过来和我吵了一架,然后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涉及到了我的亲人,我突然发现,我的亲人和好友的亲人一样,表里不一,用个准确的句子来形容,就是冠冕堂皇的伪君子。

    很讽刺对不对?所以我突然发现,大人都是表里不一的生物,我真的很失望。

    ……】

    还没写完,周美怡就过来敲了她房间的门,叫她出去吃饭。

    周莺把信纸收进抽屉,才不急不缓地出了房间去饭厅。

    餐桌上,她很沉默,周美怡一直在给她夹菜,让她多吃一点。她一边吃一边观察着母亲的脸,豁然发现,虽然母亲已经过了三十五,眼角不可避免地生出了细纹,但她确实漂亮,风韵犹存。

    周莺越看,越觉得母亲的脸有些陌生。

    几天前,为了验证李临溪的话,她偷偷去了安州市里,找到那个杜老板开的木材加工厂,稍微一打听,她就从厂里的工人嘴里听到了杜老板的事。

    工人们对老板的风流韵事津津乐道,都知道他在外面包了二奶,家里的老婆正在跟他闹离婚,女儿小学都还没毕业。摊上这种事,小孩子最可怜了。有人感慨道。

    说曹操曹操到,刚好这个时候,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女孩儿走了过来,她扎着小辫儿,低着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

    工人说她就是杜老板的女儿,周莺看着她,估计她最多十岁。

    才十岁的小女孩,就要面对家庭的支离破碎了。

    周莺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愧疚感。

    “不好好吃饭,想什么想得这么出神?”周美怡笑着道。

    周莺回过神,也勉强笑了笑,吃着嘴里的食物却味同嚼蜡。她捏紧了筷子,看着周美怡,问:“妈妈,我们是不是应该做善良的有底线的人?”

    “那是当然。”周美怡不假思索,“怎么了?”

    “没什么。”周莺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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