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大周郡马爷 > 第100章 识情识趣

第100章 识情识趣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既然来了,就不能白来,总要留下点什么。

    不过不能学王莽那哥们儿,迈的步子太大,扯着蛋就不好了。

    其实在明朝的中后期,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只不过后来被清兵入关给扼杀了。

    所以自己要做的,其实并不需要太多。

    去发现、去培育、去引导和保护这萌芽,不让它在刚刚萌动的春寒料峭中死去,即可。

    而在此之前,发展壮大自己,让自己有能力成为这个保护神才是最主要的。

    心底的念头一下通达了!

    林深回到书房,取出了自己记事的小册子,刚刚拿起笔,却想起一事。

    昨天自己最后嘀咕了一句什么来着?

    好像与这本子有关,却忘了在这本子上记下来了。

    看了看右手的毛笔,又看了看摊在桌上的小册子···。

    对了,钢笔!

    蘸水的钢笔。

    林深匆匆写了两笔,收起小册子,转身又出了书房。

    要想制作钢笔,最重要的就是制作笔尖。

    后世的钢笔之所以叫钢笔,主要是因为笔尖是精钢制成。

    不过,为了显示珍贵和与众不同,用其他贵重金属材料制作的也不在少数。

    比如说,金银。

    如今用精钢制作笔尖有些困难,反而用金银来做倒是更容易些。

    而范家在洛阳城,就是做银器生意的。

    林深没多想,直接便带着护卫找到了范家最近的一家银器铺子。

    听说长歌郡主的郡马要做银器,铺子的掌柜赶忙让人叫出了手艺最好的工匠吴银匠。

    只有能够独立构思、设计、打造完成一件首饰的匠人,才能被称为“匠”,其他的只能称为“工”,至于刚进门的学徒,连站在一旁观看师傅制艺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给师傅端茶倒水,洗脚捶腰。

    吴银匠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个头不高,衣着倒还整洁,可须发却见斑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设计银器的花样用脑过度导致。

    听说林郡马要定做两件银器,吴银匠拍着胸脯应了下来。

    自己做银器三十多年,从一个小学徒到如今范家首饰铺里手艺最好的匠人,见过的银器样式不下万种,亲手制出来的也有几千,林郡马甚至不用拿出样子,只要说出名字,他就能做的出来。

    不用说,自信满满的吴银匠被林郡马弄了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林郡马所定制的物件,既非器具,也非首饰。

    不是什么簪子、链子、坠子之类,更不是什么项圈、长命锁之类,而是一个他完全不知道有何用处的小物件。

    不过,这吴银匠也是个有眼色的人。

    虽然不知道是个什么器具,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处,但是既然郡马已经说出了具体的样子,而且听起来也并不繁琐,吴银匠不再多问,三两下就给做了出来。

    林深就在铺子里待客的厢房里喝茶,铺子的掌柜在一旁陪着说话,没多大会儿,吴银匠便拿着制好的银笔尖走出了后院的工房。

    接过笔尖,林深拿在手中细细的查看。

    这手工的笔尖,相较于后世的规格大了两倍有余,长度差不多有接近一寸的光景了。

    菱形的笔尖前细后粗,横向略带弧度,尖头处还仿照后世的样子特意做了一个粗隆,甚至从笔尖中心到笔头处,还特意开了一道方便下墨的缝隙。

    若是不考虑大小,几乎便与后世的笔尖一模一样了。

    “好,非常好···”

    林深非常满意。

    这时代的手艺人,手上的活计真的不是盖的,仅凭自己连说带比划的介绍一番,就能做成这个样子,放在后世,妥妥的一个工艺大师啊。

    翻过来看看后面,感觉有点不太顺眼···。

    对了,少了一个墨兜。

    “这里,老吴,怪我刚才没说清楚。”

    虽然做郡马已经有了一段日子,可林深依旧没什么上下尊卑的观念,特别是面对这些底层的人时。

    吴银匠的年龄比林深大,林深便直接称呼他为老吴。

    林深指着笔尖的腹面,向吴银匠解释。

    “这里还可以做一个墨兜嵌上去,就像···”

    “啪”。

    银铺的掌柜和吴银匠都正看着林深说话,忽然看见他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

    “真是脑子被门夹了,耽误这么多事儿。”

    林深刚想向吴银匠解释墨囊的样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西方人最早的时候,也没有钢笔,都是拿芦苇管来写,后来为了改变芦苇管的吸水性能,才换了羽翎管。

    早想起来,直接去挑两根鹅毛拔了,不什么事儿都解决了么,在这里费这劲。

    “这样,老吴,你把这里稍微改一下,改成个耳坠子吧。”

    于是,这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上钢笔的祖宗的两支笔尖,成为了林深送给长歌郡主的礼物。

    回到家中,郡主已经下地了,正在梧桐的服侍下,坐在房中饮茶。

    见到林深捧着个盒子进来,虽然仍有些羞意,却也忍不住好奇。

    “郡马拿的什么?”

    林深坐下来,将手中的盒子向郡主面前一推,将方才的经历讲了一遍。

    “来,郡主,看看这对为夫特意为你制作的耳坠子如何?”

    这耳坠子当然不怎么样。

    若非造型奇特,简直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但长歌郡主依然视若珍宝,爱不释手。

    “郡马是说,这坠子是用笔尖制成?”

    “对。我们平日所用的笔,为夫称之为软笔,而这一对笔若是制成,可以称之为硬笔。”

    “这可以写字么?”

    长歌郡主不敢相信。

    “郡主随我来···”

    林深上前搀起郡主,一起来到书房。

    回来的路上,林深已着人去寻了两支上好的鹅毛。

    来到书房,拿出鹅毛,用小刀略一修整,沾着梧桐磨好的墨汁,在纸上写下了一行诗句。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长歌郡主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林深拿着鹅毛在纸上写字,一边随口念出。

    林深放下鹅毛,看向郡主,似是想问郡主这鹅毛笔如何,却不料刚刚抬头,就看见被狠狠地白了一眼。

    略一思索,禁不住哑然失笑。

    本来自己会背的唐诗宋词本就没多少,除了那些特别著名的,便只剩下课本上的了。

    此时只是随手写了两句,却没想到跟昨夜挺应景儿。

    真是活该被误会啊。

    不过,才刚刚写完,自己都还没意识到,郡主的白眼就能抛过来,这脑子···。

    也挺识情识趣啊!

    “梧桐,你去外边把门关上···”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