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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阴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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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地层三千多米的合金柱龙骨,以如此剧烈的幅度震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敌人侵入了华夏之盾的内部。

    并且,正在以无上的伟力,轰击合金柱龙骨的根部。

    郑殿奇实在想不明白,即使巴哈马掌握了土元素之力,按道理来说,也不可能突破爱娃的防御。

    皮约尔就更不可能,因为极高压电流对水元素有着极强的杀伤。

    长安城就坐落在那部超级托卡马克装置上面,中间隔着三千米厚的岩层。

    岩层中,深埋着十八座核电站。

    十八座核电站位于不同深度的地层,每一层都以核电站为中心,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环形线圈,线圈中流动着极高压电流。

    十八层极高压线圈,共同构筑起强力电磁场,形成一个完全闭合的磁瓶,约束着高速带电的高能粒子流。

    这便是华夏之盾的整个攻防体系。

    而合金柱龙骨,既是华夏之盾的天线,也是进入其内部的唯一通道。

    巴哈马是如何突破高能粒子流,进入到地下三千米的?

    “爱娃,启动攻击模式!”

    郑殿奇吼道。

    “攻击模式,一级开启。”

    白色的光质女孩,出现在英灵殿的大门口,她的声音刚刚落下,蜜蜂振翅的嗡鸣就响彻了整座英灵殿。

    这一刻,长安城所有灯光都熄灭了。

    所有电流,在爱娃控制下,被一窝蜂的输送到华夏之盾。地下三千米的岩层中,超级托卡马克装置,疯狂的运转起来。

    巨大的机械轰鸣,隔着三千米厚的岩层,传到了地面。

    大地在轰鸣声中震动,如末日降临。

    以英灵殿为中心,方圆一公里范围内,被强大的电磁场和电离现象笼罩。

    宛如细蛇的蓝色电芒,从地面钻了出来。电芒击穿空气,如群蛇乱舞。

    街面上散落的弹壳,也在这个时候漂浮了起来。

    黄铜质地的弹壳逐渐明亮,被电磁波加热成了炽烈的熔岩色。

    短短几十秒,弹壳便熔化成了铜水。

    爱娃挥手,像轻拂空气中的微尘。

    如群蛇乱舞的电芒,朝她挥手的方向偏移延伸。

    浮在空中的铜水,瞬间化作狂暴的金属洪流。在离地一到两米的高度,形成一个圆形的金属液切割面。

    火海中苦苦支撑的上千半神,在极速的铜水洪流切割下,被射成了筛子。

    无一人幸免!

    血浪狂洒,惨叫四起。

    郑殿奇面无表情的看着哀嚎的半神,他眉头紧皱,时刻关注着巴哈马和皮约尔的踪迹。

    即使他俩通过大地这个介质,潜行到了地层深处,高能粒子流也能将其轰击出来。

    只要两人一旦露头,迎接他们的必将是郑殿奇铺天盖地的雷霆。

    李永生则提刀上前,一个接着一个,砍下半神们的头颅。

    绝非残忍,也非不讲人道主义。

    因为他们想要颠覆华夏,是华夏的敌人。对待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正如三长老所言:

    死道友不死贫道,是我们身处乱世,一直遵循的安身立命的准则。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千千万万华夏儿女的不负责。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攻破了英灵殿,长安城的千万居民会如何?

    毫无疑问,他们将在失控的高能粒子流轰击下,化作漫天飞舞的灰尘。

    想到那些葬身狼腹的同胞,李永生不由得恶向胆边生。

    他挥刀挥刀再挥刀。

    一路走过去,将业已失去行动能力的半神,全部斩杀殆尽。

    至此,三千多名半神全军覆没。

    可即便如此,巴哈马和皮约尔依旧没有现身,他俩好像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半神的生死。

    “想必那两人已经被华夏之盾轰成渣了吧!”李永生收刀。

    “可是太清净了。”

    郑殿奇的目光扫过破碎不堪的广场,数千具尸体层层累叠,鲜血汇聚成溪,场面堪比炼狱。

    可他心中却充满了疑惑。

    敌人如此大费周章的入侵华夏,先是群狼无差别袭击长安城,紧接着三千多名半神攻击英灵殿。

    看似规模宏大,来势汹汹,却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三千多名半神,简直太弱了。

    唯二算得上对手的巴哈马和皮约尔,也没有用尽全力,只是试探性的过了几招,便潜入地下隐藏了行踪。

    此事处处透露着怪异,有种阴谋的味道。

    “有些不对劲!”

    郑殿奇顿生警觉。

    “市长,敌人都已伏诛了!”

    李永生释放出纯净的火元素,将累叠的尸体化作一片火海。

    霎时间,广场上油烟滚滚恶臭扑鼻,冲天的火光将夜空染成了橘红。

    “难道你不觉得这些半神都太弱了吗?”郑殿奇问出心中的疑惑。

    “你的意思是…”

    李永生闻言一惊。

    先前在银月王朝酒会大厅,他释放火元素时,有上百名半神被当场炸成血雾。

    其余三千多名半神,为躲避火元素攻击,纷纷跳窗逃跑。

    李永生有自知之明,他的基因是第一序列的超b级。

    虽然有和a级半神的一战之力,但面对三千多名半神的围攻,他没有任何胜算。

    因为他的神域不比郑殿奇,根本无法同时将那么多半神笼罩其中。

    在刚才的战斗中,这些半神弱鸡得像待宰的羔羊,根本组织不起像样的反击。

    他们甚至还不如南方神国的不死人!

    所谓不死人,就是俗称的神仆。

    乃是神在信徒的额头上画了一枚神符,这枚神符赐予他们部分神的权能。

    但十分有限,只比普通人强大一些。

    优势在于,神可以不停画符,批量制造出无限的仆从。

    主打一个人多力量大。

    无穷无尽的神仆聚在一起,一样可以释放出强大的神力攻击。

    而半神则不同。

    半神是人类通过基因技术,将神的基因加以剪辑,然后编辑到人类的基因之中,以此获得神的权能。

    主打一个精尖!

    半神半神,归根结底落在一个“神”字上,他们不是纯粹的人类。

    神称他们为盗窃神力的“窃贼”。

    李永生熄灭大火,他踢开满地的骸骨,捡起一颗还算完整的头骨。

    眉心处,果真有一枚金灿灿的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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