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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泼天的富贵,轮到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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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姑娘,斯哈——这顿饭吃得、嗝——吃得真过瘾!”

    “赶紧让福客来把这道菜上了,否则我跟他、斯哈——跟他急眼!”

    这顿饭明明没有喝酒,朱金华等人却把自己吃成了大舌头。

    一干人捂着肚子,扶墙从后院离开。

    嘴里嚷嚷着还要吃。

    林宝初忙着收拾,没有搭话。

    她下午洗的半缸田螺都被他们嗦完了,还想咋的?

    放在食盒里,留着明天去谈生意的那两盘,要不是她手快,否则也难逃被吃的命运。

    “以后再也不留他们吃饭了,亏!”林宝初摇头总结。

    沈戟知道,她是说笑的。

    他打趣她,“你的目的不是达到了吗?”

    用一顿饭来让他们快速融入、接受彼此,让扶贫工作更顺利,这是她今晚最大的目的。

    “啧——”林宝初停下擦桌子的动作,单手扶腰,“还是我家相公了解我。”

    这个闪婚的相公,还不错嘛。

    两人收拾了好一阵,忙完的时候月亮已经高挂了。

    不过今天的事儿还没结束。

    两人打上一支灯笼,关门又出去了。

    去河边收捕蛙笼。

    “你闻到稻花香了吗?”

    林宝初走在田埂上,远处一阵风吹来,带来了阵阵稻花香。

    “这是稻花香吗?”沈戟好似从来没有注意过稻花的香味。

    “是稻花香!”林宝初很激动,“而且是咱家田里的稻花香!”

    她倒不是狗鼻子,分得那么清。

    只是他们家的稻子比乡亲们的稻子长得快,应该是率先抽穗的一批,所以这阵稻花香一定来自他们家。

    入秋了,算算时间,稻子也该抽穗了。

    林宝初在自家的一块田边停下,借沈戟打来的灯笼,用手随便挑了棵稻子。

    轻轻一捏,里面的鼓包已经被稻穗填满,只等破穗而出。

    “是要抽穗了。”

    她嘿嘿傻乐,继续往前走,“咱们马上就要大丰收了。”

    大丰收吗?

    沈戟想着那个场景,眼神露出久违的向往。

    真好,要丰收了。

    池塘边。

    牛蛙、青蛙、蛤蟆齐开口,呱呱呱的响成一片。

    林宝初到了河边,先是去池塘的小斜坡,看到白天被她捡空的地方,又堆满一大片田螺,她高兴极了。

    池塘里的龙虾好像也比白天多了不少,水上的小气泡、小水纹,都是龙虾换气的证据。

    这两个塘,真是宝贝!

    “好了别傻笑了。”沈戟宠溺地道:“明天送你去丰织县后,我就回来挖塘,到时候有你高兴的。”

    有一个见钱眼开的娘子,挺有趣的。

    “挖大一点,不行咱们把旁边的田也……”

    话音未落,林宝初猛地意识到什么似的。

    她跑到离池塘最近的一块田,下去一摸。

    果然,稻杆上全都是田螺!

    但是没有小龙虾。

    “沈戟,沿河的这片田都是咱家的,没错吧?”林宝初颤抖着声音问。

    她没记错的话,沿河的这片地因为靠近河流,经常因为涨水淹田,所以鲜少有人种。

    “是,怎么了?”

    “沈戟,在辣椒马上丰收的时候,老天爷让我们发现田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沈戟不明白。

    林宝初看着他的眼睛,铿锵有力地说:“这意味着,泼天的富贵,轮到我们了!”

    沈戟坚守被人人唾弃的流放之地丰耕县十年,而她一穿越就被替嫁到这里。

    这一切,是冥冥中早已注定的。

    泼天的富贵,这个词林宝初用得太大胆,沈戟不敢妄想。

    他觉得田螺和小龙虾都是意外的收获,不能成大事,就连这个牛蛙,他都有点含糊。

    林宝初不含糊。

    “咱们快把牛蛙捕到小塘里吧,我要回去好好策划一番,明天我定做它一笔大生意!”

    她说的大生意,自然指的是丰织县。

    翌日天还未亮。

    林宝初就起床,她拿上昨天炒好,放在食盒里的麻辣小龙虾和爆炒田螺,让沈戟带路,带她去丰织县。

    好在入秋了,天气不算太热,加上麻辣的做法食物也不会坏太快。

    出发前,把两盘菜重新爆炒过一次,味道不会差太多。

    丰织县离丰耕县足有二十里路,林宝初和沈戟脚程再快,马不停蹄也要小半日。

    累得不行的时候,沈戟突然指着眼前一道山岭,说:“爬上这个岭,下面就到丰织县了。”

    两县以这道山岭为届,东边是丰织县,西边是丰耕县。

    林宝初伸手挡在额头,看向沈戟说的那道山岭。

    那是一个海拔仅十米有余的山坡。

    正是这个不算高的坡,将她视线完全遮挡,看不到丰织县的丁点儿。

    只有爬上这个坡了,才能看到东西两县的模样。

    目的地就在眼前,林宝初做了个深呼吸,一口气爬上这道坡。

    这是进出两县的必经之路,所以这个土坡除了倾斜之外,道路还算齐整,还有年代久远的车辙印。

    到了坡顶,看到山的那边,林宝初震惊了。

    整个丰织县就在她眼前,那个地方,有城门、有闹市、有青砖瓦舍、有长长短短的叫卖声……

    那个热闹的地方,跟死气沉沉的丰耕县完全不同。

    就好像,那才是一个古代城镇该有的样子。

    跟它相比,丰耕县县城就像一个大一点的村子。

    “唉……”

    林宝初长叹一口气,这口气里有无奈、有艳羡,也有奋发图强的坚定。

    得改变啊!

    “阿宝,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再往前,我便是抗旨。”

    沈戟很想与她一同前去,但他还在禁足中,不能踏出丰耕县一步。

    “没事儿,我一个人可以的。”

    林宝初伸手跟他要食盒,“你快回去吧,我认识路了。”

    从丰耕县到丰织县就这一条路,要不是她没走过,也不用沈戟特地陪她走一趟。

    沈戟不是没有提过要变换身份跟她一同去,但林宝初不同意他冒险。

    他从袖子里掏出五两碎银子,塞到她手里。

    “我家阿宝好不容易出去一趟,看到什么就买什么,千万别不舍得,知道吗?”

    林宝初看着手里盘到发亮的碎银子,这好像不是她放在抽屉里的。

    是他的私房钱吗?

    “谢谢相公。”林宝初有些哽咽。

    她承认,她第一次被这个男人打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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