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救第章第章第章还是不救?
白衣人面如冠玉,精雕细琢,犹比潘安之色,一副儒雅书生打扮。
那白皙肌肤,似是吹弹可破,若非长着一抹斯文的上唇须,乍看之下当真会让人误以为是女子。
手中一把折扇,面上浅淡笑容,谦逊有礼。
此人一出现,瞬间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满堂宾客讶然的同时,视线聚焦在此人身上,忍不住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
“此为何人?为何如此面生,居然能凭空出现在此?”
“不会就正是写出《将进酒》之人吧?”
“妄言!《将进酒》意境何其磅礴壮阔,非一般阅历者能写出。此子看似只有弱冠,焉能有此才情?”
“这位大人所言甚是!先别管此人从何而来,他只是扬言等等,还未自认就是《将进酒》的作者。诸位,且先看看再说。”
“”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此人持扇而立,面对门口处围过去的禁卫士兵,不显一丝紧迫感,仍旧淡定非常。
主位上。
唐小志身旁的一名太监见此,挥动手中拂尘,沉声道:“堂外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那人面上不动声色,挺直了腰板,微微持扇抬手,道:“李应,字翩然,自诩太白居士。灵州人士,祖籍清水县。”
听此,全场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寂静中。
太监扯了一声旱鸭嗓:“哼,因何而来?入府可有记册?”
说完,便向后伸出了手。
身后,另一名年轻太监便将一本厚厚的册子,交到了老太监手上。
在老太监翻查入府名册的间隙,门外的白衣文士,浅淡道:“来此,自然是为大王君上之选而来。”
说着,他伸手指向悬挂在大堂中央的词作,接道:“小生不才,这首《将进酒》便是出自我的手笔。”
如此一言,全场瞬间沸腾。
实难想到,如此大气磅礴的诗词佳作,竟出自一介弱冠青年之手。
“这怎么可能?小娃娃,圣驾在此,汝切莫妄言。以汝弱冠之资历,焉能写出此作?”
“李应,字翩然,太白居士?本官便是灵州人士,为何未曾听说过有此书生名讳?”
“该不会是盗用剽窃吧?此词作者,当是上了年纪的大儒!纵然隐世不出,不闻其名,也不该是一介弱冠青年!”
“定是剽窃无疑!”
“”
一时间,听到此人自称是《将进酒》的作者,在场的众人惊讶之下,纷纷表示质疑,场面开始有些轰动起来。
那名手持名册翻查的老太监,却不为所动。
在名册上找到“李应”的名字后,这才举手示意众人安静,回头朝幕帘之后的皇帝点了点头。
此时的燕云天一脸严肃,目光也落在白衣文士身上,注意到内侍太监的提示后,也是跟着点点头。
老太监随即高喊:“验!准入!”
门外的禁卫闻言,立马示意此人平举双手,以便搜身。
依照朝例,皇帝所在的地方,除非是钦定的御前侍卫,其他人皆不可持器接近圣驾。
而在此间隙,主位上的唐小志一脸震惊,仿佛石化一般难以置信。
因为他居然认得此人。
严格来说,非但是认识,而且还与之有过一夜之情
此人哪里是什么灵州大儒,太白居士?
甚至连“男人”都不是!
就正是应大当家女扮男装而成!
应飘飘早就被定为朝廷的钦犯,其画像在朝廷各大侦缉机关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但此时在场之人非富即贵,不是大官,就是贵族。
平日里根本不屑于去注意什么钦犯之流,因此倒也认不出应飘飘的身份。
而且,应飘飘早有准备,经过伪装而来,此时看上去就像个初出茅庐的儒雅文士,很难让人将他视为钦犯之流。
只不过,大部分人看不出来,有数的几人却能一眼看破。
例如,此时呆若木鸡的唐小志,幕帘之后一脸震惊的燕文轩,目光如炬的赵卿,就连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也似乎洞悉了应飘飘身上的猫腻。
当然,还有一人也知道。
那便是马户!
当初从九狼山上下来后,应飘飘等人便撤到了清水河村。
为了避免被官兵盘查,马户为九狼山匪众洗白了身份,重新申请了户籍文牒。
其中,应飘飘这个“李应”的化名,便是马户亲自为她挑选的。
只是,应飘飘后来给自己立了“翩然”的字号,并自诩什么太白居士,马户便不得而知了。
但一听“李应”此名,这货还是能一眼猜到。
唐小志震惊,目光一刻不离应飘飘身上,心中不由暗道:这怎么可能?应飘飘怎么会是《将进酒》的作者?在这个平行世界里,能写出《将进酒》之人,除了我之外,就只能是另外的穿越者才行。
按理说,应飘飘不可能会!
除非她是穿越者!
但应飘飘显然不是。
她若是穿越者,以脑子里先进了几千年的文化知识,当年九狼山就不可能被皇帝轻易剿灭。
再者,她来到清水河村后,见到公交马车和水泥路,也必然会觉得熟悉,并因此猜到唐小志穿越者的身份。
但她至今只字未提,且对村中事物大为好奇,恍如初次见到。
如果不是装出来的,那么她就不可能是穿越者。
但她为什么会写《将进酒》?
排除另外有穿越者存在的可能性,唯一的解释就是从唐小志身上泄露出去的。
一念至此。
唐小志肃然起来,趁着门外禁卫对应飘飘盘查之际,将马户拉到了一边角落,问道:“你应该也看出来此人是谁了吧?”
马户有些紧张地点头道:“是应大当家”
“她怎么会写《将进酒》?老实说,我不在的那段时间,九狼山匪众都在村中做了什么?”
“他们也没做什么啊,就是好奇村中事物,缠着我带他们参观”
“参观?他们都去了哪些地方?”
“大里正放心,能让他们去的地方,我才会带。一些敏感区域,我未曾允许他们踏足。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我单独把应大当家带去过雾雨阁书房”
唐小志顿时恍然大悟,不由失笑起来:“原来如此,那首《将进酒》的原稿就藏在我雾雨阁的书柜里。”
一听此话,马户目光一闪:“大里正的意思是《将进酒》是应大当家从你书柜里偷出来的?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一些事。当时应大当家闲来无事,说想去看看你平时工作的地方,我便把她带到我雾雨阁书房。期间,我尿急走开了一会儿。或许就是那时候,她带走了《将进酒》的原稿?”
唐小志幽幽点头,“那就对了,我说怎么可能有人比我先写出《将进酒》?但她应该不是把原稿带走,而是背下了。我看过她参赛用的诗文,并非我的笔迹。”
马户听此,忽然脸色一变:“可是应大当家是女儿身,根本没有可能成为大王君上。那么她以此词参赛,是为了什么?”
下一刻,二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行刺!”
当年,九狼山数百匪众死于官兵之手,背后不论是否是皇帝或者燕文轩下的指令。
应飘飘将家仇算在此二人身上,都无可厚非。
她得知唐小志并非大皇子之后,心中复仇的念头再起。
知道皇帝在幽都为燕羽墨举行招亲纳贤大会,就必会伺机前来行刺。
恰好唐小志将赛制定为诗文比斗,就正中了应大当家的下怀,便以从清水河村“盗来”《将进酒》作为参赛作品,伺机混入王府。
三强选手,可得皇帝亲自召见,御前十步对饮。
九狼山匪众密谋行刺多年,自知以如今的“残兵”根本无法威胁到皇帝。
但这次的招亲大会,却是一个接近皇帝的最佳契机,他们岂会放过?
想来,这些混入王府做杂役的山贼都只是摆设,即便暴露了也无关紧要。
最大的杀招,其实是在应飘飘这个“神秘大儒”身上。
能不能成为魁首,在应飘飘看来也只是其次。
只需要能靠近皇帝十步以内,她便可伺机而动。
面见皇帝不可携带任何武器,但想杀人也不是没有办法。
例如,夺刀!
皇帝身边时刻有御前带刀侍卫守护,从他们手中夺刀,便可砍了皇帝的脑袋。
再者,宴会上往来伺候的宫女头上的发钗,也是可选的凶器之一。
十步之内杀一人,不论能否成功,这都是应飘飘最绝佳的行刺机会,她必不会放过。
唐小志心中若有所思,弹指间,已然将应飘飘此时意图谋划的手段全数洞悉。
不得不说的是,以诗词接近,再夺刀杀人,不失为一个锦囊妙计。
但应大当家如果真是有此打算,便是小瞧了这位皇帝,以及皇帝身边的赵卿。
殊不知,她此时已落入了皇帝的诛逆大局之中。
只要她敢动手,绝对是难逃一死。
谁也不知道皇帝在暗中布置了什么天罗地网,应飘飘此举,乃是一场必败的死局!
如今这种境况,唯有及时拦下应飘飘,方能救她一命!
但救,还是不救呢?
唐小志露出了一抹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