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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乱葬岭和血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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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枷杻已经解决了,就剩下的手械和脚镣。

    不过铁质的手械和脚镣,指望蜡烛的微弱之火烧断简直痴心妄想,甚至即使给钱阳鑫锤子等工具也难以弄开。

    想弄开它们需靠钥匙打开。和保利群、兆庆生多日相处,闲聊中得知钥匙在保利群身上,因此想打开手械和脚镣,需从保利群身上入手。

    从保利群拿到钥匙挺容易的,灌得他酩酊大醉后直接搜身拿钥匙。可一旦如此,就必须逃跑了,然而钱阳鑫心中还未下定决定是否逃跑。

    然而现在钱阳鑫必须做出了选择,因为他得知抵达的天河郡路程只有三日左右。

    摆在钱阳鑫面前只有两个选择了,一是逃跑,二是被押送抵挡天河郡。

    正当钱阳鑫举棋不定时,却发生了一个变故。

    距离抵达天河郡还有三日时间路程,是从钱阳鑫、保利群、兆庆生抵达一家非酒肆是酒肆的酒肆开始算。

    非酒肆是酒肆的酒肆是什么意思?你们看往下看。

    从道路的那头远远地看去,连绵不断、重峦叠嶂、耸入云霄的山岭,宛如一条弯曲的蛇。渐渐接近山岭的入口时,能看到一根高高竖起的竹竿,上面挂着一条长长的布条,布条上面写着怪怪的字。

    布条上面写着:三十人不过岭。

    什么意思?钱阳鑫很疑惑。

    当接近竹竿后,能看到一家酒肆,酒肆的后面有一个宽大的院子。

    “今日我们就在这里休息,明日在赶路。”保利群指着酒肆说道。

    钱阳鑫抬起头,仰望天空,此时此刻,太阳当空照,正是正午时刻。

    “距离落日还有一个下午,这狗官怎么要明日再走呢?”钱阳鑫心中疑惑,但很快被起茂茂密密的山岭吸引了。

    “这个山岭不错,是个逃跑绝佳地点,只要溜进山岭里,就如鱼入大海。”

    殊不知曾经有很多人都和钱阳鑫产生同样的想法,并且付诸其行动。

    虽然钱阳鑫亦是如此,但最后的结果与其不同。

    当然这些是后话来的,现在不谈。

    钱阳鑫默不作声,乖乖跟着保利群、兆庆生,心中思考逃跑的方法。

    来到酒肆的柜台,难得见保利群对酒肆的掌柜客气:“掌柜,住店。”

    “一个人五文铜钱。“

    更难得保利群竟然付钱了:“三个人,这是十五文铜钱。”

    “自己去后面挑个地方睡。”

    接着保利群道:“掌柜,来点食物。”

    “没有米饭,没有酒,只有山里的野味。”

    “管饱就行,来一些。”

    “好嘞,你稍等。”

    酒肆的掌柜去后厨准备食物,钱阳鑫、保利群、兆庆生坐在桌子等候。

    食物端上并吃饱后,保利群、兆庆生带钱阳鑫去后面的院子住宿。

    说该酒肆非酒肆,原因就出在这里了。平常的酒肆不提供住宿,但这家酒肆却提供,并且提的住宿却是一个由篱笆围成的院子。

    没有床、没有被子,什么也没有,让住宿的客人直接躺在又硬又冰冷的地上。

    就这样还敢收五文铜钱,谁会花这冤枉钱特意睡地上?

    还真有,而且还不止钱阳鑫三人,院子还有其他住宿的客人,目测的话有二十多人,接近三十人。

    到了院子后,保利群、兆庆生也不耍官威,挑好位置,随便捡了空旷的地方躺下就休息。

    待到晚上,钱阳鑫去小便时,出奇的是保利群、兆庆生不跟着他,让他自己一个人去。

    “此事有蹊跷。”钱阳鑫想着,然后小便完后,不回院子睡觉,而是跑去寻找酒肆的掌柜。

    酒肆的掌柜还坐在柜台后面,掌柜是一个膘肥体壮之,他的脸上像猫抓般有着数不胜数的疤痕。

    除此之外,他胸膛也有五道疤痕。

    他身上是否还有道伤疤,这说不准,因为其余地方被衣服遮挡住了,只能看到这些伤疤。

    这家酒肆的掌柜就是孙骞信。

    “掌柜。”钱阳鑫打招呼。

    “大晚上不睡觉,找我什么事?”孙骞信丝毫不在意钱阳鑫的身份,还有看着钱阳鑫的眼里蕴含着一丝同情和一缕触景生情对往昔的回忆。

    “掌柜,你酒肆的旗杆上面挂着旗子,上面写的字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

    “掌柜怎么看出来?掌柜贵姓?”

    “鄙人姓孙。”

    “原来是孙掌柜,久仰大名,三十人不过岭,是什么意思?”

    孙骞信不答反问:“你知道前面是什么地方?”

    “一座山?一座山岭?”

    “看来你是不懂哦。”

    “懂什么?我应该懂什么?”钱阳鑫很疑惑,“请孙掌柜解答。”

    “好吧,前面的山岭名为乱葬岭。”接着孙骞信又询问道:“何为乱葬岭?”

    “乱葬,说明死在这乱葬岭的人,胡乱的安葬。”

    孙骞信摇摇头:“你说的不对,死在乱葬岭的人根本没人安葬,全部横七竖八地乱躺在山野间。”

    “为什么无人安葬?还有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死人?”

    孙骞信咧嘴一笑:“很简单,乱葬岭是这里赫赫有名的山贼聚集地,这群山贼有个威风凛凛的名字,叫作血衣军。”

    “血衣军……”钱阳鑫喃喃地念了一遍,接着问道:“血衣军是什么情况,为何乱葬岭和他们有关?”

    “我看你是完全不懂哦,即使不是走返乱葬岭的人,都听过过血衣军。”

    “愿详其闻,请孙掌柜解答。”

    孙骞信哈哈大笑:“哈哈哈,有趣,头一次碰到不听说过血衣军的人。”收敛大笑,端正身子,一本正经:“血衣军,是山贼自吹自擂他们是一个军队。然而‘血衣’之称,却是名副其实的。

    “血衣军他们杀人,一直杀到身上的衣服染成一片血色还未停手。杀完人后,衣服沾满了鲜血,但是他们就穿着这血色的衣服继续出去抢劫杀人。

    “哈哈哈,这件血衣陪伴他们终身,从未脱下来过,死了也身穿血衣。”

    “所以说乱葬岭的死人都是血衣军的杰作?”

    “杰作?非也,血衣军就是一群腿脚沾泥巴的,怎么能创造出杰作?”

    “我明白了,‘三十人不过岭’是因为这血衣军吧?”钱阳鑫问回一开始的问题。

    “嗯。”孙骞信点头,“从这里出发,去往天河郡的,没有第二条道可绕,必定经过乱葬岭。

    “从这里抵达天河郡,天明时刻出发,要到午后才能离开。如此之长的路程,和乱葬岭特有的环境,道路两旁的树林郁郁葱葱,遮天蔽日,真的不知道几时冒出一个血衣军出来,然后一命呜呼。

    “所以过往乱葬岭的人都会成群结队。”

    “原来如此。三十人不过岭,意思是只有成群结队够三十人,才能威慑血衣军从而安全经过乱葬岭。”

    听完后,孙骞信笑了:“哈哈哈,笑死了我,几百个官兵,身披盔甲,手持长枪,要佩利刃,手握盾牌,血衣军还不是照样直接扑上死磕。

    “你真以为这三十人很多吗?

    “能一个不死平安穿过乱葬林,那是因为山贼看不上他们,懒得去抢而已。

    “你想知道,为什么要聚集三十人吗?”

    未等钱阳鑫回答,孙骞信揭晓了答案:“那是因为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要有人替自己死,那自己就不用死了。

    “以前是四十人、五十人、六十人……现在变成三十人了,这世道真是的,连年打仗,人都没了,还打什么仗。

    “要不就来一场席卷天下的战争,要不就别打仗,死的都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

    孙骞信开始絮絮叨叨,自言自语,都是对这个世道的个人见解。

    插不上话,孙骞信也不搭理,钱阳鑫只好打道回府了。

    此刻钱阳鑫明白了保利群为啥对孙骞信客客气气,敢在刀尖舔血血衣军的地盘开酒肆,没个本事还真做不了。

    孙骞信非同小可。这是钱阳鑫对他的评价。

    在回院子睡觉的时候,钱阳鑫想道:“看来在此逃跑行不通,这里逃跑就跟去天河郡一样。甚至去天河郡情况更好呢。”

    然而突发变故。翌日天未亮,保利群、兆庆生就喊醒钱阳鑫,叫他赶路乱葬岭。

    钱阳鑫想提醒保利群他们乱葬岭有血衣军,可是看到保利群拿着一把从未见过的长刀,并且想起他对酒肆的规矩的熟悉,就闭口不言了。

    保利群、兆庆生他们心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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