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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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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铃儿死死的盯着祖鸢。

    纵使她身怀合欢秘术,可失去四肢的她,又该如何展现自己的美丽与妩媚?

    一具残缺的人彘,除了拥有畸形审美的变态,还能有谁欣赏?

    “刚刚那个小子,在我来之前,都做了些什么?”

    祖鸢冷冷的问道。

    刚刚那个小子?

    欢铃儿脑海中,顿时浮现了一种奇怪的想法。

    此前她一直认为,那个黑发的懦弱小子,不过是祖鸢伪装而已,现在按他的说法

    两个人?

    “他他喝了我们合欢派的碎花酿,然后就吐了。”

    “”

    祖鸢单手将欢铃儿提起,如同揪着一只狗的脖子,朝着破烂的香音阁走去。

    桌子上的碎花酿,的确有被喝过的痕迹。

    祖鸢放下欢铃儿,拿起酒壶,轻轻闻了闻。

    “这是酒还是迷药?”

    里面浓郁的花香,对于潘焱来说,足以掩盖大部分味道,可对于祖鸢,里面那刺鼻的迷药味道,无法掩盖。

    随手将碎花酿的酒壶扔掉,来到了那被潘焱使用过的夜壶。

    里面恶心浓郁的呕吐物,可以生吃人肉的祖鸢,自然不在话下。

    直接上手,在粘稠的液体中,掏了掏。

    没什么奇怪的东西。

    可夜壶旁边的红色地毯上,两粒蓝色的小药片,引起了他的注意。

    “嗯?”

    祖鸢拿起蓝色小药片,随后又从兜里,掏出了红色,黄色的小药片。

    就是这个了。

    将药片收好,放进裤腿的口袋里,祖鸢来到欢铃儿面前。

    “现在,把你如何将他带出来,直到此时的所有过程,讲给我听。”

    现世。

    潘焱醒了。

    他回来了。

    回到这个生他,养他,但同样对他十分不友好的世界。

    地上用来停放车辆的白线,还有旁边依次停放的汽车,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潘焱没有一点,回到家的喜悦。

    所处地面的四周,画着诡异的血色符号,自己正坐在符号中间。

    旁边的地上,或多或少,堆满了许多人的尸体。

    空气中,血腥腐烂的气味,不断刺激着潘焱的鼻腔,让他觉得浑身不适。

    那家伙做了什么

    他这是要干嘛

    此时正值午夜,潘焱所处的停车场,只有入口的位置亮着微弱的白灯。

    看守停车场的保安室,黄白的墙壁上,洒满了瘆人的血迹,里面却空无一人。

    潘焱起身,迅速离开了圆圈和尸体的地方,来到一处黑色厢型车后面,紧贴着车尾门,大口地喘着粗气。

    不管怎么样,至少离开了噬渊那个鬼地方。

    这露天的废弃停车场,至少不属于那同样恶心的青湖精神病院。

    逃出来了。

    潘焱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至少他自由了。

    他的身子,还处于碎花酿的迷劲里,歇息了好一会儿,才略微恢复了一点体力。

    恢复了些体力,潘焱开始思考起现在的处境。

    离开了青湖精神病院,从胡医生的话语中不难看出,那个病院,其实也是一座囚牢。

    自己身上,兼顾着犯人和病人的身份,就这么离开了病院,肯定会遭受相关机构的通缉。

    不能就这么去找潘姨

    思来想去,潘焱决定去找自己的初中同学兼死党,周大右。

    潘焱的成绩,一直是学校里的传奇。

    尤其是在初中的时候,【好朋友】祖鸢还未出现,潘焱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眼中,一直是个听话,友善的好学生。

    周大右就是潘焱在初中时结交的,最好的朋友。

    只是周大右成绩一直不太好,在考高中的时候,无法考进潘焱的学校。

    潘焱在高中被大家当成精神病的事,也就只有学校里传谣,周大右并不知情。

    从停车场离开后,潘焱从保安室偷了一双胶底鞋,也不管合不合脚,穿上去就开始跑路。

    深夜下,郊区的马路上基本没什么车,潘焱撑着胸口里的一口气,不断的奔跑着。

    可这个地方,实在太陌生了。

    自己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看着陌生的街道,潘焱无奈,只能来到一家便利店的门口。

    便利店的老板是位中年妇女,深夜的便利店不会打烊,但生意还得做。

    老板娘正在用手机,看着一部讲述消防员和医生之间的爱情偶像剧,对男主油腻的演技,不断发出鄙夷的声音。

    “呸!呸!早知道不吃瓜子了!真下头!”

    老板娘吐掉嘴里的瓜子皮,就看到门外一个身穿白衣的小男生走了进来。

    “你好。”

    潘焱进来之前,已经搓好词了。

    从噬渊回来的他,脱掉了青湖精神病院的病号服,换上了合欢派的白色丝绸衣裳,虽然与这个时代有些格格不入,但起码比病号服好。

    “?”

    “我和几位朋友来到附近喝酒,刚刚喝多了,走散了”

    “嗯。”

    被油腻男主恶心到的老板娘,有些不耐烦的说到。

    “能不能借你的手机我打个电话?”

    看着潘焱还算帅气却惨白的脸庞,老板娘又低头看了看,那部电视剧里油腻的男主。

    好像这个小屁孩更养眼一些。

    有了第一印象的加持,加上潘焱的确惨白的脸色,老板娘也就信了他的鬼话。

    “可以,但是要钱。”

    相信归相信,生意归生意。

    潘焱哪里有钱?

    他浑身上下,也就那氯丙嗪属于身外之物了。

    摸了摸自己的身子,感受到合欢派丝绸衣物的独特材质,潘焱索性脱掉了上衣。

    “我没钱,先拿这件衣服抵押吧?丝绸的?”

    潘焱突然脱衣的举动,把老板娘吓了一跳。

    将信将疑的接过散发着淡淡花香的白色丝绸衣物,手指轻轻搓了搓。

    还真是。

    就是款式未免老旧了些。

    潘焱接过了老板娘的手机,再次道谢,随后拨通了记忆里的电话。

    嘟

    嘟

    嘟

    手机里不断响着电话的拨通声,对方迟迟没有接起。

    老板娘则是满意的打量着,这件不属于现世的白色丝绸衣裳。

    接通了。

    “喂,是大右吗?”

    潘焱直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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