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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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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房邑走在路上,正拿着一块冒着热气的带骨玉米啃着,说出去很多人可能不信,这玩意的捕获等级是11。

    这是普通玉米田里十年才能长出一根的梦幻,浓缩了10年的养分,其中的甘甜直接生吃也很好吃。

    但生的带骨玉米igo定的流通价格是一根8000元,一个没有战斗力但捕获等级为11的食材,可想而知他的稀有度。

    所以,为了逃避igo的定价,市面上基本看不见生的带骨玉米,都是料理后的。

    就拿现在房邑手上这根来说,烤熟之后价格整整加了一个零。

    不过料理后确实更加美味,被烤炙后的带骨玉米,玉米的甜味更甜了许多,原本隐藏的肉味也被激发了出来,每一口的玉米里都是饱满甘甜的肉汁。

    所即使料理后的价格是生的十倍,但排队的人也还是很多,房邑还是从别人手上加价买来的。

    事实证明,还是挺值得。

    最后,房邑把仅剩的骨头嗦了一遍,才找了个垃圾桶丢了。

    确实好吃!

    继续搜寻下一个目标。

    “好香啊!”

    走着走着,房邑就闻到了一股很浓厚的汤头的味道,把它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

    寻着香味,房邑来到了一家拉面店前。

    “是这里了吧,夏克雷诺顿拉面店。”

    “早上吃碗拉面好像挺不错,汤头给力的话,热乎乎的热汤最舒服了。”

    店里,这个上班的时间里,这种堂食店也坐了不少人,说明这家店的味道还是很受认可的。

    “7w元一碗的拉面还有这么多客人,不试试说不过去啊!”

    房邑入座,不一会儿,面就端上来了,浓郁的香味在鼻尖缭绕,唤醒了一天的食欲。

    吃面先喝汤,汤不好喝这面不吃也罢。

    房邑迫不及待的舀起一勺汤放到嘴里,浓郁鲜香,味道十分不错。

    再嗦上一口面,弹力十足的卷面配上浓郁的汤汁相辅相成,怪不得这个时间这家店的生意还这么好。

    简简单单的在夏克雷诺顿拉面店消费200多万,打包几份便回去了。

    这就是美食猎人恐怖的消费力,4000w毫无疑问算是巨款了,放到房邑身上,照这个吃法,怕不是撑不了一周。

    回到太河的房子,他们三人已经起床,正在收拾东西和洗漱。

    “起来了!我给你们带了早餐。”

    下野抽了抽鼻子。“是夏克雷诺顿拉面!”

    说着便加快了洗漱速度,加入了嗦面大军。

    吃面的时候,东川还想着明天再出发狩猎,房邑倒觉得,呆着也没啥事,闲着也是闲着,就择日不如撞日。

    吃饱立即动身。

    直到深夜,四人才回到了那天挖的大坑。

    这个荒废多日的坑还带来了不少惊喜,房邑抓着一只芝士兔的后腿,芝士兔在不停的上下挣扎,嘴里叽叽在不停的叫着。

    如今房邑也算开了胃了,并不是曾经那个肚子里没油水什么都没吃过的打工人了,车上还有带过来的食材,吃它的欲望并不大。

    其实主要是房邑想存钱买房,一个芝士兔还是挺贵的,还活着也不怕坏。

    房邑都不想吃,其他三人也自然是没意见,把芝士兔关起来,等回去再卖个好价钱。

    围着篝火,东川问房邑。“房邑,你有什么想捕获的吗?”

    “有啊,象熊!”

    象熊,短短的两个字让三人都看着房邑,甚至嘴里含着食物忘记咀嚼。

    “你问的是想,肯定想最贵最好吃的,又不是问能不能,碰见了我们就看谁跑的慢吧!”房邑打趣的说道。

    “可恶!”

    “房邑,你吓我一跳!”

    “还是不要碰见象熊的好!”

    篝火旁,气氛一片活跃。

    第二天,在房邑的努力下,一天之内,队伍轻轻松松就捕获了5头野性山羊。

    不能说房邑太厉害,只能说这野性山羊太蠢,见到感觉能吃的就死命的追,脚脖子又细,扭了就直接扑街。

    夜晚,山洞里。

    四人围着篝火撸串,喝着带过来不多的啤酒。

    “爽!好想就这样醉死在这里。”说完,下野又咬了一口羊肉,喷香的羊肉味和浓烈的香料让他连连点头。

    出发的时候就想到这个野性山羊比较多,所以带过来了很多烧烤的香料,不然都没法好好烹饪野性山羊。

    太河也附和道。“早知道就参加那天的狩猎聚餐了,那样就能用美味的羊肉串下啤酒,还有五尾鹫吃。”

    东川好怕他们喝多了,提醒道。“也只有房邑才能把野性山羊料理得这么美味,反正羊肉有多,现在简单喝一点,回去我们再好好喝个够,喝能源刺松藻啤酒。”

    房邑没说啥,附和着笑了笑。

    这点啤酒弄醉他可以说是痴人说梦,他不醉的话,任何想袭击这里的猛兽都要过他这一关。

    他能动手,他们三个可有可无。

    接下来,他们把附近找了一圈,除了几只瞬间没影的芝士兔,就只剩两只野性山羊了。

    房邑无奈的看着满车的野性山羊,这羊的味道本来就重,这两天顿顿吃,自己都要变成野性山羊了。

    现在看着就想yue!

    “顺着路走走,看能不能找辆回去的车把他们卖了。”

    不过,现在要紧的任务是把身上这身羊骚味弄一下,太河开车来到一处美食猎人经常逗留过夜的地方。

    这是一片湖泊,清澈透明的湖水波光粼粼,看着就让人忍不住想下去畅游一番。

    说实话,作为露营过夜的地方还能保持这个环境,单单靠人的自觉是不可能,做什么都不要寄托人性,想想也只有这个湖里的蜇蟹燕尾鱼了。

    他们怕房邑自然也怕,不过怕的不是一样东西,房邑怕的是它们不来。

    速度处理好芝士兔,等待的时间交给他们三人看着,房邑把衣服一脱,湖面激起好大一个水花。

    “爽!”

    凌冽的湖水刺激着皮肤,冰冰凉凉的感觉仿佛让身心都得到了净化。

    简单的搓洗一下之后,房狠狠吸了一口气,把整个人都埋入水里。

    因为美食细胞的存在,美食猎人的体重要比普通人重得多,吸气也能轻松潜入水中。

    例如现在房邑的个头不算大,体重就达到了157kg,游泳也要比一般人要吃力很多,要耗费的能量也就更多。

    那么照这样说,拥有美食细胞的人美食猎人应该不善水才对,可事实恰恰相反。

    具体为什么房邑也只是听真名粗浅了解过。

    拥有美食细胞的人细胞活跃度高,肺活量就要比普通人的大,一般人在呼吸中的氧气利用率连一半都不到,而拥有美食细胞的人却能利用到其中绝大部分。

    还有就是能量密度,危急时刻,拥有美食细胞的人无氧呼吸能释放出大量能量供给重要器官,而普通人的细胞强度和能量密度做不到这样。

    即使这样,一般的美食猎人也不愿下水,或者说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下水去和那些重达几吨的猛兽搏斗。

    但房邑不怕,因为水不可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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