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阿斯莫德
天边没有星辰,月亮藏匿在乌云后,云朵间的白光将夜幕撕裂。
季商站在车旁,望着明暗交织的夜空陷入沉思。任凭他能构思出多么残酷的虚幻情节,但现实总能比他更残酷,百倍、千倍。
痕检拉起警戒线,进入现场。救护车闪着蓝光,两个黑色尸袋被抬入车内。
尹灏停在季商身后看了他片刻,才朝他走去,季商回头,什么也未问。
“带你去个地方。”尹灏一脸疲色道。
二十分钟后,尹灏与季商坐在市中心某处广场的长椅上。
高楼、马路、商场,灯火通明。
人潮熙攘,擦肩而过皆是放松与惬意,皆是笑颜、皆是生动。
小孩在喷泉落下的间隙嬉笑着跑上前去,又在水柱冒起时,尖叫着跑开。
大妈们在一角,旁若无人地跳着舞,粉白的花扇在风中拖着长长的尾巴。
彩色气球在人群中晃动、冰激凌售卖机前围着一群人、卖热糍粑与卖五香豆皮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女孩牵着男友的手,走钢索似的踩在窄窄的金属护栏上。
尹灏道:“危险,不要踩在护栏上走。”
女孩不好意思笑了笑,往下一跳,男友夹着她的腰把她轻轻放到地面上。两人搂着彼此,嘻嘻哈哈地跑开。
“真吵啊。”尹灏笑道。
季商并未问尹灏为何带他来这个地方,但当看到坐在长椅上的尹灏,沉默紧绷的神色渐渐放松时,便不言而喻了。
盯着深渊太久,他需要看看人间。
季商道:“吵闹是人间本相。”
尹灏点头,仍然安静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少顷过后突然带着几分自嘲道:“你知道吗?第一次亲临凶案现场时,我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季商道:“这很正常,案例资料看得再多,都没有亲眼目睹的冲击力大。”
尹灏手肘支着长椅椅背,头朝季商偏了偏:“没出过现场前,我可牛逼了。认为轮到谁也轮不到自己,第一次出现场在早上六点钟,当时挺装逼的,在去的路上还吃了几个肉包子。谁知道第一次就遇到巨人观,直接给我整傻了。”
尹灏说这话时虽然没有笑意,但表情却是轻松的。季商道:“所以现在见多了,慢慢就习惯了?也能说出尸体就是尸体那样的话了。”
尹灏站起来,在脸上搓了几下,声音在嘈杂的环境里依旧清晰有力:“老实说,这种事情永远习惯不了,不应该习惯,我也不打算去习惯它。因为它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我该做什么。”
季商微仰着头看向尹灏。不时有行人经过他的身后,也许是因为他离季商最近,季商觉得此刻的尹灏特别高大。也许因为他刚刚说的那一番话,季商同时也觉得尹灏散发出一种强烈的魅力,这情愫不同于儿女私情间的吸引。假如一定要定义,那大约好似每个小朋友第一次离开家,父母反复叮嘱时所产生的心理情感。
“遇见坏人怎么办?”
“找警察叔叔。”
这个群体通过无数的奉献与牺牲换来了一辈辈人对他们抱着与生俱来的强烈信任。而有尹灏这样的人存在于这个群体之中,这种信任才会绵延不绝地延续下去。
季商懒懒地靠着椅背,他毫不掩饰眼内的企慕,眼神坦荡地如同是一个玩笑,季商道:“警察小哥。”
尹灏垂眼看着季商:“需要帮助?”
“能不能抽空送半伤残人士回个家?”
“为人名服务。”尹灏冁然而笑,“走吧,半伤残人士。”
季商站起身来,两人穿过纷乱的广场,躲开四处乱窜的小孩,避开溅起的水花,在大妈们高亢的喇叭前捂住耳朵。这世界真真是吵闹,但他们与其他人一样,在这吵闹中,每一次看向彼此时都满载着心安。
季商捂着耳朵,在酒醉的蝴蝶怎么也飞不出花花的世界时问了一句:“所以你每次都到这种地方来排解压力?还真是够特别。”
尹灏也喊道:“偶尔也去其他地方。”
“什么地方?”音浪太强,季商根本听不清。
尹灏停下,用正常音调说:“比如,去见见自己想见的人。”
季商依旧没听清,等到了停车场,环境安静下来才又问了一遍。
但尹灏却道:“以后告诉你。”
季商上车,在系安全带时无来由突然想起柴露先前说的那句话。
他停下手上的动作,问道:“在印刷厂门前,柴露说回回有事,都能跟枣林区工业园扯上关系,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地方近期也出过事?”
尹灏原本要开始打火发动车子,但见季商还未系安全带便停了下来,伸手勾了勾季商握在手里的安全带,季商回神,扣了下去。
“你知道的,就前段时间七零三案件。”尹灏随口道。
“七零三案件?”季商的手下意识紧了紧。
这么短的时间内又再一次出现一例模仿小说作案,这实在太过诡异了。更让人琢磨不透的是案件凶手双双毙命,而这全无交集的两人为什么都对他小说中描写的杀人手法如此痴迷。
如果七零三案件凶手是季商的读者,那这个解释勉强能说通,但向松涛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竟也会痴迷于他写的网络小说?甚至还要在现实社会中复刻出来,他完全有更简单更直接的杀人方法,何须搞得如此复杂。
还有光影打在易少清胸前的阿拉伯数字“2”,这对向松涛来说有什么意义?季商还不确定尹灏当时是否看到那个数字,离开印刷厂后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去问。
“对,就是模仿你书里杀人手法的七零三案件。”季商思付之时,尹灏又道,“死者,也就是案件策划者,王景平死亡当日也去过枣林区工业园。”
这是尹灏第一次在季商跟前提七零三案件受害者名字,也是第一次告诉季商,死者即是案件策划者。
“王景平。”
季商一字一句念出这个名字,犹如当头棒喝。一个久远的声音随之在季商耳畔响起。
“小瓶子在画画。”丁思新拉着季商往路边小院子前的砖头堡坎蹦去,“我们去看看他在画什么。”
“我不想去。”季商被丁思新半拽着往前走。丁恒远这日上午去跟老同学聚会,季商和丁思新一起去接他,季商心急如焚恨不得一脚跨到公交站,哪里还有闲心像丁思新这样没心没肺,东晃晃西晃晃瞎浪费时间。
“走吧。”丁思新小声道,“我们去跟小瓶子打个招呼就走。曾大虫那个讨厌鬼天天带着另外两个同学出去玩,一次都没带小瓶子出去过。我看他啊,八成带小瓶子来是让他帮忙做作业干活的。小瓶子多可怜啊,我们去看看他。”
反正也耽误不了几分钟,季商被丁思新拉着,拖拖沓沓跟她走进院子,还挑剔道:“你别说那个曾什么虫的,你呢?小瓶子、小瓶子地叫,有没有礼貌,王景平比你大。”
两人已经来到了堡坎下,王景平听见有人进来忽地将手压在画纸上,见是丁思新与季商,才稍稍放松,对他俩腼腆地笑了笑。
“小瓶子,叫着多亲切啊。”丁思新笑着朝王景平招招手,“对吧,小瓶子。”
王景平点了点头,笑盈盈地看着二人。
这院子的主人叫吴英姿,吴英姿时常到季商外婆侯素珍家串门聊天。季商听吴英姿提过,她家妹妹的孙子调皮捣蛋,期末成绩垫底还在学校打架,被抽了一顿鞭子,送来乡下劳动改造,体验老百姓的艰苦生活,帮吴英姿掰玉米。
吴英姿那侄孙带着几个同学一起来乡下,天天往镇上游戏厅跑,不见人影,只晚上回来过夜,因为父母会查岗。
吴英姿家玉米地一眼望不到头,实际上出力帮吴英姿干活的也就王景平一个人。吴英姿对王景平印象很好,整天小瓶子,小瓶子的亲切叫着。所以季商对王景平熟悉一点,其他三个人也就匆匆打过几次照面,特别是吴英姿那个眼睛生脑门上的侄孙,他连名字都没记全。
“这是暑假,是出来玩的。你不要那么老实,别人摆明了欺负你。”季商的口气不太好,主要是他日常看王景平那个唯唯诺诺的模样就替他着急,“你要学会说不。”
“我,我……”王景平含糊半天,小声道,“没关系,多做点作业没什么,还能加深知识点,也算好事吧。”
季商恨铁不成钢,差点没忍住翻白眼。
丁思新赶紧打圆场,岔开话题,东看看西看看,抓起小桌上的白色mp4道:“哇,小瓶子,你这可是最新版的mp4啊,还有录音拍照功能,我一直想买,我爸妈死活都不同意。”
“是龙哥送我的。”王景平赶紧接话,他说话时还看了一眼季商,好似在解释,他们对我也挺好。
季商小声道:“你不帮那个什么虫哥做作业,干农活,看他送不送你。”
“哈哈。”丁思新捂住季商的嘴,把季商一掌推开,然后蹦蹦跳跳跑到堡坎上,蹲在王景平身边,“我来看看小瓶子画的是什么。”
“我画得不好,画着玩。”王景平挪开手掌,脸上表情有些尴尬,也许是因为季商的话刺中了他,也许是因为确实羞于将自己的画拿给别人看。
那是一副关于远山的铅笔素描。乡间小路、稻田、河水、远山上的向日葵花田,黑白色调,连天空飘着的云朵都是黑色铅笔勾勒出的黯淡灰黑色。这画确实笔触粗糙,但却给人一种寂寥压抑之感。
丁思新皱了皱眉头,拿起旁边黄色铅笔,把山坡山最高那株向日葵花瓣涂成了黄色。
“小瓶子,送你一朵有色彩的花。”丁思新左看右看,对自己点睛之笔很是满意,“向日葵就得是黄色,像太阳。”
王景平那声谢谢低得让人听不见。丁思新没有走石梯,而是从堡坎直接跳下。挽着季商的手肘,一甩一甩地朝门外走去,“小瓶子,再见。”
出了院子,季商嫌弃地撇开丁思新的手,“丁思新,男女有别你不懂啊。”
“啥男女有别啊,不存在的。”丁思新说完这句便撒开季商的手,边跑开边小声道,“我俩那是姑嫂关系。”
季商过了片刻才反应来,气红了耳朵忙去追丁思新。
小姑娘咯咯笑着回过头来做鬼脸,上扬的嘴角一边缀着一个小小的梨涡,像南方六月的殷桃一般甜。
尹灏后面又说了什么,季商并未听得真切。
只在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突然道:“尹灏,送我去市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