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死后深情已太晚,不如拿灵石来换(5)
“住手!你们两个不要再打了!”
怎么会有系统和精灵在宿主的脑子里面打架啊喂!它们要不要考虑一下他的感受啊?!
一土豆一番茄齐齐望向楚逸之,显然,他今天不做出一个选择就誓不罢休。
楚逸之扶额长叹,侧目向旺财。
正当旺财欣喜之际,楚逸之道:“你平时要帮我传剧情、查进度,这件事就让大漂亮来吧。”
听得此话,原本蔫巴的大漂亮高兴了,它满面生辉地转着圈欢呼了一通后又朝旺财投去挑衅的眼神。
旺财气鼓鼓地别回头,不理它。
楚逸之想要一碗水端平,[没关系旺财,你以后还会有其他机会的]
旺财知晓自己现在的地位比不上大漂亮。听到楚逸之的话心里涌现出一股暖流。宿主居然还记得安慰它,它还没有被宿主放弃!
楚逸之拿起手中仙剑细细端详:[此剑何名?]
旺财抢着回答:【报告宿主,叫御风】
“御风?”楚逸之依言喊出剑名,正欲念咒语,不料剑身猛然闪烁两下,隐隐约约响起一个声音,“你是何人?将我主人送到哪里去了?”
原来剑灵真的存在,并且还会说话。
楚逸之心感有趣,问它,“你还会说话啊?”
剑灵寂然一瞬,“……我原来是不会的。”
以慕容逸之现在的修为,还没有厉害到可以修炼出剑灵。
那这剑灵应当是才出现神智的。
见楚逸之缄默,剑灵提高声音,怒道:“适才你挨板子时,我就以为不对,明明表面上哪里都没变,可你的气息分明就不是我的主人!”
它越说越生气,质问楚逸之,“你将我主人藏到哪里去了,你可知夺舍乃是天地不容之事!”
楚逸之摊摊手,“我没有夺舍,我是来拯救你主人的。”
剑灵:“哦?”
“我知晓未来之事,慕容逸之后来会因为重情被人杀害,我是带着他的心愿来的,完成后便走。”
这剑灵还是个小孩子,又急又闷,“此话当真?!”
楚逸之看着突然飞到空中的剑,笑着回答,“自然。”
这小剑灵显然是个心思单纯的,它就不考虑万一他是坏人的后果吗?
不过,就算不同意它也做不了什么,作为一个刚刚开了灵智的小剑灵,它连对付正常人都有些困难,别说是对上继承了慕容逸之修为的楚逸之了。
只是楚逸之不想以强欺弱,以大欺小,干脆把剧情翻出来给它看。
果然,刚才还带着怀疑的小剑灵在看到剧情后眼里闪过各种情绪,最后都转为哀戚。
它沉默了一瞬,看向楚逸之,“我相信了……这确实是主人会做出来的事情。他一向对大师兄爱的深沉……”
楚逸之满意地点点头。
小剑灵继续道:“可我不愿意委身于你……从今日起,我就陷入沉睡了,直到主人回来唤醒我。”
这点楚逸之也有所了解,有主的仙剑,一般情况下都是不愿意找第二个主人的,即使用的是它主人的身体。
他点点头表示了解,小剑灵又道:“以后……你让谁来做剑灵,我无所谓。”
话音落,漂浮到半空的剑立刻掉落在地,失去光泽。
见此情景,大漂亮赶紧道:“主人主人,我准备好了,现在是引灵入剑最好的时刻,主人先滴一滴血,我们结下契约,我便可以做你的剑灵了。”
听此话,楚逸之顾不上其他,飞速念起咒语,把大漂亮引进去。
约莫十几秒钟后,御风剑陡然恢复灵气,发出金光数道。
仙剑在手,没有男人会不心动,第一次修仙的楚逸之心猿意马,拿着御风剑向前方碎石一甩——霎时间山崩地裂,狂风怒啸。
身为现代人的楚逸之人生第一次见这样的世面,目瞪口呆!
“这剑这么厉害的吗?!”
“当然不是,因为有我助主人一臂之力啊。”大漂亮的声音从御风剑中传来。
它从楚逸之手中脱离,飘到半空中,试着动了动的剑身,就像当番茄的时候一样转着圈圈。
“第一次当剑还挺好玩的。”
楚逸之正想说话,就听到旺财的提醒,“宿主,你要不要先考虑下自己的伤?”
楚逸之这才想起,转身朝着自己屁股一看,这奇丑无比的校服已经被血水染红,沁出了一个令人尴尬的印子。
对了,他现在屁股上还有伤呢,现在屏蔽了痛觉什么都感受不到,他都忘记了。
幸好他有系统补贴库。
丝岳峰。
经历了困难重重的楚逸之,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虽然说他继承了御剑的技能,但他万万没想到……他晕剑!
以前看电视剧总觉得别人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很有趣,后来他去拍仙侠剧吊威亚,也觉得飞来飞去很好玩。
可是现在真的飞起来,只踩着一个剑鞘的情况下,他承认他刚才高兴的太早了。
往下一看就是悬崖峭壁,不仅仅是恐高,还晕。
楚逸之彻底不理解了——为什么主峰弟子住的地方要隔那么远?
难道这些弟子就不怕晚上上完课御剑回去途中掉下去摔死?
光是从主峰到这里,就足足飞了近一炷香的时间,他身体绷直,既不敢往前看,也不敢动,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从剑上掉下去。
可还是飞了这么久!
旺财听了他的吐槽,弱弱地说,【宿主,有没有可能……和你的技术有关系】
一个连实习都没实习过的人,直接就上路实操了,也怪不得他会晕剑。
楚逸之:“……”
不过还好历经千辛万苦,他安全到了丝岳峰。
凭着记忆,楚逸之走到了白参所住的地方。
身为掌门的关门弟子,他的房间是六位徒弟中最好的,进门处小桥流水以及遍地灵花灵草。
看着这些生机勃勃的灵花灵草,楚逸之突然有一个疑问,白参平时进门出门的时候会不会和它们讲话?
他自己是一个植物,住在一个有很多同类的地方,难道不会觉得很不自在吗?
这地儿是整个丝岳峰灵力最强的地方,多少弟子努力修炼,努力表现,就是为了可以在这里小住一段时间,好提升一下自己的功力。
百里白影一向抠门,连杜剑屏都没有这个待遇,白参居然可以一到华玄宗就住在这里。
果然是没有理由的偏爱,其实单看这一点,他俩还挺甜的。
只是有种谈起恋爱,不顾别人死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