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见面首
两个人各怀心事,于是就这么一个对着床里头,一个对着床外头,背对着背睡着了。
只不过因为某人夜里的习惯,因此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依旧是面对面抱得紧紧的。
天光大亮过后,院子的人各自忙碌,满月看了眼日头位置,在外提醒着时辰。
殿内的甘琼英听到后,头一动一动地蹭着她以为的被子,意识到是骊骅后她也并未在意,抬头向上看的时候,正巧骊骅也是一脸睡眼惺忪刚刚睁眼。
二人对望,视线交汇的瞬间有人神色如常,有人一脸慌乱,骊骅率先移开了视线,昨天晚上的尴尬羞耻他并没有忘记,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胆小退缩。
关于昨晚那些甘琼英早就翻篇了,于是她现在只是抬头分开一些距离,眼睛还未完全睁开,却带着满脸笑意。
“夫君,”甘琼英声音有些闷,却更像是带了些撒娇的意思,“早膳想吃什么啊?”
骊骅还没有反应过来,甘琼英竟然在他怀中伸了个懒腰,而且他的嘴唇还无意碰到了甘琼英的发顶。
甘琼英全然不知,伸完懒腰立刻坐起来,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可口早饭,她起身的动作带着被子起来了一些。
骊骅感觉到被子缓缓滑下,立刻一把将被子抓回重新盖好,用手压紧以防再次被带走。
他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但却由侧躺改为平躺,靠近甘琼英的一条腿缓缓曲起,遮挡他晨起之时因为喜欢的人在怀中不可避免的反应。
两个人一起下床洗漱,今天的早饭出奇的丰盛,甘琼英吃得很满足,但骊骅吃到一半时,三九却过来低语了几句,骊骅立刻放下了筷子。
昨天的慌乱让他忘记今天有要事,光是商会的事务就一堆,还要去和各地赶来的一些商会的头目集会探讨各地入秋之后的米粮器物报价。
“公主,”骊骅起身,“商会那边今天比较忙,我需要先行去那边处理。”
甘琼英看到骊骅放下碗筷后,自己也没有再夹菜。
“夫君且先去忙。”赚钱要紧!
甘琼英回头看了一眼,满月立刻端来厨房早早就炖好的参汤。
甘琼英亲自递给骊骅,温声道:“早饭没吃多少,参汤还是喝了吧,对身体好的。”
参汤送到他的面前,骊骅本来是想要端过来的,伸出手之后又顿住,索性直接低下头,就着甘琼英的手一饮而尽。
甘琼英挑了一下眉,倒也配合着喂他。
结果甘琼英没怎么样,骊骅抬起头擦嘴的时候,耳朵已经红透了。
骊骅为了掩饰自己的羞赧,转过身就要走,甘琼英立刻跟上,还自然地握住了骊骅的手,“还有你手上的伤……”甘琼英说到这里微微皱了皱眉,实在无法理解骊骅动不动就自残的行为。
甘琼英还是今天早上吃饭时才发现骊骅的手才好一点点的指甲,又被他给弄出血了。
“伤要重新包扎了才能出门,知道吗?”
甘琼英觉得自己需要特意找一个时间,专门和骊骅聊一聊他自残的事,因此今天早上也就没再说什么。
骊骅自然是无不答应,他喜欢极了甘琼英关心他的模样。
甘琼英盯着府医给骊骅包扎,等到彻底弄好了才放他离开。左右也是闲着无事,顺便消消食,还亲自送骊骅到了门口。
两人之间颇有一些恋恋不舍的味道,仆人看了也觉得两人浓情蜜意,骊骅感受到周围人视线,暗暗咬了下牙。
他手指稍稍用了些力,捏着甘琼英的手,顶着一道道视线,鼓足了勇气,柔声说:“晚饭等我一起,我路过凤凰楼给你带烤鸭回来。”
“好,那我等夫君回来!”甘琼英一听有好吃的,立刻点头如捣蒜,非常自然地投入了骊骅的怀抱。
两人相拥,全然不顾一众侍从的视线,甘琼英知道骊骅喜欢拥抱,她感觉骊骅紧紧地抱了她一下,还飞快地在她头顶上碰了下。
就是不知道用的是下巴还是……嘴唇。
眼见着骊骅的马车远去,甘琼英转身回府,在去往寑殿的时候迟疑了下,转而对满月说,“满月,后院的那些人全部召集到正殿。”
甘琼英足足喝了两盏茶,后院那些人才堪堪到齐,可见端容公主对他们多有纵容,面首的数量又有多么的庞大。
一个正厅竟放不下,都排到门外去了。
甘琼英简直像是在看戏,这一部分实在没有办法代入,耳边嗡嗡嗡嗡都是一群人小声的议论。
这些人堪称是花枝招展,有披红戴绿离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身香气的,还有眼神坚定看着就刚正不阿的,更有极度反差的,一张娃娃脸配着一身腱子肉的,那些温润如玉的风度翩翩的公子反倒不抢眼了。
这些人甘琼英要逐一进行筛选,就得一个一个见,今天势必有一场辛苦仗。
甘琼英并没有让他们自我介绍,她是打算凭借刺激她脑中那部分端容公主的记忆,来辨认这些人。
第一个上来的是一位披红戴绿涂脂抹粉的男子,模样生得极其好看,甘琼英去看了看他,很快就认出来,他叫凤梧,是舞妓之子。
他也曾饱读诗书,可身世被人诟病,费尽心机想要摆脱贱籍,却因为出身连科举也不让他参加,几度已经濒临疯癫。
不是端容公主看重的人。
第二位眼神坚定,一看就是莽夫的男子,甘琼英也认得出来。
他长得壮硕,名字倒是很文雅,名叫严清流,也是可怜得很,他父亲本是清官,也希望他可以成为一个好官,可终究敌不过这官场的黑暗,在皇子们斗法的时候,错了队伍,被构陷入狱。
说起来他们严家,和甘离母族有点关系。
这个人如果要用的话,应该有一点作用但是并不大。
甘琼英看到这里,就已经能够感觉到曾经端容公主是有多么绝望,连这一点点和甘离快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也拢在自己的身边准备利用。
第三位上来的是一个娃娃脸的男子,他的反差不止在身材上,他还有个好记的名字,甘琼英回忆的时候差点笑出声来,他叫丁豆豆。
不过这孩子的年岁恐怕是最小的了,他是外族偷渡来的南召。
家人都死光了,他在小时候被一个老妇人捡到,起了这么个好养活的名字,可好景不长,老奶奶上街竟被高官的马车撞倒,他得知时已经晚了。
他一个人跑去击鼓鸣冤,却因为是一个外族,状告不成被人打了个半死,差点卖进妓馆。
在端容公主的记忆之中,这个丁豆豆四处流浪,对各处的地形极其熟悉,包括南召周边的其他国家,边境的布防,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哪怕不识字,都能凭借记忆画出来。
这个人以后有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