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
忒斯特那个“重新制造同款伤口”的提议,被诺尔严正拒绝。诺尔耗费大半晚,给忒斯特来了个重伤特效妆。次日天一亮,他就背着忒斯特离开了城主府邸。
在这之后,诺尔只是让流浪儿给女巫带了话,让她处理好玛格丽特的尸体。女巫琳恩的回应很简短——
【没问题。】她表示。
这是计划的第一步。
接下来,他们需要等。
正如他们所预想的,斯温城主变得很老实,白鸟城再没有人失踪。而就消磨时间这方面,诺尔自认不如忒斯特。这家伙用了一个晚上打听出了全城景点和餐厅的排行,然后拽着他挨个逛过去。
说来讽刺,这大概是诺尔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休息。
七八天过去,他们白天踏遍白鸟城每个角落,夜晚在套房里分食甜点和水果。日子舒缓得不真实,活像他们真在度蜜月——两人天天同进同出,旅店前台看他们的眼神儿都不太对了。
只不过,他们的“蜜月”不包括夜晚的同床共枕。
吃完晚餐,两人各回各的房间。诺尔主要用这段时间思考龙尸笔记的改良,忒斯特……他也不知道忒斯特在干什么,那小子安静得和死人一样。
不过看那家伙第二天起床的松弛状态,他八成没干什么自虐的事。
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整个白鸟城最高档的旅店,那附近有许多具有当地特色的商铺。
午后的天空无比晴朗。两人拎着大包小包,一人拿了个脆桃,坐到旅店附近的长椅上。长椅挨着棵高壮橡树,树荫遮掉了晃眼阳光,满地光斑悠悠摇曳。
然而就在不远处,城内卫兵正在张贴玛格丽特·斯温的画像。那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黑发翠眼,五官秀丽,圆润脸庞带着少女特有的稚气。
可她已经不在人世了,一切不过是城主在演戏,诺尔心想。脆桃清新甜美,他却失去了食欲。
也许他们该给城主加点压力,早点行动。
诺尔刚想到这,身侧突然一沉。
兴许是午后微风过于温暖,忒斯特不知何时睡着了。他的姿态有点别扭,看得出忒斯特更想倚住长椅靠背,最终身体还是不听使唤,压上诺尔的肩膀。
诺尔没有躲开,他动动身体,让对方倚得更舒服些。忒斯特咂咂嘴,没有醒,身上散发出新鲜桃子的清香。
这些时日,忒斯特很像一个真正的《塔赫》玩家,诺尔所期待的那种玩家——他抛下了现实中的烦恼,在美丽的幻想城市尽情冒险。
诺尔多想和他坦坦荡荡地打招呼。
你好,玩得开心吗?希望你能喜欢我的世界。
一切本该如此。诺尔摸上忒斯特的发梢,发丝凉滑,触感真实到让人心惊。
……你在现实中是怎样的人?在念书还是在工作,是不是还有家人在等你?
……你为什么要坚持一个人行动?你是否和我一样,对这无边的未知抱有恐惧?
可惜这些问题,不是npc“法师诺尔”能够碰触的。如果这次的事情顺利解决,诺尔希望他们可以好好聊聊。
“哎,是你们!你们怎么在这?”
惊喜的嗓音响起。主厨科特换了新礼服,正一路小跑过来。
忒斯特惊醒了,他甩甩头,有点意外地瞧了“枕头”诺尔一眼。
“我最近一直在找你们,女神保佑,阿尔瓦商队聘用我啦!”科特满面红光,“这都是二位的功劳,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激。”
“不客气。”忒斯特咬了口脆桃。
“能遇见你们真好,最近我一直遇到好人,说不定是那孩子在天上保佑我。”
科特先生揩了揩眼角,压低声音,“斯温城主也是个好人……他听说了我儿子的事,以个人名义向我道了歉,还送了我们家十个金轮的饯别礼呢。”
“希望你们能找到斯温小姐,到时候赏金肯定少不了!”他如此总结。
确实少不了。不过比起“赏金”,诺尔认为那更接近于“封口费”,就像城主赠给科特先生的金轮。
他这边正腹诽,忒斯特突然戳戳他的背,目光扫向不远处的花坛——花坛内灌木茂密拥挤,被修剪成了规整的球形。诺尔屏息感受了一番,那里无疑有活人的气息。
有人在偷听。
“这件事全是忒斯特的功劳。”诺尔即刻开口,“你们先聊,我去买杯喝的。”
他走向灌木边的饮料小摊,买了三杯冰果汁。摊主榨汁的工夫,诺尔突然迈起步子,直冲灌木丛。
小小的身影猫一样跳起,跑向远处。诺尔认出了那个背影——流浪儿领袖,汉娜。
这孩子怎么跟踪他们?
他们干的事情可未必安全,搞不好会被永恒教会盯上。更别提那个疯修士可能还在城里,女巫就算对他们怀有疑心,也不可能让小孩冒这么大的风险。
诺尔带着满肚子问号返回,科特先生和忒斯特聊得差不多了——考虑到他们本身就没多少事可聊——诺尔给科特先生塞了杯果汁,三个人简单碰了个杯。
“再过不久,我就要跟着阿尔瓦商团走啦。”科特说,“祝我们还能再见!要是你们哪天到了葡萄领,务必来找我。”
寒暄完,科特先生却没有立刻往旅店走。他整整衣领,原路走了回去。
【他说最近实在好运,他要去趟教堂,给儿子祈福。】忒斯特空出嘴巴,哧溜哧溜吸着果汁。
【我们也差不多该动手了。】诺尔也咬着麦管吸起来。
不管汉娜为什么跟踪他们,他总不能把她关起来。夜长梦多,不如早点了事。
……
是夜。
阴暗空旷的客厅,两位俊美的青年,法阵黯淡的光辉,加上大厅中央伫立的山羊骸骨。无论怎么看,这画面都十分邪异。
……前提是,忽略他们在干什么。
忒斯特一手拿着先前购买的黑斗篷,一手拿着小猎刀,哧啦哧啦撕扯斗篷边缘。诺尔则手捧新鲜卷心菜,跟那具山羊骸骨讨价还价。
“这可是顶级旅店的卷心菜。”诺尔强调,“叶子还带着露水呢,半点枯干的地方都没有!”
“咩——”
“我知道,想拿你的头骨挺过分。可是相信我,我只用拿走一半,它还能长回来。”诺尔苦口婆心道,“要不两个卷心菜?”
“咩咩咩!咩咩!”
“四个,再多给你一个。当场吃完?当然没问题。”
山羊骸骨咔叽咔叽啃完四个卷心菜,这才老实地低下头。诺尔双手抓住蜷曲羊角,稍稍用力,头骨上半部分被他卸了下来。
骷髅山羊晃了晃脑袋剩余的部分,无声地沉入地面。
诺尔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皮绳,将那头骨利落地改成面具。紧接着,他拿出从后厨要的新鲜猪血,将其反复涂抹在头骨表面,保证每一条骨缝都浸透血渍。
凌晨三点多,两人终于结束了各自的工作。
诺尔脱去其他衣物,穿上忒斯特特别改制的黑斗篷——如今那斗篷沾满尘土与血渍,下摆拖地,边缘全是裂口,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他拉上斗篷兜帽,戴好山羊头骨面具。
肉身化解除。
漆黑的头骨眼窝中,骤然燃起青色火焰。
“哇。”忒斯特真诚感慨。
“待会儿我再往袍子上缝些指骨。”诺尔给自己的骷髅手套完手套,原地转了圈,“怎么样,骑士先生,有没有其他建议?”
“简直完美。”忒斯特摸摸下巴,“就是有些朴素,你需要一点儿能唬住城主的东西……哎,稍等下。”
忒斯特大步跑回自己的卧室,他再出来时,手里多了条造型古朴的红宝石项链。那正是他们从巫妖副本取得的,属于“无名王者”的古老宝藏。
破旧黑袍、黄金古董、血一样的红宝石,再衬上灰暗羊角和羊骨面具。诺尔仔细打量镜中的自己——俨然一只强力精英怪,他这个制作人都看不出破绽。
忒斯特绕着圈观赏,不住发出啧啧声。
他的目光中,黑袍下的干瘪身躯迅速丰盈,羊骨面具旁边出现了柔软的黑发、苍白的皮肤。骷髅眼洞里不再是鬼火,而是散发出青色微光的眼瞳。
诺尔取下面具,发自内心的笑起来。此时此刻,他难得体会到了“游戏”的快乐。
“就这样吧,”他微笑着说,“面具里面一股子卷心菜味儿,还得用血泡一泡……忒斯特?”
忒斯特停在诺尔面前,金眼睛里满是专注,就像第一天认识他似的。这着魔般的注视仅有瞬息,力度却仿佛一记钢鞭。以至于忒斯特即刻将它掩藏,诺尔仍旧汗毛倒竖了一秒。
紧接着,忒斯特抬起右手,缓缓伸向诺尔,动作轻得像捕捉蝴蝶。
诺尔几乎能感受到那人指尖的热度。
然而就在触到诺尔面颊的前一秒,忒斯特手臂一斜,抓上羊骨面具。
“我去处理菜味儿。”忒斯特的语气仍像往常那样轻松。
对方整套动作如此自然,诺尔禁不住自我怀疑了一瞬——是不是他多想了,抑或是产生了幻觉?
诺尔很确定,他此前绝对不认识忒斯特这样的人。而就这段时日的相处看来,忒斯特肯定也不认识他。刚才对方的表现,倒更像是透过自己,看向不存在于此地的某个人。
……算了不想了,这好歹是人家的隐私。
诺尔摘下兜帽,揉了揉脸,决定去给袍子上加指骨装饰。
次日午夜,两人再次溜进城主宅邸。密道墙面后,诺尔戴好兜帽,领口处的指骨互相碰撞,嗒嗒作响——
好戏即将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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