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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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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痕迹很明显而且没有被雪完全掩盖,所以他们顺着痕迹一路就找到了沈归。

    “多处骨折,严重失温,已经陷入昏迷。”沈归一被救出来就直接送往医院急救。

    阮枫跟着到了医院,坐在急救室外面,继续等待着。

    人已经找到了,虽然还没有脱离危险,但阮枫反而冷静了下来。

    总归也就两种选择,不是生,就是死。

    沈归买了很多保险,他的妈妈生活不会有负担。而他的家人早已没了联系,老莫也有学校和学生照顾。

    仰着头往后靠在墙上,医院开了暖气,阮枫的手脚慢慢地开始回温。

    先是一阵麻痒,然后是后知后觉的寒冷和针扎似的疼痛。寒气仿佛是从骨头里往外冒,周身围绕的暖气都被驱散的一干二净。

    然后皮肤泛出潮气,冷汗一阵一阵地往外冒,浸湿了后背。

    他晕晕沉沉地等待着,等到门开了,沈归被推出来。

    “已经脱离危险了。”有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传过来。

    飘飘忽忽地道了谢,阮枫跟着沈归走到病房里,坐在他旁边,伸出指尖轻轻碰了下他的手背,才感觉到自己又活了过来。

    是热的。

    怕自己的手太冰,阮枫没敢多碰,他把手捂到脖子上,等脖子被吸收了热气又拿开,循环的血液重新温暖了脖子,他又将自己冰凉的手放上去。如此循环好几遍,才把自己的手暖成温热的。

    沈归还没醒,阮枫轻轻将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手背上,才松下那一口气,将脸埋在床垫上,滚烫的泪水涌出来。

    不敢发出声音,阮枫忍得嗓子生疼,好久才平复了心情。不想将手移开,阮枫用衣袖胡乱擦了擦眼泪,又将指尖轻轻搭在沈归的手腕上,感受着他跳动的脉搏,才靠在他手边被涌上来的疲惫淹没,陷入浅眠。

    眼尾有些痒,阮枫下意识地收紧了手指,感受到有力的跳动才放下心来。

    他睁开眼,发现沈归已经醒了,正用另一只没有被握住的手在他的眼角轻触。

    “对不起。”沈归的指尖在他眼角点了点。

    摇了摇头,阮枫咬着牙将泪水憋回去,把脸埋进沈归的手心里。

    救援人员说幸亏沈归有充足的逃生知识,还有强大的求生意识,这才险之又险地等到救援。

    “没关系,”阮枫尽力稳住自己的声音,“他们说你的求生意识很强,才能撑过来。”哽咽了一声,阮枫继续道:“我很高兴。”

    额头抵在沈归的掌心,阮枫大口喘着气,呼吸全都打在了沈归的手中。

    “舍不得你。”沈归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伸出手扶住阮枫的头,另一只手抓过他的胳膊轻轻扯了扯,却还使不出力道来。阮枫配合地顺着他的力道倾身,虚虚地环住他,两人交换了一个轻柔的吻。

    两个月后,l国一座小山村里。

    阮枫将画好的画包起来,撑在窗边看着外面。

    今天天气很好,天空深远,蓝得发青。薄薄的云层远远地浮了一层,阳光最大限度地透过来,照着前方的一大群向日葵,像一群金色的小太阳。

    整理了一下身上白色的礼服,阮枫拿着包好的画和一小束玫瑰花出了门去。

    他住在一处庄园的边上,浅绿色的草丛铺满大地,一丛又一丛的向日葵围绕着,白色的风车在上

    空缓慢旋转,一切都如油画中的世界。

    顺着门前的小径走到路上,路边有几只绵羊在吃草,卷卷的毛裹了一身,只露出长长的脸和四条细细的腿。

    “你好。”有路过的人打着招呼。

    “你好。”阮枫笑着回应。

    “今天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吗?”路人问道。

    “今天是我的婚礼。”阮枫晃了晃手中的玫瑰花。

    “恭喜!”路人笑了两声,“我能参加你的婚礼吗?”

    “欢迎。”他知道这里的人都很热情,特别热衷于参加各种活动。

    路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和阮枫并肩向前走去。

    “嘿,艾克斯。”行走的时候又遇见一个青年,“这位帅气的小伙子今天结婚,我要去参加他的婚礼。”

    “噢,太好了,恭喜你。”青年给阮枫一个热情的拥抱。

    “你想来参加吗?”阮枫问道。

    “当然,我很荣幸。”又一个青年加入了他们,和前一个路人搭着肩膀一起往前走。

    就这样担当着路人收割机,等阮枫到教堂门口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一小群路人。他们一个个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互相打着招呼,表达着对阮枫的祝福。

    尖顶的木屋上伫立着一个十字架,彩色的玫瑰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教堂的门口站着沈归,他身边也跟着一群路人。

    阮枫走上前去,和他相视一笑。

    根据这里的习俗,他们已经整整一周没有见面了。思念充斥在他们的每一个细胞里,却在见到对方的一瞬间安静下来,只心中还在默默叫嚣着给对方一个拥抱和亲吻。

    按了按心脏,阮枫勉强按耐住自己,指尖传来一阵阵的兴奋感。

    路人们自发拍成两列站在他们身后,阮枫和沈归交换了手中的玫瑰花。同时伸出自己的手,他们愣了一下,顺势交换一个拥抱。

    思念被安抚,想要与对方触碰的心却仍未平息。

    再次伸出手,相交着横在自己面前,他们手挽着手一起往教堂里走去。

    穿着白色西装的新郎们从教堂门口走进去,穿着牧师袍的牧师面带笑容,站在十字架下等待着他们。

    他们没有邀请亲朋好友,却有一群路人自发地聚集起来为他们献上祝福,填满了这个不大的教堂。

    跟随着新人的步伐,路人们有序地顺着一排一排的座椅落座,当阮枫和沈归站走到牧师近前的时候,所有宾客都坐在下方。

    最后的路途,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你们好。”牧师捧着圣经,笑着和他们打招呼。

    “你好。”他们面对面地站在十字架下。

    因为并没有进行盛大的婚礼,他们的仪式其实很简单。

    首先是熟悉的提问。

    “新郎沈归,你愿意……”

    牧师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以一种郑重而缓慢的速度提出那个漫长到代表着整个余生的问题。

    “我愿意。”沈归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阮枫看向沈归,他们的视线交融到一起,一丝一毫也不能离开。他们对视着,嘴角勾出同样的弧度。

    “我愿意。”阮枫也回应着。

    没有紧张的头晕目眩,也没有迟疑和犹豫,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又顺其自然地进行着。

    他们交换了礼物。

    阮枫将自己的画放到沈归的手上,又从他那里接过一本相册。

    里面是他们的照片,很多很多,从他们相遇的雪山,到藏地的阳光,还有冰川和海洋。和之前不一样的是,里面每一张,都有着他们的存在。这是阮枫第一次看到沈归的照片中出现人物,很多很多,有他,也有他,更多的是他们。

    这些阮枫从未看过,他也不知道沈归是什么时候拍下的。

    那个只能容下风景的镜头里,多了两个人。

    收下对方的礼物,他们又从胸口的口袋中各拿出一张纸条。这是婚礼前一天晚上他们披着星光,在那个可以称得上最后的夜晚,写下来的话语。

    一边念出自己写下的话,一边交到对方的手上。

    他们双手紧握,用尽全身的力气和对方的手指纠缠在一起。

    长久的对视让他们仿佛心灵都交融在一起,脑海中的每一个想法都印在对方的脑中,再没有一丝一毫的阻隔。

    等他们收回手将对方的纸条放到胸前的口袋中时,两个人的手都被捏得通红。

    沈归取出戒指,铂金色的戒指上刻印着两个人的印记,由他们分别设计和制作。

    仿照绵延的山体而设计的戒指边缘起伏着,一条细细的线划分出雪线,又像是心跳的律动,环成一个圈。属于沈归的符号圈在阮枫的左手无名指上,顺着血液流进心脏,刻印到灵魂里。

    阮枫拿出带有自己痕迹的戒指,像是水又像是藤蔓,柔和的弧度轻轻转了一个圈,形成一个完满的圆。执起沈归的手,阮枫缓慢而坚定地将自己的印记烙上去。

    然后双手交握,签下自己的姓名。

    礼成。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

    话音还未落,两人就迫不及待地环抱住对方,相拥的同时吻住对方。

    沈归习惯性地将手垫在阮枫的脑后,指尖伸进发丝,在头皮上轻轻摩挲着,大拇指滑到下颚,让阮枫仰起头。

    这个吻有点急,却很温柔。沈归在他唇齿间缓慢地滑动着,唇瓣相互摩擦,舌尖扫过每一寸,勾起阵阵酥痒。阮枫抖了一下,加重了力道。

    他按着沈归的后脑,将他压向自己,探出舌去争夺着主权。舌尖相互一碰,又很快分离,冲向对方的地盘。

    他们都期待着更加的深入。

    透明的液体顺着双唇滑落下来,在宾客的阵阵起哄声中,他们终于分开了唇舌。

    拉出透明的细丝,两人对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吻去对方唇畔的液体,顺便再触碰对方的唇。

    喘着气的两人手牵着手从教堂里跑出去,留下笑成一团的宾客们径自欢乐。

    外面阳光正盛,路过的牛羊迟钝地抬起头,却只能看到他们离去的背影。

    再次投入对方的怀抱,阮枫又被按在了门上。

    阮枫:“……”算了。

    他急吼吼地扒拉着沈归的衣服,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往房间里走去。

    被仍在地上的白色礼服,胸前的口袋中探出两张纸条。

    在神圣的教堂里,在银色的十字架下,他们交换的纸条。

    阮枫写着,我曾见过山河的壮丽,也曾见过大海的深沉;我曾见过灿烂的星光,也见过瑰丽的极光。但他们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失去原有的色彩,只有你,是我心中不变的颜色。

    从此以后,余生所及,满目皆是你。

    沈归写着,有人说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一个人必须是这世界上最坚固的岛屿,然后才能成为大陆的一部分。此刻,我终于成为大陆的一部分。

    阮枫抬起头来,正好看见沈归黑色的眼眸中清亮的色彩。

    我的荣幸。

    婚礼之后,阮枫带着沈归去找了老莫,告诉他以后又多了一个人给他养老,结果被缺失零食良久的老莫一顿暴揍。两人苦哈哈地每天换着花样给老莫做好吃的,又留下满满一冰箱的零食,这才逃过一劫。吃干抹净还打包带走的老莫扔下两个大红包,把他们赶出了自己的房子。

    沈归告诉了他妈妈这件事,没有反对也没有认同。那位女士仍然觉得这样是病态的,但既然无法治愈,不如让孩子们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偶尔她会带着自己的暗黑料理来探望,诉说一番生活的苦楚,也没有放弃劝他们“走上正途”,但与其说是劝他们,不如说她坚守着自己最后的倔强不愿放手。

    沈归和她的关系仍然那样纠结,说不上好,但也不会更坏。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吧。

    半年后,格桑和央吉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他们大包小包地赶过去,塞了一大堆婴儿用品却根本用不着,还硬生生抢了两个干爹的名头,叫嚣着让这小子给他们养老。格桑好脾气地应了,只知道捧着自己的孩子傻笑。

    央吉的妹子终于养好了身体,去外面读大学,还认识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带回去过年的时候,把格桑气得几天吃不下饭。

    莱茵偶尔会来找他们玩,这几年他长高了不少。直到阮枫结婚以后,他还失落了好一阵子,控诉着沈归没有请他去当花童,一定是害怕他将阮枫抢走。然后他在学校遇见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陷入一段真正的单相思。

    不过这次他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时间一圈一圈地走,他们没有停下出行的脚步,两个人一点一点,将自己的足迹踏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直到被暴怒的老莫抓回去当厨子才会短暂地休息一阵。

    时间还久,余生还长,但拥有彼此,他们再不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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