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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公民逮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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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小偷啊。”

    华清刚清醒过来,便听到一个女人高喊的声音。

    他双眼猛的圆睁,心道:老子一穿越过来,不会成为小偷吧?这也太丢人了吧。

    华清定了定神,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身后一排排货架,上面的商品琳琅满目。

    有吃的有用的。

    这里是一个日用百货店。

    各个货架口站了不少人看热闹,各色肤种都有。

    黄的,白的,黑的。

    男女老少不一。

    自己正站在收银台的前方不远处,看到五个年轻人正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扭打在一起。

    收银台的两个女收银员,正在绕过柜台走过来。

    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大喊华清:“华清,你在愣着做什么?”

    “他们在偷我们的东西,还不过来帮忙?”

    华清双眼一亮:嗷吼,自己原来是站在正义的一方,那事情就好办了。

    他走上前去,撕起两个小偷后颈上的衣服对头一撞,那两个小偷撞的头昏眼花。

    华清把他们扔在一边,对着地面的两个小偷东踢了一脚,西打了一拳,围殴女人的小偷又少了两个。

    剩下的最后一个小偷,华清打眼一瞧就是个孩子,顶多上高中。

    华清一脚踢在他腹股沟上,他像皮球一般在地上滚了几圈。

    华清给女人解了围后,把她从地面上拉起来。

    女人有些震惊地看着华清:自己的男人什么时候变得打架如此勇猛?

    对华清来说,拳脚功夫是刻印在灵魂中的记忆。

    难说这么短时间内,灵魂和现今这副身躯完全融合,一招一式有些偏差,好歹对付这些小毛贼是足够了。

    何况原主本来就长得人高马大,这本身就是一个优势。

    华清撕起身旁的一个黑人,对着他的脸狠狠地打了几拳。

    其他四个贼看到华清的举动都懵了。

    随便捡了掉落在地上的几样物品,就冲出了店铺。

    华清追出门去,想把自家东西抢回来。

    女人连忙喝住他:“华清,快回来。”

    “不要追了,在外面打他们就违法了。”

    “小心吃牢饭。”

    这下轮到华清懵了,他站在门口疑惑地朝女人看了看。

    什么破法律,追回自己家被偷的东西还犯法了?

    就在此时,躺在地上鼻青脸肿的黑人,猛地起身,捡起地上一包薯片,起身就往外面冲去。

    来到门口,他伸出手想把华清推向一边,然后跑路。

    华清拉住他的手,顺势来了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回到店铺内。

    黑人背部着地,跌在地上,疼的哇哇大叫。

    华清哼了一声:“想到我们家零元购,可没有那么容易。”

    他弯下腰掀翻黑人,扭住他的两条胳膊,对女人喊道:“快去拿根绳子过来,我们先把他绑起来。”

    女人怔住,她不明白老公为何糊涂起来,摇了摇头:“算了。”

    “放他走吧,拿回自己的东西就行了。”

    “警察出警的速度那是相当的慢,打烊前能来都算快的了。”

    “现在可是店里生意繁忙的时候,关住他费时费力,我们不卖东西了?”

    华清抬头扫了眼店里看热闹的客户,叹息了一声,放开了双手,那黑人连滚带爬的跑了。

    女人朝客户们笑了笑:“很抱歉耽误大家的时间,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我深表歉意。”

    说完给客户们鞠了一个躬。

    客户们好奇地打量着华清,惊讶于他的身手。

    “华国人果然个个会武功。”

    见女店主赔礼道歉,他们结算的结算,购物的购物,各自忙去了。

    两个女收银员也回到原位。

    女人拍了拍华清的胸口,笑道:“没想到你居然深藏不露,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

    然后嗔道:“以后可不准这么冲动了,差点就要吃牢饭,你让我们孤儿寡母的怎么活?”

    华清摸了摸后脑勺,略带歉意地笑了笑。

    他问千机:“什么情况?”

    “这个国家的法律太奇葩了吧?”

    千机小手往华清脑门一点,看起原剧情。

    原主叫邵华清,是华国人。

    年轻时和老婆程音来到加国打工,加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以白人为主。

    两人经过七八年的打拼,攒下钱盘了一爿店铺。

    自从开了杂货店后,可以说每天和这里的小偷们斗智斗勇。

    加国有一项法律叫做公民逮捕法,其内容是详细规定了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但你如果根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境某些时候就会和在华国进行正当防卫一样有些困难。

    具体到超市中来说,就算某个人在你眼皮底下拿了货架上的物品,拆了包装,放进怀里。

    你明知道他这样做,极有可能是零元购行为,也只能干瞪眼,不能把他怎么样。

    只要这个人没出店铺门口,这个人就有可能付钱。

    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他怀里揣着东西,走到门口,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因为他有可能只是忘了付钱,说不定站在门口的时候,就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会折返到收银台付钱。

    只有他的脚踏出门口的那一刻,你才能合法抓捕他。

    这就叫公民逮捕。

    重点来了,在这个关键时候,你一定注意时机,在他抬起脚到落到地面之前抓到他,否则店主就是违法逮捕。

    只要他整个人出了店门,店主就不能再实施逮捕,只能报警处理。

    鉴于这个时机是如此难把握,而加国的零元购事件如此频发,事后报警不能说聊胜于无吧,只能说没个屁用。

    当然,实际情况是,鉴于偷东西的人,大部分文化水平低,基本上也是个法盲。

    当他们过了柜台线,店主基本上会实施抓捕,让他们交出偷的物品。

    这么来看,今天华清夫妇在店里抓人已经涉嫌违法,好在当小偷的人,大部分自知理亏,也不会真的闹到法院。

    问题是,像小型店铺,柜台线离门口本就不远,小偷们如果身手敏捷,几步就能冲出店外,别说抓了,你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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