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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不干了,直接吃软饭第章第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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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女侠?

    “大当家”应飘飘听见唐小志如此称呼,莫名一阵心凉,面色忽暗,恍若失望至极之色。

    他叫我应女侠?好一个应女侠啊!

    也不知两年前是谁出言救了他,又是谁先表露的心悸

    更不知是谁拒绝直接见面,建议以书信往来。

    在当年的书信中,他可不是以“应女侠”相称的,而是吾爱、可人儿、调皮鬼

    呵呵!如今却变成了应女侠。

    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皆是虚妄之词,哪里当得来真?

    他本就是一介虚情寡义之辈,表里不一,道貌岸然。

    还说什么此生非我不娶,宁爱美人不羡仙,江山纵逝而情不改?

    如今想来,不过是诓骗欺瞒当年懵懂心思的我

    所以,才会有了后来的背叛,直至我九狼山大寨数百人命惨死官兵之手,就连父亲也殒命刀下。

    全都是拜你燕文轩所赐!

    而我在最后一刻,才方知你堂堂大皇子的身份,尤为讽刺。

    应飘飘心中一阵怅然,脑中似有回忆,眼眶又忍不住泛红起来,同时拳头也在握紧,怒视着唐小志。

    而唐小志见她莫名感伤,尤为纳闷,不禁道:“应女侠这是”

    应飘飘回过神来,冷笑道:“你不承认不要紧,唤我应女侠更是无妨。这只会让我更加看清你这个人面兽心的伪君子,真小人。我一介人人喊打的山贼,与我相识,有失你这位堂堂大皇子的身份,是吧?你竟能虚伪到装出与我初次见面的神态,天下已无人能敌。”

    “也罢!我本就已对你死心”

    说着话,应飘飘恍然转身,背对着唐小志的刹那,眼泪同时夺眶而出。

    虽然她声称已然死心,但此时的眼泪则说明那并非内心的实质想法。

    可见,在“大皇子”与这位女贼首之间,必然还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且刻骨铭心,但似乎又牵扯着深仇大恨的往事。

    唐小志却无法感同身受,因为他那里是什么狗屁大皇子?

    只不过是阴错阳差之下,极度巧合地被人认定为是那位“未来储君”。

    眼下,眉头深皱道:“应女侠,这是何故啊?你为何一定要说我是大皇子?唐某已经直言,我乃灵州八县赈灾总指挥使,出身清水县,与皇家摊不上任何关系。更并非什么大皇子,你应该是弄错了。”

    嘴上如此说,心中却在暗道:看来,这群劫匪并非单纯为了掳掠而来。至少在这个女贼首发现我以后,他们的首要目标已经改变,不再是单纯的抢劫。

    应飘飘却道:“行了。你可以继续装,我不会现在杀你。毕竟仍需以你为人质,安全离开此地。你的人头将会被献祭给我九狼山死去的数百弟兄,所以,珍惜你剩下为数不数的日子吧。”

    说完,便又立马转头看向身前的二当家,接道:“尤朱,将他的嘴封上,然后安排连夜撤出此地吧。”

    二当家尤朱应是,示意身边的两名手下向唐小志走去。

    唐小志一愕,刚想开口说话,但嘴巴已经被塞进了一团棉布。

    尤朱这时候开口道:“大当家的,那个女的如何处理?”

    应飘飘想了想后,道:“一起带走吧!她身有白府的玉佩,恐怕是白太师家的嫡出之女。燕文轩是我们的祭品,而这位白大小姐就当是我们的肥羊吧。待献祭燕文轩之后,再设法以她的性命为要挟,从太师府手上获得一笔赎金。”

    “是!”

    随后,众匪开始重新架起唐小志二人,着手撤离。

    据应飘飘手下的山贼所言,这条深挖于山体中的密道,本是九狼山山贼的逃生通道。

    入口位于山寨聚义堂中,那么出口就应该在某处山下。

    此时,唐小志虽手脚被捆,嘴巴也不能说话,但耳朵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不知道这群山贼为何会将他“冤枉”成大皇子,但从应飘飘口中得知白小露居然是出自当朝太师府后,不由震惊斐然。

    露儿居然是太师府的千金?

    怪不得能有孙钰这样的富贵公子常伴左右,唐小志暗呼自己差点就看走了眼。

    他自然是能猜到白小露身份不凡,但之前并未想到能有如此显贵。

    要知道,当朝太师可是文官之首,位列三公之一,乃是一棵人人都想倚靠的大树。

    在太师面前,像周仓这样的官位,俨然就不值一提。

    恐怕就连幽都府那位大明王见了,也都要给太师三分薄面。

    这可是一顶巨大的“保护伞”啊

    唐小志得知后,惊喜得连自己仍深处险境都忘了,心中自顾想入非非起来:

    当朝太师府的千金啊,这是何等的权贵?

    我要是能顺利把白小露搞到手,岂非是直接傍上了太师这棵大树?

    有太师做后盾,能顶一百个周仓!

    老子还做个狗屁生意啊?直接坐享其成!

    还有那位墨小姐。

    明摆的事实,墨家父女肯定与幽都大明王深有关系。若是能将墨小姐也一并囊入手中,那便是左拥右抱,眷侣佳人啊。

    得墨小姐垂爱,相当于间接有了大明王撑腰。

    一边太师府,一边幽都王府,随便拿出任何一个,都可瞬间震慑大奉朝野,冠绝人臣。

    那老子还干个屁?

    不干了!

    直接吃软饭!

    饱暖思淫欲,笑探花丛间,不是更加逍遥?

    心中如是想到,唐小志窃喜不已,思绪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憧憬着日后的至尊软饭生活,几尽垂涎。

    他看得出来,白小露对他印象极好,若是加以奉承,努力哄骗,虏获其芳心便只是迟早之事,时间问题。

    而墨小姐虽说突然对他态度大变,但并非无法撬动。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唐小志想着,不管是多硬的“石头”,只要自己肯下功夫,就没有砸不开的主儿。

    在他看来,墨小姐也必然是他的囊中之物

    只不过,此时的臆想归臆想。

    静下心来,唐小志倒也深知,要想实现以上的两个目标,仍需迫切解决眼前的危机。

    应飘飘已经明言,要用他这个“大皇子”的性命,去祭奠九狼山大寨死去的数百亡魂。

    这可不是说说而已,大当家说到,肯定也能做到。

    那应该如何从这些山贼手中脱险,力挽狂澜呢?

    当中,最令唐小志尤为不解的问题便是,应飘飘为何一口咬定他就是大皇子?

    即便是唐小志已经摆明了身份,也否认了这个事实,对方仍是不为所动,像是铁了心一般将他视作大皇子。

    唐小志心知肚明,纵然是将他祖上十八代都挖出来,恐怕也不可能与皇族扯上半毛钱关系。

    其中的误会,可不是一般的大。

    只是,他一时难以想到导致误会的症结在哪里。

    但不难看出的一点是,应飘飘与大皇子之间存在着某种理不清的情愫。

    应飘飘虽直言已经对“大皇子”死心,但唐大里正心思缜密,细察入微,岂会看不出来她有点口是心非?

    此时脑中一转之下,顿时计上心头,暗道:这群山贼的杀心已起,我虽并非大皇子,但他们已然将我视为大皇子无疑。那么唯一的脱身办法,就只能是从那个叫应飘飘的娘们儿身上入手。

    大当家若说不杀我这个“大皇子”,其余人肯定也不敢有什么异议。

    不可否认的是,应飘飘虽是女流之辈,但显然也能镇得住手下这些山贼。

    而要想成功说服应飘飘,就只能利用好她心中对“大皇子”那点即将泯灭的情愫!

    他们不是一口咬定我就是大皇子吗?

    那我只好勉为其难的扮演一回大皇子这个角色了!

    顺便使点手段,先哄骗这群山贼放过我再说。

    还有,那位应女侠的姿色也不错,看起来花容月貌。

    若能一并收了去,那就最好不过

    虽说应女侠现在对“大皇子”恨之入骨,但有志者事竟成!

    至尊宝能在00001秒内,让紫霞仙子爱上他。

    我唐小志用足一个时辰,应该也可以让应女侠对我放下杀心吧?

    心中浮想联翩,唐小志脑海中已然垂涎三碗。

    殊不知,若此事真的能成,第一个要杀他的人,就非那位真正的大皇子燕文轩莫属。

    因为,此时被唐小志盯上的三人,皆是大皇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

    一个是大皇子的亲妹妹,一母同胞的那种。

    一个是大皇子的未婚妻,当朝太师之孙女。

    最后一人则是大皇子心中的那个不能说的心上人。

    要是都被唐小志给搞了去,大皇子恐怕得生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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