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小小年纪,就如此奸猾狡诈!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
周国良一大家子,除了在外地上学的小辈,基本都到齐了。
就连三叔家平时很是低调,窝在家里不出门的小女儿,周青青也来了。
四叔更是请了一天假,早早就坐在客厅,边看电视边喝茶,茶都快喝饱了。
周博伟家和三叔家的矛盾,实际来源于他的三婶。
三婶赵明秀,也是出生在岭北老家。
三叔也是回老家探亲,老家媒婆介绍相的。
那时候的婚姻,大多走媒婆相亲的渠道。
所以媒婆在当时,是一个很吃香的行当。
有个别男性,也加入了这一行当。
有部分人叫他们叫做月老,大多数的村民直接叫做男媒婆。
赵明秀也是看中三叔周天成,是个正儿八经地吃公家粮的职工。
便跟着三叔,来到了天南。
她生得娇小瘦弱,一副瓜子脸,眼小鼻尖唇薄。
赵明秀死抠死抠,舍不得吃穿,节俭有些过了头。
这让她的皮肤黝黑干燥,无甚光泽,不过倒也不算什么缺点。
真正引发矛盾的缺点是:她喜欢去亲人家里,鼓捣点东西。
鼓捣东西,她也因人而异,有些针对性。
有时候,她拿得堂而皇之理直气壮,姑且叫拿。
有时候,她又偷偷摸摸地来,这真的只能叫偷了。
那时候的农村,都吃猪油。
老百姓把猪油存放在陶坛里,用盖子密封住,防止落下灰尘或者被老鼠偷吃。
赵明秀家,就在奶奶于秀禾家隔壁。
办事倒也很是方便。
然而此方便不是彼方便。
她总是拿婆婆于秀禾,放在厨房坛子里的油,每天一大勺雷打不动。
自己家的油坛子,不过二三十斤的量。
我滴天,竟然吃一年还没吃完!
于秀禾性情温和,向来不愿招惹是非。
只是,老实人也有发脾气的时候。
于秀禾早前说过几次,但赵明秀就是厚脸皮,依旧我行我素。
于秀禾本就是性子软,拿她没办法,也就只能随她去了。
于秀禾买给孙儿辈的大白兔糖果、江米条儿、瓜子、炸馓子、麻花等,都是先被赵明秀先过一手。
也不知道赵明秀眼睛怎么长的,于秀禾新买零食回来的时候,她总能在第一时间赶到。她自然是先分一波拿回家,然后坐在于秀禾的客厅里慢慢吃。
要不是于秀禾防着拦着一些,周博伟他们这几个孙子、孙女,还不知道能不能捞到吃。
真的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她欺负婆婆性子软,直接给你来真的。
到了大哥大嫂家里,她便不敢如此乱来了。
毕竟林春梅这火药桶,随时都可以点着。
只要赵明秀来过几次,周博伟家里总得少点什么东西。
什么桌子上的零钱啊,或者是柜台上的闹钟啊,她也都不嫌弃,一直往自己家里拿。
但这种事情,自然是纸包不住火,干的多了,总有被发现的时候。
只是林春梅起先还没有怀疑到,会是自己家人拿的。
直到有一天,自家闹钟丢失后不久,林春梅居然就在三婶家发现一个一模一样的。
她一阵翻找,倒腾出许多自家丢失的物件来。
脾气火爆的林春梅,哪里受得了这种气,当时就骂开了。
虽然生了嫌隙,但林春梅看在周天正的面子上,还和三叔家偶有来往。
只是赵明秀居然故技重施,几次来家里拜访过,周博伟家里又少了一些东西。
这下子,林春梅气得破口大骂,再也不让赵明秀进家门。
如此下来,两家自然有了隔阂。
虽然离得很近,除了在爷爷家聚餐,私下里也极少走动。
周博伟对于这样的事,起先也不相信。
毕竟闹钟啊,十块八块零钱啊,真的没多少钱啊。
没必要冒着两家闹翻的风险,偷拿不是?
高一高二那会,每当到了寒暑假回来,吃完饭洗好澡,他基本要去三叔家串个门子。
三叔有个大儿子叫做周明伟,比周博伟小两岁,现在儋城读高一。
那时候周博伟高中期间,周明伟还没上高中,两兄弟年龄相近,自然有不少话题聊。
所以周博伟去串门子,实际上是找弟弟聊天。
不过去的次数多了,还真让他发现一些端倪。
有一次,周博伟洗好澡,按照正常习惯到三叔家逛逛。
进门的时候,就听着三婶在说着什么事,竟然兴奋得手舞足蹈。
这下,周博伟倒是来了兴趣。
他坐下来静心听了一会,结果越听越不对劲。
原来三婶回老家探亲,把自己亲大哥家壁柜里的两条银项链,偷拿了一条。
其实这银项链并不值钱,也就几十一百块的东西。
她行事又没有头脑,只拿了一条,还不拿别的东西,谁不知道是你拿的?
也不知道她大嫂心里骂成啥样了。
以周博伟来看,三婶这种做法,当真是愚蠢至极!
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自打那次以后,周博伟就再也不进三叔家门。
堂弟周明伟看着还算老实,可堂妹周青青却生生让赵明秀给带坏了。
周青青虽然生了一双漂亮大眼睛,但耐不住她滴溜溜地转。
她小的时候,和同伴玩耍就颇有心机。
明明是她把别人不小心推倒,弄伤了别人家小孩。
周青青害怕担责任,反而躺在地上嚎啕大哭。
那场景,搞得好像是别人小孩把她怎么了一般。
这倒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周博伟亲眼目睹。
以周博伟看来,周青青小小年纪,就如此奸猾狡诈!
长大了怎么得了?
他只觉得,周青青和她妈妈怕是一丘之貉。
受到武侠小说熏陶的周博伟,虽说不上嫉恶如仇。
但平时也懒得和这样的人亲近,即便这人是他的亲戚。
大多数情况下,见面的时候,也就打个招呼罢了,维持下基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