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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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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月白风清,萧慎玉却并不如意。

    那夜,江砚祈的一句“好梦”维持不了太多时间的作用,此时他躺在又硬又薄的床褥上,又做起了梦。

    那个女人依旧穿着最喜欢的玉色绣芙蓉望仙裙,裙尾的芙蓉被冬日的风刮得颤颤,咿咿呀呀地唱着歌。

    皎若明月,眼若秋波,她长得好美。

    她还是站在城墙上,无视狂风寒雪的凌冽,无视城下千军万马,她听着头上的金芙蓉玉珠步摇发出清脆的惨叫,点了石榴娇的嘴唇微微扬起,摆着张千娇百媚的笑脸,遥远不真切地望着即将要出城灭国的夫君。

    她未曾开口说一句话,等那狂劲的北风涌来,她如千百个噩梦中一般决然跃下。温热的身体砸在高大的战马前,鲜血四溅,从她的头还有她的肚子涌出来,喷了马头一脸。

    身上盖着的那层薄被好似有千金重,萧慎玉呼吸微急,猜测他是否马上就要死去。但他没有死去,他看见一个小团子裹着满身的血污从女人腹部爬出来,坐在地上抬头,鲜血糊了他满脸,看不清模样,只有那双清澈见底的双眼,正对着战马上的人天真地笑着。

    “父王。”

    那小孩脆生生的喊。

    马上的男人惊愕地瞪着眼,没有应答,小孩失望地瘪起了嘴。

    “别哭,别难过,快过来,快跑!”萧慎玉在心里默念,下一瞬又见小孩转过头,直直地朝他看来,笑得好甜。

    他说:“哥哥。”

    萧慎玉“哗”的起身,掠至桌边,一头埋进了盆里。冰冷的水争相往他鼻子里灌,他在窒息之前抬起了脸。

    “砰!”

    纾俞破门而入,借着月色看见萧慎玉一如往日般地站在桌前,水滴从他的发梢落下,淌了一地。他沉默地掌灯,拿出干净的帕子替萧慎玉擦头发,这样的动作他做了好多年。

    一如这鲜血喷洒的夜晚,萧慎玉从未逃脱,他只能一次一次地捱着,从歇斯底里到愈发沉默。

    萧慎玉沉默地站着,纾俞不敢吱声,默默地替他擦头发,突然他眼中杀气一闪,帕子落地的那一刹那,他已掠至门外,挡住了里屋的门,与对着身后侍卫比手势的墨余对上了眼。

    纾俞压住杀意,暗自警惕,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

    墨余没想到这么晚了,屋里还点着灯,他轻步走过来,低声解释道:“奉我家少爷的命,前来送东西。”

    又送?你家少爷真他娘在养小宠吗!

    纾俞嘴角微抽,回道:“太破费了。”

    “并未,这些都是陛下赏赐给少爷做安抚的东西,少爷让我全部拿来,如此,他与王爷当真两清了,我们以后也不敢再来叨扰。”墨余示意两个侍卫将箱子抬上来,说,“这里面有黄金百两,因为是御赐,少爷怕被小人攀咬,所以玉器绸缎都是用库房等量价钱的珍品替换的,请王爷不要嫌弃。少爷说了,若是旁人说三道四,王爷尽管道明原情,说是他的谢礼便是。”

    纾俞抱拳道:“那我便代替主子收下了,请你代我向小郡王转达谢意。”

    “好,我等告辞了。”墨余不动声色地看了眼里屋,朝纾俞回礼后便带着人翻|墙而出,利落地跑了。

    纾俞打开箱子,发现的确是难得的珍品,他将箱子合上,进屋后看见萧慎玉已经重新躺下了。

    他放轻呼吸,将屋里的灯灭了。

    翌日卯时,江砚祈起身梳洗。

    院里的人现在都还没起,并且他们都住在侧院,所以格外安静。天还未大亮,江砚祈抬头看着灰色的天空,拔出了悬挂于门前的刀。

    墨余自小在军中长大,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是常态,他出现在廊下的时候,江砚祈一刀横空,于胸前向前猛推,刀背搁在他手臂上,他的双眼被映在刀上。

    那是一种从尸山血海中走出的煞气,与他刚猛的刀势如同一辙,必须在危险中经过长久的淬炼。

    墨余心中大惊,又忍不住微颤——他好似看见了郡王在战前的风采。江砚祈在院里练了一个时辰的刀,墨余便在廊下看了一个时辰,他的眼光几近痴迷。

    江砚祈上阶收刀,从他手中拽过干净的帕子,一边擦汗一边道:“身体太弱,事倍功半,还得磨合些日子。”

    对于他话中这明白敞亮的诡异,墨余并不放在心上,他跟随江砚祈一起进屋,倒了杯水递过去,说:“我昨晚去送礼,纾俞警惕性太强,功夫怕是不低,还有,那个时辰了,屋里还亮着灯,怕是容王爷还未就寝。”

    “可能是做了噩梦吧!”江砚祈回忆着话本里的故事,脑海中莫名地浮现出萧慎玉面色苍白、陡然惊醒的画面,他将一杯水灌下,觉得比起萧慎玉的梦,他这两日梦中遇见的前世死状,好似没那么可怖了。

    “少爷,早膳用什么?”墨余打断了他的思绪。

    江砚祈放下杯子,起身去拿衣裳,说:“不必备了,我今日随爹去趟军营,路上顺道买两个包子就成。”

    “军营?也成。”墨余说,“少爷不正好要铸刀吗?玄铁营有煊云军中最好的铁匠,交给他们做,少爷不会失望的。”

    “我就是打得这个主意。”江砚祈系上腰带,转身朝外走去,“我还要去抢一匹烈马!”

    江裕每日清晨都是固定的时间出府,牵马的小将会在府门外候他,今日他却在府门口看见了自己的战马,和正坐在旁边那匹马上、弯着腰啃包子的人。他心里一愣,大步走了过去,翻身上马后拿出帕子在江砚祈嘴边一抹,扔给他道:“你倒是吃得欢。”

    “还给您备了俩。”江砚祈抬手,指尖挂着根红绳,绳子绑着油纸,正散发着螃蟹味的辣油香。

    江裕咽了口水,说:“小子,骑马追我,追上了,我才看得上这俩油包子!”说罢高喝一声,疾驰而出。

    江砚祈吃了一嘴的飞尘,连忙呸了一声,夹紧马腹,急速追出。

    两人前后朝城外疾驰而去,跑出东榆街,跑出西城门,跑了十里地,江裕率先“吁”了一声,调转马头,得意地看着堪堪停在身后的江砚祈。

    江砚祈坐在马上,狡辩道:“你的马比我的好。”

    “这也是本事,我有本事,才有资格骑好马。”江裕伸手拍了拍马头,说,“我这匹马,你坐不住。”

    “我才不要别人的马。”江砚祈不屑地道,“我今日来,就是要你们军营最烈的马。”

    江裕看了他半晌,调转马头,“那就跟我来!”

    煊云军是在江裕手中建立的军队,江裕当了十八年的将军,在二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扬起了煊云军的军旗——黑色的军旗,白色的雪狼。

    “因为我第一次自己带自己的兵,要打的是北边的大燕,所以我做了这样的军旗。”江裕跟他解释,“你要是想进煊云军,必须得从最低等的士兵做起,休想让我给你开小灶。”

    “你想多了。”江砚祈笑着看着他,“我这辈子,最多只会用脚踏进军营。”

    这一世,我不从军。

    江裕闻言蹙眉道:“所以你就是来抢马的?”

    “是啊!”其实不仅抢马,我还要蹭两把刀。

    江裕嫌弃地让他滚,江砚祈便利落地滚进了军营。

    在这一刻,他好像突然和江裕有了相似之处,从脸到气势都好似变成了江裕的儿子,让迎上来的将军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

    那将军一怔,“郡王,您这是?”

    江裕介绍道:“这位是铁骑营的正将军郁霄,郁霄,这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江砚祈,唤他表字易安即可。”

    表字本该等到男儿及冠时才取,可京城世家大族中许多人向来不讲这个规矩,恨不得在儿子出生当日便取了表字,以此来希冀儿子从小就长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江砚祈便是其中之一,表字“易安”便是出生那日起的,可江郡王和郡王妃并不想他长成和父亲一样的英雄,只盼望他常乐知足、岁岁平安。

    可惜,终究没有得偿所愿。

    江砚祈恭敬道:“易安见过郁将军。”

    “无需多礼。”郁霄虚扶了一把,一脸真切道,“今日是什么好日子,把易安也吹来了?”

    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今天是什么妖魔鬼怪齐聚元都,把你这纨绔也给折腾醒了,折腾傻了,大早上来这么老远的军营吃土?

    大小江同时如此想。

    “别理他,这小子是来抢马的。”江裕抢过包子,揽过郁霄的肩膀,头也不回地道,“要最烈的马,就得有过硬的驯马技巧和不怕被摔成烂泥的勇气,小子,自己找块风水宝地,死去吧!”

    “爹,说了靠本事,到时候可别心疼!”江砚祈笑着摇手,跟着郁霄的副将去了。

    他一路观察着军营里的情形,总结出了一句话——不愧是赫赫有名的煊云军。江裕治军严明,不管是哪等兵,都成钢铁之势,意志清醒,眼神坚定,毫不分神,这都是寻常军营无法做到的状态。

    “小郡王,这里便是风骑营,军中最好的战马都在此处。”副将侧手,“请。”

    “多谢。”江砚祈走进马场,发现心动真的只需要一瞬间,他指着正侧趴在东边一块地上的那匹黑马,说,“我要它。”

    副将说:“可是这匹——”是要骑死人的。

    江砚祈没兴趣听他说完,已经翻身跃入马场,他急不可耐地走过去,看着黑马警惕地支起马蹄,用乌溜的眼珠子鄙夷地睨着他。

    “宝贝,我连名字都给你想好了!”江砚祈猛地揪住辔头,翻身上马,这马反应极快,在他还未坐稳之时就快速地冲撞起来,江砚祈手背爆出青筋,紧紧地勒住辔头,压低上半身,防止从马背上摔下去。

    场外的副将在那一瞬间差点被憋得晕过去——小郡王要是摔死在这儿,他们郡王不得哭死!

    可江砚祈没死。他被马带着跑了两圈,跑得气喘吁吁,跑得头晕眼花,依旧没落下去。

    野马本就难训,何况是这样一眼便能看出的极品,江砚祈越发兴奋,那马发却了脾性,猛地止住向前的冲势,那一瞬间——江砚祈毫无准备地往后仰倒,半边身子于半空摔下。

    赶来的江裕目眦尽裂:“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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