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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红烧肉和粉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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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肉……猪肉确实是好吃的。
    白一诺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她是个心软的人, 大部分时候都会满足客人的需求。比如昨天李月来买酒酿丸子的时候,在对方的百般哀求之下,白一诺将多出来的库存卖给了李月。
    白一诺思索有关于猪肉的荤菜, 脑海中最先冒出来的是——红烧肉。
    白一诺拿出早上刚买的五花肉,五花肉肥瘦相间, 肥瘦比例五五开。五花肉可以用来做很多菜品, 她准备在红烧肉之外再做一道粉蒸肉。
    粉蒸肉是一道家常菜, 不干不腻又下饭。
    现在是上午八点,白记饭馆还没有开门。白一诺和其他两人处理好所有的食材,独自回到厨房准备午饭。
    她将上好的五花肉切块,放入调料腌制。“粉蒸肉”的“粉”是米粉, 超市都有卖。但是白一诺买了一些, 觉得米粉的火候差了点。她的味觉比较敏感,别人可能尝不出来, 但是她可以, 她于是准备自己做米粉。
    大米真是一个绝妙的食材,千百年间被人玩出了诸多花样,可以煮成粥,做成饭,发酵成酒酿, 还可以炒成米粉。
    做米粉是个简单的事情, 下锅炒干再制成粉就结束了。至于米粉做得好不好,火候准不准, 掌握在厨师手里。白一诺将大米和糯米炒成金黄色, 颜色和爆米花一样, 将米从锅中取出碾成米粉, 然后加到腌制好的肉里面上锅蒸熟。
    蒸好的米粉冒着热腾腾的蒸汽, 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中午十一点,白一诺将做好的菜肴端到桌子上,招呼纪子淮和苏沫沫来吃饭。
    桌上有粉蒸肉,红烧肉,狮子头,韭菜鸡蛋,蒜蓉青菜和紫菜蛋汤。
    白一诺做的菜分量足,按道理来说,三个人吃饭,三个菜就已经足够。然而她却做了六道菜,这是因为纪子淮和苏沫沫很能吃。
    纪子淮长得高,能量消耗得多,吃得多正常,但是苏沫沫饭量也很大,和纪子淮相差无比。
    白一诺做多少菜,他们二人都能光盘。
    作为一个厨师,她能怎么办,当然是喂饱他们了。她看到两人吃得开心,内心也是高兴的,因为光盘是对厨师的一种称赞。
    经过多天的调养,苏沫沫的身体越来越好,身上长了肉,脸上也圆润了些。虽然没有恢复到减肥之前的体重,但是快了。
    苏沫沫看到红烧肉和粉蒸肉的时候,眼前一亮:“老板,你做新菜了!”
    “嗯。”白一诺提醒:“但是你不能吃红烧肉和粉蒸肉,这两道菜都是大荤,有些油腻,不适合你的肠胃。剩下的菜你都可以吃,包括狮子头。”
    狮子头是用鸡高汤熬的,又鲜又嫩,苏沫沫可以直接吃三碗。苏沫沫很喜欢吃狮子头,觉得白一诺做的狮子头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猪肉,但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苏沫沫吞了吞口水,以老板的手艺,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粉蒸肉一定也很好吃啊!
    苏沫沫听到白一诺拒绝的话,像一个皮球一样瞬间瘪了下去,情绪萎靡:“老板,你做的东西怎么可能油腻,我相信你,给我吃一小块吧,让我尝尝味道就行。”
    经过一番折腾,苏沫沫成功得到了一小块红烧肉,一小块粉蒸肉。这是白一诺给她计算的量。
    虽然只有两小块,但是苏沫沫特别高兴。她先将肥厚饱满的粉蒸肉塞进嘴里,咀嚼了两下之后,瞬间感觉自己整个人爽得不行。
    “好吃!”
    粉蒸肉入口软滑,米粉油润,猪肉软弹,又香又糯,连肥肉都十分鲜嫩。
    白一诺在腌制五花肉的时候,加入葱姜丝,可以去腥气和油腻。而且米粉这种淀粉食物可以将肥肉的油腻吸收到自身之中,使香味和肉味完美结合。
    整块粉蒸肉的油份恰到好处,发挥了油的香,但是没有油的腻。
    苏沫沫在患上厌食症之后,一点肉都不能吃,一点肉味都不能闻。经过这么多天的调养,苏沫沫已经能吃很多脂肪含量低的瘦肉,比如鸡肉,猪瘦肉。粉蒸肉是选取了五花肉做成的,肥肉瘦肉五五开,并不是单纯的瘦肉。
    苏沫沫想起自己以前吃粉蒸肉的时候,都是将瘦肉吃光,将肥肉丢掉。
    然而这块粉蒸肉从米粉到瘦肉,最后再到肥肉,没有一个部分是不好吃的。百分之五十的肥肉甚至成了点睛之笔,让整块粉蒸肉口感更加润滑,味道更加香浓。
    苏沫沫将嘴里的粉蒸肉嚼了两口之后吞了下去,眼睛满足地眯了起来。然而快乐总是短暂的,苏沫沫悲哀地发现自己的量已经吃完了。
    “老板,再给我一点吧。粉蒸肉真的太好吃了,我从来没有觉得肥肉这么好吃过。”
    白一诺摇了摇头说:“不行,给你吃一块肥肉就是极限了,你先吃其他的菜吧。”
    苏沫沫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如果不减肥过度就不会得上厌食症,如果不会得厌食症,她就可以吃白记饭馆的粉蒸肉了。
    虽然苏沫沫十分伤心,但是她知道白一诺是为了自己好,于是不再纠缠白一诺。她看着旁边大口吃肉的纪子淮,悄悄流下了羡慕的口水。
    白一诺之前给纪子淮做过东坡肉,这次做的却是红烧肉。红烧肉和东坡肉是不一样的两道菜,做法不同,东坡肉是上火蒸熟,红烧肉是小火慢炖。
    纪子淮好奇地问:“为什么不做东坡肉?上次的东坡肉做的很好吃。”
    “时间不够,只能做红烧肉。”
    相比于东坡肉,红烧肉要简单一些,更加家常。
    摆在纪子淮面前的红烧肉经过炒糖色,色泽红亮,漂亮得不像话。
    纪子淮夹起一块红烧肉送入嘴中,眼前一亮。肉汁饱胀的红烧肉入口,鲜香的滋味萦绕嘴中,好吃到让人叹息。
    红烧肉的口感柔糯鲜香,相比于东坡肉更加入味,肥而不腻,酥而不烂。
    纪子淮回味着之前吃的东坡肉,想将这两者比较出一个高低,但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这两道菜各有各的好,都是一种将猪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的做法。
    ………………………………
    杨帆是一个小胖子,正在上小学。自从吃过白记饭馆之后,他几乎每天都会来到白记饭馆,但是都是偷着来的。
    杨帆对此很不满,觉得大人真是双标。
    明明妈妈也会来白记饭馆吃饭,却总是不让他来。妈妈说:“白记饭馆确实好,但是你只能吃一点,再吃下去就要成一个球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东西阻碍不了杨帆,他依然有各种方法逃过丁琳的监视,去白记饭馆打卡。杨帆将白记饭馆的菜吃了遍,虽然不会吃腻,但是杨帆很想吃新菜。
    白记饭馆什么都好,就是肉菜有些少,对于他这个无肉不欢的人来说很难受。
    周末的晚上,杨帆悄悄打开了妈妈的手机,在白记饭馆的评论区下留下了一条留言。
    我要吃肉:[天底下最漂亮的老板,我要吃肉,我要吃好多好多肉。]
    白记饭馆的评论很多,他本以为自己这条留言会淹没在大海之中,没想到老板居然回复了他的评论。
    杨帆于是开心地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将自己想吃大荤菜的想法写了下来。
    今天早上,他照例打开手机看了一下自己的评论,发现自己的评论居然被顶到了最上面,成了最热讨论。杨帆不明所以地摸着脑袋,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了原因,原来是他的评论下面有了一条特殊的回复。
    老板回复:[店里已经上了新菜,希望能满足你。]
    这条评论之所以能成为热帖的原因,是因为很多客人在底下顶帖。
    [这个客人不仅被老板翻牌了,老板还因为他上了新菜,这个客人难道是欧皇吗,吸吸吸欧气。]
    [楼主是天选之子,慕了慕了。]
    [柠檬树下排排坐,柠檬树下我和你。]
    [老板,我也有好多想吃的菜,你为什么不给我做呜呜。我是白记饭馆的老客人了,我给白记饭馆花过钱,我为白记饭馆流过口水!]
    杨帆打开菜单列表,发现果然有两道新菜,红烧肉和粉蒸肉,但是现在还不可选,标签上面显示到十二点钟才可购买。
    杨帆期待无比,连排位都不想打了,焦急地等到了十二点钟。在菜品显示可选的时候,他立刻将红烧肉和粉蒸肉加入购物车,点击下单,速度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客人。
    杨帆发现自己付完钱之后,这两份菜就没了。他不禁为自己的手速感到骄傲,喜笑颜开,得意洋洋。
    愚蠢的大人们,时代变了。这个世界是小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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