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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地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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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在京师有国子监,在地方则有府州县学,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教育。

    府州县学与国子监一样,生员都是由朝廷供给廪膳(公费),而且从监生到生员都享有免役权,体现了大明朝对于儒生群体的优待。

    为了加强对地方学校的监管,洪武十五年朝廷颁布禁例十二条,镌立卧碑,放置在明伦堂左边,不遵者以违制论。

    这十二条禁例中最重要的是“生员家若非大事,毋轻至于公门”“生员父母欲行非为,则当再三恳告”。

    前一条明文要求生员不得私自结交地方官员,以防结党营私。后一条则要求生员与朝廷站在统一战线,替朝廷消弭父母的“非为”。

    此外,还有一条“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许当该有司,在野贤才,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当,惟生员不许!”

    这一条禁例剥夺了生员讨论政治的权利,而对于其他的贤才、壮士、农夫、商贾等,并没有这一限制。

    为什么单单剥夺了生员讨论朝野政治的权利呢?这是因为朱元璋害怕这些生员被别有用心的野心家所蛊惑,从而走向朝廷的对立面,阻碍朝廷政令的实施。

    而且,生员往往比一般人具有更高的学识和地位。所以,朱元璋也担心生员在地方上组织群众和朝廷作对。毕竟,以往中国历史上的“党锢之祸”并不在少数。

    除了地方学校之外,洪武八年,朱元璋又诏令地方设立社学,即乡村小学。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视。

    地方的府州县学和社学都以《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做必修书目,要求所有生员必须掌握,否则以违制论。

    朱元璋的初心是好的,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书读。然而,在当时落后的政治体制下,全民教育注定是美丽的空中楼阁。地方学校往往只存在于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

    此外,由于古代皇权不下乡,导致社学逐渐成为地方官吏迫害和剥削底层老百姓的工具。可见,一个没有得到有效实施的爱民善政,反而会成为人人唾弃的害民恶政。

    《大诰》中记载:“有愿读书无钱者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又不肯放,将此凑生员之数,欺诳朝廷。”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小小的社学沦为地方官吏欺民的工具:想读书没有钱的,不许入学;有钱不想读书的,放任其不管;没有读书时间的,强迫入学。

    种种的恶行,罄竹难书。对此,朱元璋也无可奈何,尽管他可以再次拿起屠刀,奈何这种恶行实在是太多,查都查不完。屠刀在普遍性面前,也要黯淡几分光芒。

    无奈之下,朱元璋只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将地方的社学停办,以免地方官吏“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

    是啊,在当时土地亩产并不高的时代背景下,普通老百姓连吃饱肚子都有困难,哪有闲暇时间来读书。在古代社会,读书学习历来是官宦士族、地主富户这些有钱有势的权贵家公子少爷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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