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骂人都不带脏字!
翌日,清晨。
天没亮唐小志就早早起身赶去王府,今日之事,乃大事件。
若情况允许,他将快刀斩乱麻,决出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婿人选。
虽说这两个人选都已被皇帝内定,但随着那名疑似穿越者之人的出现,谁又知道结果会是怎样?
而经昨日赛程加速的消息一传出,那四名“膏药”不出意外地回到唐小志身边,又做起了那种几乎形影不离的跟屁虫。
不过这一次,唐小志叫上了刘芒等四个“火枪手”,也是时刻守在他身边。
火枪手的腰间,自然是隐藏四把已经压好火药上膛的火铳
燕文轩在他身边摆了四个反贼眼线,而他也为这四个眼线安排四名杀手!
来到王府。
后院那处阔达十亩有余的花园中,已被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舞台之下,数百张桌椅围成一个圆圈,四处披红挂彩,尽显气派豪华,规格标准极高,宫侍成群,热闹非凡。
无数受邀的朝廷要员和幽都贵胄正在依次入场,王府门庭络绎不绝,全城同庆三日,一幕繁华。
唐小志趁着同上茅厕的间隙,暂时借口摆脱了那四个眼线的跟随,边放水边对马户吩咐道:“大会一旦开始,就命人把九狼山那十几个奸细给绑了,给我暗中送到别苑去。别给他们瞎参合,应飘飘的脑子是不好使吗?仅凭这十几个小山贼就想行刺?真是天真可爱!她自己不来,倒是想让自己的手下人来送死?”
马户微微一笑,并未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应了一声是。
说完,二人也不多废话,收紧裤腰带,便离开了茅厕区。
殊不知,就在两人前脚刚走,后脚从隔壁的一个厕格中就走出一人。
此人络腮胡,板正高挑的身材,束高发髻,看起来已人至中年。
但观其眉宇间,除去粗眉乱胡之外的肌肤,却显得圆润嫩滑,完全不像是一个单纯的粗糙汉子。
即便像个汉子,也是近乎于那种略带阴柔的“软汉”。
那人走出来,一脸不悦地望向唐小志离去的背影,竟扭捏着一跺脚,小声腹诽道:“你脑子才不好使!你脑子里都是浆糊、豆腐!哼,谁说我不来?今日,我就要砍了狗皇帝的脑子!”
“不过算你有点良心。还知道将我那些手下支开,也不枉我与你一夜之情。至于我没有弟兄们的策应,即便顺利砍了皇帝的脑子,也毫无生路可言。罢了他们日后若跟了你,也算是有了依靠”
她幽幽自语着,眼中闪过了一眸落寞。
回到舞台处。
随着“当”的一声铜锣响,宣告着招亲大会三十强决赛的开始。
赵、李两位主持人上台主持,同样是一场激情澎湃的暖场话后,在接下来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这二货都在念广告词。
“本次大会由威武大圣仁德孝礼皇帝主办,礼部、户部监制,清水县清水河商社承办,幽都王氏商行,李家鼎春楼协办。特约鸣谢孙氏钱庄对本会的友情支持。”
“大会采取分组淘汰制,由清水河商社社长唐小志担任总导师,后起大儒马户,前金科探花郎孙钰,以及英俊潇洒的周成龙公子担任小组导师,联合为您倾情进献。”
“感谢二月红牌月事布,为本会独家冠名。”
“二月红,三月春,四月晓红春。二月红牌月事布,女性知音,谨防侧漏,天葵至宝。”
“”
如此盛事,唐小志肯定不会放过大好的广告机会。
片刻后。
轮到导师进场环节,舞台上装着四个木制的转椅,马户三人的位置靠前,作为总导师的唐小志则坐在身后那张最大的转椅上。
“接下来,请诸位欣赏由我们总导师亲自作词作曲,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导师马户为你带来的歌舞---《夫妻双双把家还》。希望在座的诸位才俊,今日能有所斩获,抱得美人归,从此扶摇直上。”
主持人高亢的声音传来。
婉转的曲调声起,七八名身段妖娆的舞女上场,翩翩起舞。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一曲经典的黄梅戏,悠扬乐起。
马户算是出尽了风头,这货虽长得像驴,却有着一副令人恭维的戏腔,与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那清灵的嗓音搭配,倒是相得益彰。
全场的气氛,在一段应景的歌舞中逐渐高涨,欢呼声此起彼伏。
歌舞过后,便是真正的甄选环节。
但毫无疑问,入围者都已内定。
对此,唐小志并没有提起多大的兴趣,乃至于到三十进十的赛程结束,也只是仅仅转腚两次。
而能让他稍微注意的,便是士族子弟中那两位高门公子,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午后,随着十强选手的决出,中间有大约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最终的入围名单,正如唐小志之前定下的。
马户那个组别,只有胡秀才一人入选。
周成龙的人数最多,但除了王、李两家商贾之外,其余人都是他们请来的陪衬,会在十进三的赛程中刷掉。
孙钰领衔的士族子弟,也就只有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当然,唐小志对此也并不上心,他此时最关心的,是那位至今仍未露面的疑似穿越者,也是献上《将进酒》之人。
此人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献诗参赛又是什么目的?
休息的间隙。
在后院一座高起七八米的塔楼之上,皇帝燕云天一身龙袍,负手而立,幽幽看着宾客和会场工作人员散去,转而去布置今晚的晚宴会厅。
入夜以后,便会举行一场宴会式的十强赛,并最终确认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君人选。
皇帝身后,此时站满了人。
太师白凌风,太傅司徒雅,六部尚书,以及众多从受邀从京城赶到的达官贵人,都悉数在场。
可谓阵仗空前。
一身红衣凤袍的燕羽墨,今日看起来格外的尊贵高雅,那张三六十度无死角的精致面容,以及姣好有致的身材,几乎能令所有雄性动物垂涎,美得不可方物。
“父皇,那狗唐小志草草了事,颇有怠慢的嫌疑。您快下旨将其治罪!”
大王如今对唐小志恨之入骨,根本不放过任何可以针对他的机会。她本想说“狗贼”,但念及此时众多大臣在场,便及时改了称呼。
意识到唐小志有意加快进程,将原本计划持续半个月的赛程压缩到一天内完成,不免出言“问罪”道。
皇帝却摆手笑道:“哎!这怎能说是怠慢呢?正所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赛程啰嗦繁琐,反倒会令人失去兴趣。迅捷而紧凑,方能引人关注。他此举已得到朕的同意,何罪之有?”
“可是父皇他只是在甄选本王君上的人选,却对白小露的夫君人选只字不提,岂非是在渎职?”
“你不知道吗?为了尽量的压缩赛程,唐小志化繁就简,已经将你二人的甄选事宜合二为一。白小露的夫君人选不必决出十强,只需有人在会上当场写出一首与《夜记梦》想媲美的诗词,经由朕、太师以及太傅商讨定夺后,便是最终决胜者。”
“那本王呢?”
“你你的君上人选,自然是由朕决定。此人必定要是文武双全,才思敏捷之辈,才可配得上朕的女儿啊。”
“父皇”
燕羽墨闻言,还想说些什么,但被燕云天抬手打断。
燕云天笑着,转身看向身后的白凌风和白小露,接道:“对此,白太师和露儿可有意见?”
白凌风一脸慈眉善目,向前一步,恭敬道:“微臣没有意见,全凭陛下安排”
但话没说完,就被身旁的白小露打断:“启禀陛下,臣女有意见。”
燕云天颇感意外之色,“哦?露儿有何意见?”
“臣女想改改规则!”
“改规则?这如何改?”
“陛下,臣女献上的这首《夜记梦》乃一首悲情悼亡诗,按理说,不便出现在大王招亲这样的喜庆场合。臣女斗胆,想借用大王海选会上的那首《将进酒》作为比对诗。只要有人能写出与之媲美的词句,则不论老弱贵贱,臣女皆嫁!”
此言一出。
不仅令皇帝眉头更深,就连在场的众人也不由一愕,相互小声议论起来。
一些今日刚刚抵达幽都,还未见过《将进酒》和《夜记梦》的人私下窃语:
“《夜记梦》是何人所写?为何本官此前未曾听闻?”
“大王招亲乃本朝一大喜事,若《夜记梦》真是一首悼亡诗,那么即便是再如何上佳,也不宜此时彰显啊。”
“陈侍郎说得对,白大小姐这建议合乎规矩、常理。”
“那《将进酒》又是什么诗作词典?白大小姐素有才女之名,招亲不用自己的诗词,反倒借用一首来历不明的作品?”
“哎!诗词作品只分好坏应景,你管它来路作甚?只要不是出自反贼之手,何伤大雅?白大才女看上的作品,定不会差!”
“”
听着身边诸多权贵私语,白小路心中蓦然一笑,小心思盘算起来:
哼!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想让我嫁给燕文轩,但本姑娘岂会任你们摆布?
皇帝肯定是命内阁大学士为燕文轩写好了许多悼亡诗了吧?
那就正好了!
我临时更改规则,让他们那些准备好的诗文都毫无用处!
而《将进酒》的意境极高,根本非常人短时间内可以临摹出来!
也就是说,燕文轩肯定没办法拿出更好的诗作。
那我便可以借机彻底摆脱与他的婚约纠缠,恢复自由身。
不得不说的是,白大小姐这个意见一提出,倒是令燕云天始料未及,此时微微愣住。
“这露儿”
皇帝迟疑着,口中“这”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白小露瞧准时机,赶忙朝皇帝身边的燕文轩,躬身道:“大殿下以为呢?此举,是否更好?素闻大皇子文思绝妙,满腹经纶,想必定能将《将进酒》比下去。”
话声落地。
原本只是白小露在向皇帝请求,但随着白小露这么一说,压力似乎都转移到了燕文轩身上。
在场几十双眼睛都盯着他看,想听听这位大殿下的意见。
而如此境地,燕文轩似乎陷入了无可抉择的境地。
若是拒绝白小露的请求,那么就相当于支持在燕羽墨的招亲会上念出一首悼亡诗,未免有些煞风景。
但若是同意,大皇子殿下却又真的难以在短时间写出媲美《将进酒》的诗作。
这该怎么办呢?
皇帝犯难,大殿下也在犯难。
父子俩第一次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却显得有些莫名怪异。
最终还是燕云天力道:“行吧!那就听露儿的,毕竟是你的亲事”
然而,皇帝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暗道:罢了,就先依你!反正最后还是朕说了算,朕说除了轩儿的诗词之外,就没有更好的。你还能跑掉?哼哼!
隐隐间,这位皇帝陛下已经在打算用强权。
白小露瞬间惊喜,露出笑容:“谢陛下,陛下英明。”
“”
到了黄昏时。
临近最终的晚宴时刻,比赛还未开始,唐小志就早早地来到了宴会厅。
见到宴会厅中此时已经来了许多人,有身穿各色官服的朝廷吏员,也有许多风骨铮铮的文豪大儒。
但对于唐小志来说,大多数人都是陌生。
众人围在宴会厅中央,从房梁上吊下的一幅字画前,摇头顿首地私语:
“这就是《将进酒》?啧啧果然是气势磅礴,撼魂荡魄,乃绝古词句啊”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仅仅是这两句,就令老夫荡气回肠啊”
“到底是何方大儒有此大才,竟成千古佳句?不行!会后,老夫要与此词作者促膝长谈,虚心求教!”
“有此一词,我大奉文坛,黯然失色矣!”
“此词作者必定才思横贯古今,理应官拜文思阁大学士!”
“”
众人纷纷赞不绝口。
姗姗到来的唐小志见此,轻笑着,幽叹道:“是啊!太白诗仙的巅峰之作,岂非正是博古通今?不过,依照太白先生的习性,莫说是官拜文思阁大学士,你就是给他做太学院正,他不喜欢,那也徒劳妄想。”
闻此。
围观之人纷纷回头,看向唐小志。
其中一人,显然是没赶得及参加上午的三十强赛,见到唐小志面生,便问道:“你是何人?见你年纪轻轻,也懂诗词?”
唐小志一笑,正想说话。
那人身边的同伴却已经帮忙介绍道:“龙兄,你今日来得稍晚了些,没赶上上午的比赛。这位是唐公子,年纪虽轻,但深受陛下抬爱啊。他既是承办方清水河商社的社长,也是大王招亲会的总导师。据说,还是一名诗人,著有《小志诗集》一书,那也是佳作连篇啊。就连陛下也赞不绝口,只是下官未曾有幸一阅。”
那人却蓦然皱眉,冷声道:“清水河商社社长?一介铜臭的商贾?那怎堪妄称诗人?哼,即便稍微能舞文弄墨,也难登大雅之堂。陛下怎会让他做什么总导师?”
此人未知唐小志身份时,说话还有些保留,但一听他乃商贾之流,瞬间语气便鄙夷起来。
但这无可厚非。
士农工商,商贾最末,素来不受官宦文士待见。
唐小志听后,微微一笑,倒也不见动怒,斜眼瞟了对方一眼后,轻笑道:“哦!吾等商贾末流,自是不入士族法眼。敢问,这位大人怎么称呼,哪里就职?”
那人嘿嘿一笑,昂着头颅,摆袖道:“吾乃”
但刚吐出两个字,唐小志就立马打断道:“行了,你也别多费唇舌了。见你身穿九品官服,恐怕也是末等官员罢了,不足挂齿。我现在不想知道了,只是奇了怪了,大王招亲乃是大场面,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会场?你区区九品官末,难道是进来提鞋的?”
“但提鞋自有侍者在,你来此作甚?你也会诗?我见你满口黄牙,一嘴口气。即便会诗,那也是臭的。商贾不堪大雅,但你可能连给商贾提鞋都不配。唐某便是商贾,那又如何?就是我这个商贾操办了这个招亲大会,你是不是也觉得不堪入目?”
“来人啊,传本总导师的指令。未有陛下旨意,凡五品官员以下者,不可入内观看。想进来也可以,但不设其座,不列其位,只能做提鞋擦地的工作。就好像这位大人一样!”
他指向了对面的那人,嘴里说着狠话,面上却斯文得体。
原本还想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和这些朝廷官员交流,但那厮一知唐小志是经商的,立马一副桀骜优越的嘴脸,令唐大里正尤为不满。
眼下一阵数落,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
那人一听,脸都绿了:“你你敢辱骂本官?”
唐小志轻描淡写道:“我骂你了吗?你不识字,听不懂官话?方才我哪里说过一个脏字?你这个九品官怎么来的?估计是买来,你定是目不识丁,听不懂人话!看来,我要禀明陛下,彻查你是否有舞弊买官的行为!”
“你”
“我什么?”
“你可知本官是谁?你胆敢污蔑本官舞弊?”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倒是可以猜猜!你是狗吧?不好意思,我见你长得像狗,故而有此猜测。毕竟狗嘴里都长不出象牙,所以你沽名钓誉,眼高于顶,看不起我们这些商贾。但你可知?没有我们这些商贾,你可能连底裤都买不到吧?哦,对了,狗不穿底裤。”
“你你敢骂本官是狗?你气煞我也!吾乃”
“你乃?你有奶?我去,莫非你是个阴阳人?”
两人说着,竟演变成了针锋相对。
那人看着官位不高,却似乎有些背景来头,两度想自表身份。
但唐小志最看不惯那种自恃高贵,眼高于顶之人,也是两度打断他的话。
而那厮在被唐小志损成“阴阳人”后,一下子气不过,竟两腿一蹬,吐了一口鲜血。
令唐小志大为失望,暗道:就这心理承受能力,还做官?老子还没带脏字骂你呢。
正在这时。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伴随着一声威严的话语:
“哼!你当真不想知道他是谁?”
唐小志回头一看,微微一愕。
只见太师白凌风身后跟着一众随从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