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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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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漠将整个客栈翻遍了都找不到那本《逆世霸王》,为免有其他人来客栈看到这些不该看的场面,他开始处理这些尸体。

    尽管他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客栈的前门已被荒时锁死只能从后门出入,暂时是安全的,和这么多尸体共处一栈他心里很是发怵。

    何况看天色已是下午四点左右,如果不赶在天黑之前处理完,万一荒时晚上还没有醒来,这样的鬼屋他是不敢住的。

    潇漠开始搜刮这些尸体身上值钱的物件,一圈摸索下来共搜集了十块玉佩,五个手镯和五十两银子。

    在死尸身上搜财,这可是人生第一次,周转于这些死尸间,他由最开始的浑身颤抖到后来慢慢冒着汗淡定。

    他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

    风满花的尸体潇漠最怕,因此先行拖至后院,其他的他也很快拖至后院。

    将碎裂的桌椅残柜作柴,潇漠赶在最后一抹晚霞散尽之前点燃了所有尸体。

    趁这些尸体-燃烧之际,他将客栈内好好收拾清洗了一番。

    待一切整整齐齐,客栈的血腥全部去除,后院的火堆也已燃烬熄灭,潇漠将后院冲洗干净不留一丝痕迹。

    将整个客栈点上灯,潇漠这才好好将自己清洗干净,换上荒时给他的衣袍。

    荒时目测有190公分左右的身高,衣袍穿在180公分的他身上,袍摆快要到脚踝。

    将腰带束好,一个英姿勃发的清俊少年郎便呈现在眼前。

    此时已深夜,忙活了半个下午和大半个晚上,潇漠整个人这才松懈下来,这一松懈令他顿觉毛骨悚然起来,总觉得那些人的鬼魂萦绕在大厅上空久久不散去。

    原来人真的可以在特别忙碌的时候忘乎所然地发挥自己潜能,一旦闲下来便又会回到自己本来的样子。

    潇漠惊慌地跑上楼重敲荒时的房门唤他:“荒公子,你好些没有?麻烦你打开门让我进来!”

    此刻只要是个人陪着他,哪怕是风满花那样奇丑无比的人,他都觉得比被鬼魂围绕强。

    不知道敲了多久,门终于开了,脸上肤色白皙的荒时出现在门口,潇漠出神地望着他一时忘了自己要干嘛。

    荒时看到与白天风格大相径庭的潇漠怔愣了一瞬,但只一瞬他便恢复往常的神色漠然问:“什么事?”

    回过神来的潇漠突然紧紧抱住他委屈地哭了起来,“荒时,我好怕……我想回去……呜呜……”怕黑怕鬼是他天生的弱点。

    荒时张开双臂有些手足无措,从来没有人敢抱他,还是如此抱得他紧,因此他有些反感,这种反感令他毫不犹豫将潇漠推开。

    潇漠擦干眼泪,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在一瞬间,别介意。”他是真的想哭,穿来这个世界之前,他陪叶崛在墓园折腾了一天一夜没合眼,什么观天象、对方位、合时辰、归阵法规、雷击大小……

    来到这里遇到个不解风情、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竟然让他去处理那么多尸体……怪他自己,为了活命为了安定什么都愿意做。

    在这个世界是不是要生存就一定要强?如果真是这样,他愿意天天晚上趴在大厅的桌上等着鬼魂缠绕。

    潇漠毅然往楼下走,荒时伸着手不知是由着还是留,他只觉得眼前的人太过神秘,言谈举止很是奇怪。

    第二天一大早潇漠便醒了过来,后半夜他睡得很好,并没有想象中的怕。

    他做了早点放在荒时门口,并留了他要去集镇的字条。

    来到棕色马车旁时,潇漠看到地上有半截纸,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字,纸的一头有烧焦的痕迹。

    他捡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风满花见荒时毒发越来越甚,抵御逐渐见弱之时,突然施出霹雳绝命雨偷袭向他,荒时躲避不及全数中招,刹时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风满花上前拍着他的脸戏谑道:“不怕告诉你,你是我见过的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可惜红颜薄命,若不是你先害了你自己,我敢断定我杀不了你!”风满花说完补了一招直接掐断了荒时的脖子,大笑着扬长而去。

    纸的右下角标注着“第五章”。

    潇漠不由得往后几步踉跄,荒时在第五章便死了,那他不是男主,真正的男主到底是谁?

    他助荒时杀了风满花救了荒时,也就是改变了书的格局,这世间是否会有大的变化?

    还有,这纸页有一头是烧焦的,也就是整本《逆世霸王》被他连同那些尸体一起烧掉了。

    昨天他想破脑袋都没有找到那本书,那本书却被烧掉,难道这书是昨天的哪位死者藏在身上,他搜身并不仔细以致漏掉?

    还有,书上描述,风满花说荒时先自己害了自己,这是什么意思?

    潇漠满腔的疑惑怎么也想不出结果来,只得将这小截纸撕碎毁掉,爬上马车往集镇而去。

    这马很是聪明,不但识路明晰,速度也控制得不疾不徐,否则以潇漠这种第一次接触马的人怎么能够掌控好马,而且还是个晕车的。

    潇漠半死不活地靠在马车上不知道过了多久,马开始驶入繁华热闹的集镇。

    这里街道宽阔,商业活跃,人来人往,与随便客栈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简直天壤之别,潇漠想不明白荒时为什么非得将客栈开在那种地方,以他的高颜值、爆棚的魅力,要是将客栈开在这样的闹市区,保准生意火到爆。

    一想不对,应该是叶崛这个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设定,这么完美的一个人,偏偏那么早便让他领了盒饭。

    潇漠先找到一家当铺,将搜集的手镯玉佩当成了银两,跟着他找了块较宽的地方,将一块写好字的木板挂在马车上,木板上写的是招工信息。

    他早就想好了,随便客栈若想正常运营下去必须得再重新招一批长工,最好能武功高强一些的,这样他在那呆着也安全,所以他加了句“武功高强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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