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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人族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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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庭。

    元始仙尊堪堪稳住幽魂,气墙层叠,像是一座巨大的密宫。

    幽魂在元始仙尊的气墙中左右冲撞,但无论它如何挣扎,都无法突破那层层叠叠的气墙。

    那气墙不仅厚实坚硬,而且还充满了强烈的压迫感,让幽魂感觉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压力。每一次冲撞,都会引发一阵猛烈的震荡,但气墙却始终稳如磐石,丝毫不动。

    幽魂的身影在气墙中忽隐忽现,它的眼中充满了怒火和不甘,但无论它如何挣扎,都无法从元始仙尊的气墙中逃脱出来。

    它嘶吼着,试图挣脱这道道气墙的束缚。它的身影在气墙之间穿梭,如同一条游走的黑蛇,想要寻找出路。

    凤九歌看到此景,不由感叹,元始仙尊,手段高妙,简单的气墙在其手中焕发新的高度。

    仅以气墙,便能布置一座虚实相合,诡异难测的战场杀招,困住同级的尊者。

    能让凤九歌拜服的人不多,元始仙尊算是一个。

    在大同风口的边缘,凤九歌手持长笛,指尖富有节律地跳动,奏出一曲曲悠扬的大同风歌。

    每一个音符都如同风之精灵,随着他的指引,盘旋在风口周围,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凤九歌面色凝重,他知道自己只能引导这股强大的风力,催动它改变方向,但却无法让它完全消失。

    他还是低估了天庭破碎产生的大同风,风口的力量依旧在不断地扩大,吞噬着周围的一切。

    他双目紧闭,全身心投入到笛音之中,将每一个音符都引导到风口的边缘,试图稳住这股狂暴的力量。

    漩涡越发巨大,风口的扩散速度逐渐减缓,但仍然无法完全停止。

    元始仙尊站在云端上,他的双手如同蝴蝶翩翩起舞,指尖纷纷飞舞,不断完善着气墙密宫。

    同时,心神也投注到剩下的仙墓上。

    仙墓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华丽,反而有些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朴素。

    它们就像是荒林之中的一座座石砌土坟,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没有任何繁复的雕刻,只有最质朴的石头和土壤。

    很难想象,这是光鲜亮丽的蛊仙坟墓。

    每一座仙墓都仿佛古老的石碑,沉默而孤寂。

    它们被石头和泥土堆砌而成,表面被风吹雨打,留下了岁月的痕迹。石头的表面布满了裂纹,泥土已经变得坚硬如石,仿佛见证了无数的春秋更替。

    这些仙墓被随意地散落在荒林之中,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周围是茂密的树木,枝叶繁茂,将它们遮蔽在阴影之中。

    剩下部分像是一个小岛,埋藏着天庭最优秀的蛊仙。

    在这些仙墓的周围,没有任何花草装点,只有一些野草在风中摇曳。几只野兽或鸟儿在附近徘徊,偶尔发出几声低鸣,打破了这片寂静。

    元始意志化为一个老人,走进茂密的小岛丛林中。

    微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这些仙墓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增添了几分岁月。

    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着道袍,缓缓走到一座石碑前。

    他的手颤抖着,轻轻抚摸着石碑,他的动作就像是与多年的老友相握,充满了深厚的情感。

    寂静的荒林中,不知何处,何时的风吹过,带着一丝清凉。风儿拂过仙墓,仿佛能听到仙人们的呼吸,感受到他们的存在。

    老人的思绪仿佛被牵引,回到了三百万年前的那个时代。

    那时,天庭初立,门派式微,元始仙尊虽无敌于世,但人族仅仅在中州拥有所谓的自由。

    中州依旧林立数以千计的家族,门派倒像个普通学堂。

    传统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

    中州最强大的家族之一,余家。

    余家的祖师正是偷出宿命蛊的余祭,人族的大功臣,元始仙尊能够拉起人族大旗,他功莫大焉。

    不是仙尊,甚至只有七转,却被当代中州称为“第二尊”。

    他的影响力不仅限于功绩,还体现在他建立起的余家家族。

    余家家族因为他的努力而崛起,成为了中州一支强大而庞大的势力。余祭的智慧、勇气和领导才能,使得余家家族在中州有着崇高的地位。

    同时也是不少家族暗中抵触门派制度的挡箭牌。

    余祭早已不管家族之事,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没几天活路。

    这一日,满头白发都要落尽的余祭再一次登上气息峰。

    (注:气息峰的主人是元始仙尊最初修练的地方,也是两人第一次相见的地方。)

    陪同的只有同样老朽的元始。

    气息峰不是山,只是一座山头。

    山峰中蕴含浓郁的气道道痕,别有神妙,山峰能够自主喷吐雾气,如人一般呼吸吐纳。

    每隔数十年,或者上百年,便会飞走,挪移他处,继续呼吸吐纳,如此循环往复。

    峰上有一亭,早年元始经常于此与余祭商讨宿命蛊一事,也常常倦乏之后,喝茶,呤诗,畅聊。

    余祭拄着拐杖,直喘气,“呼呼,走不动了,走不动了。”余祭拄着拐杖,虚弱地喘着气,脸上写满了岁月的痕迹。他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双腿颤抖着,步履艰难。

    “哎呀!”他喃喃自语着,声音低沉而疲惫。

    “人都老了,还硬撑不用仙元,较什么劲呢!”站在他身旁的元始仙尊却仍旧保持着年轻的姿态。他毫不费力地行走在余祭身边,气息如常,不需依靠仙元的加持。他服过不少寿蛊,身体依旧硬朗而健康。

    余祭远看山峰景色,气云忽升忽落。

    高耸的山峰在夕阳的映照下,展现出壮丽而奇特的形态,一呼一吸,气潮喷涌,像是一幅壮阔的图画。

    元始同样注视远方,递过一只寿蛊,“别硬撑着,老身子骨的,看着怪可怜。”他们早已是多年的好友。

    余祭只是微微摇头,并没有接过寿蛊。

    元始仙尊有点无奈,气笑道,“怎么你们一个个的,都不拿寿蛊,这寿蛊烫手不成。都堆在我这,嫌命长?”

    余祭看着老友这番模样,也是咧开嘴,元始多数是严肃的,只有此刻才是他的老友。

    “是有点嫌命长。再活下去,孙子辈的都走了,守活寡,我可不干。”

    “而且……我好像……有点累了。”眼色有点低沉。

    “我已经见到过太多太多的风景,人族也不缺我这个腐朽的老人,我应该……走了。”

    他曾经亲眼目睹了人族的崛起与繁荣,也亲身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与挑战。

    他的眼中,这片中州大地承载着无尽的历史与传奇,他深深地爱着这片土地,敬畏着人族每一个先烈。

    元始沉默,像是经历无数次这样的场景,莫名的升起小老头情绪。

    “那你们都走了,不也是留我一个人守活寡?”

    “哈哈哈!”余祭笑着,仿佛看到一群热血上头的人族,你一言我一言,吹着怎样偷袭异人的老巢。

    眼角却是映出两行清泪。

    “我老了。”

    他何尝不想继续与老友战斗,守护人族,可是他太弱小了,远远跟不上元始仙尊的步伐。

    一手创建的家族反而有点绊脚石的意味。

    余祭鬓发飘落,好像忆起什么。

    长叹一口气。

    余祭突然双腿跪在地上,元始仙尊想去搀扶,却被余祭眼中的坚决停止了动作。

    双手向上捧。

    余祭将头垂下,双手抬高。

    凡人蛊师余祭也是这般献上宿命蛊。

    一直保持这样的动作,寂静无声。

    良久,元始仙尊带着老友的身躯,回到天庭,并未昭告天下。

    他们说,没必要。

    葬在仙墓,亲手用石头砌上,刻上名字。

    历史可能只记得天庭元始,如何,如何。

    但他不能,一手创建的天庭也不能。

    元始意志轻声谓叹。

    在中州凡俗,有一种风俗被称为&34;入土为安&34;。这是人们对于祖先和故乡最充满敬意的一种纪念方式。

    仙墓缓缓升起一道道五彩斑斓的虹光,一阵遥远的歌声飘荡而至。这是一首古老的歌谣,宛如从远古传承下来。

    它的旋律悠扬而悲壮,似乎是在回忆过去的辉煌与荣耀。这首歌谣的声音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传遍了整个荒林。

    他们沉睡了很久,很远,但只要有人发出一声呼唤,他们总会回应,总会来到。

    天庭没有忘记他们,他们也没有忘记天庭。

    无论沉睡多久,多远,只要有一声呼唤,总要来的。

    那些虹光如绚丽的帷幕,融合了红、橙、黄、绿、蓝、紫六种色彩,散发出宛如宝石般的光芒。

    它们在空中翩翩起舞,绽放出绚烂而瑰丽的光彩,仙墓的仙气在此刻绽放开来。

    元始意志已无踪影,元始仙尊行至凤九歌身前。

    “松开大同风幕吧。”语气平静和缓。

    凤九歌一时错愕,“我……还顶得住。”

    元始仙尊却是摇头,幼童的身躯仿若出尘的谪仙,释然中看到了新声。

    缓缓开口,说给凤九歌,说给五域蛊仙,说给自已听。

    “天庭于人族危难之时建立,先贤之志,历往开来。底蕴从来都不是仙蛊,亦不是辈出的蛊仙,而是信念,这才是天庭真正底蕴。”

    “天庭从人族中来去往九天,枯守凡尘,也该回人族中去了。”

    “自至之后,再无天上之庭,有的只是地上之志。”

    “不日,我,元始,将在中州再立天门,五域豪杰同志者,皆可入我天庭。”

    说完,眼光看向凤九歌,坚决无比,以至于凤九歌都要怀疑,若不松开,元始仙尊就要对他出手。

    停下奏曲,凤九歌不由敬佩元始仙尊的魄力。

    大同风,幽魂魔尊都是处理不了,只能缓解的角色,迟早会毁灭天庭。

    元始仙尊有大魄力,更有长远目光。

    天庭毁灭大半,只剩下道痕空壳,还时刻面临危险,不若壮士断腕,另立新庭。

    难度巨大,不过以天庭的势力号召,事半功倍,更关键的在于告诉巨阳。

    天庭已毁,我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你的黄金家族小心点,不做点表示,天庭大战就能翻篇?

    尽管没了大本营优势,元始依旧有信心对付两人。天庭未建之时,不也以一人之力让异人尽数低头?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元始做出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决定。

    题外话:哎,本来不是写这种东西的,就当是写给自己看的吧,三万字了,对于太久不写作文的我勉励一下吧。嘴上说着,随意吧,为爱发光吧。

    还是有点在意啊!

    好像挺那啥的,挺小丑的。

    辛辛苦苦码的字,没人看,谁都会有点小失落。

    虽然我自己都觉得写得太烂,情节不清,人物乱跳出来,莫名其妙地接上去,实在是说不出口。

    可能真的没啥天赋吧。

    不写不知道,真人的书实在是太烧脑,繁复了,太精彩。

    这几天,又回去看了几遍,那边转场,衔接,简单又明了的感觉真的有点学不来。

    ……

    哎,刷了几个小时的抖音回来,还是写写吧。

    因为我打字很慢的原因(拼音也不过关),只能用手写板写,太慢了,很多时候。写着写着还卡一下,太难受了。

    不过电脑已经拿去修了,现在也在练习打字,争取打得快一点吧(就默认你们都想继续看下去了(●′`●))。

    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就一直更新到真人重新续更,解封的时候吧。

    看起来有点像某音上刷到评论的那种“蛊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get不到这种点,有什么好说的。

    喜欢就去听,去看呗,隔着十万八千里,又没谁碍着谁,非要来一句高大上,幼稚之类的。看个小说而己,黑暗还是啥的,有什么优越感呢?

    不喜欢看就别看,包括评论。

    我觉得我更像是另类的中二,妄想从一本书上学到什么什么的,证明一下自己。

    状态,我也说不清楚。

    不过,还是尽力写一下这本书,谁不想留下些什么呢?谁不想被别人认可呢?

    谁还不有个鸿运齐天,伯牙子期的梦呢?

    呃……多少字了?差不多够了。

    不好意思,有点发疯,水了一千多字,当从题外话这里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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