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甘琼英把男主12345号都看了一遍
“夫君,”甘琼英眼含水波,“我们要分开落座了,等宴席结束后,我还站在此处等你。”
“好。”骊骅拘谨地不敢再回视甘琼英。
甘琼英被满月搀扶着,走到自己的席位之上,她算是见证了什么叫皇家的排面。
真的……好多人啊。
她还在感叹,大长公主果然是地位举足轻重,转头就看见了打扮得像一朵盛放的粉牡丹的温雪玲。
温雪玲板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甘琼英不理她,撑着手臂,懒洋洋地倚着桌面,桌上的点心十分精致,让人看了垂涎欲滴。
她一盘尝一块,慢条斯理地品味,温雪玲包括在场的所有王公贵女,都以为甘琼英这是姿态傲慢,不愿与人交谈。
殊不知,甘琼英是在回忆着这场寿宴的剧情。
剧情里这场寿宴是很精彩的。
可谓跌宕起伏,大概内容是端容公主像条疯狗,到处咬着温雪玲不放,言语间多刻薄之词。
端容为了激温雪玲,专门捡着难听的话说,还频频阻止她和钟离正真凑一块。
最后在夏猎时,还非要和温雪玲一较高下,不过她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是想借比箭将其射伤。
一计不成,她又生一计,直到宴席散场时,她都不肯罢休,还想着路过时,狠狠吓唬她一下,作势要把温雪玲从这半山石台的边缘推下去。
最终自然是都没能成,而且她一番搅和,把大长公主原本给孙女相看好的一位户部侍郎的公子给伤着了。
端容本意只是吓唬温雪玲,威胁她几句,让她不要和自己争钟离正真。
她不敢真的杀荆西王的女儿,但没想到女主角自然有人来护,那位户部侍郎的公子见状,还以为端容公主丧心病狂要杀人,冲过来扶温雪玲,却不慎在石台边上扭了下脚,自己从半山处滚落下去。
活生生把端容歹毒的名声给坐实了。
剧情里惠安大长公主立刻叫来太医查看,一番折腾后,人已经包成了木乃伊,伤筋动骨一百天,多处骨折更是要三四月不能下床,太医说还会落下残疾,等同于一下子断了这个户部侍郎公子的仕途。
这下子端容百口莫辩,这位户部侍郎的公子在殷都颇有才名,更是师承前朝大儒,在学子之间很地位,否则也不会是男主之一。
端容断了她的仕途,甚至触怒了众怒。很是招惹了一匹不怕死的学子言官,又是写诗骂人,又是频频弹劾,把她骂得活活半年没敢出门。
此事发生后,端容也彻底得罪了这个户部侍郎的家族,尽管她不是故意的,但这个仇在日后却被狠狠地报了。
纸是包不住火的,端容后来被发现了种种恶行,在南召倾覆逃亡之时,多次被人透露行踪,直至最终被拖死马后,户部侍郎的家族在其中居功至伟。
捋清了这一条支线,甘琼英看向温雪玲的眼神开始奇怪,她都差点都忘了这是个np虐恋文,这或许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寿宴的这段剧情可以说是原文的首次修罗场,因为剧情里的“男主角们”基本上都到场了,堪称这本书史诗级名场面。
甘琼英一边回忆剧情,一边视线转动,看向对面的席位。
右侧斜对角,是摄政王,他身着一身绛色华服,与皇帝的那一套极像,一双凌厉扫视四周,似是在观察着在场的各位,周身透着睥睨之气,正是小说霸总的经典款,鬓若刀裁,剑眉星目。
他的左边是小王爷康广王甘离,穿着一身墨绿色锦袍,看上去没心没肺,正品尝着酒水,喝一口便绽出一个新奇的笑,露出一排脑干缺失的白牙。
他这个年纪,平日里被追着要勤奋读书,根本无法脱身去吃酒,这场寿宴他能大快朵颐,品尝美酒,简直比惠安大长公主本人还要高兴。
在摄政王的后排,便是那位户部侍郎之子了。
作为今晚上“坠崖”主角,甘琼英着重看了他两眼。
他着一身月白色,典雅华贵,很衬他玉树芝兰的气质,眉如远山,堪称公子如玉。
怪不得惠安大长公主看着满意,毕竟是选给小孙女的郎君,性子瞧着是真的好……但是谁能想到呢,在这本书里面,这个户部侍郎的如玉公子,他后来残疾因女主角的“愧疚”上位,是个实打实的病娇娇呢。
摄政王身侧,坐着的便是金川质子钟离正真了。
他早已更换了来时的衣服,一身墨色并不抢眼,却金线暗绣,稍一动动,在这灯火之下,便是流光金彩,华贵非常。
但他的气质却将这一身浮躁的赤色稳稳压住,不得不说,几个男主角里面,他长得最好看,眉目精致至极,整个人透着一股让小女孩痴迷的桀骜不驯。
他看似无意回头,实则却是在看摄政王右后侧的骊骅。
骊骅和这些男主比起来,戴着面具实在是眉目温平,泯然众人,但是甘琼英看着他低头不理钟离正真视线的样子,就想发笑。
她已经发现了,骊骅根本就是烦钟离正真。
要不然早上那会在那车上急吼吼下来拉她回去赶路做什么?
钟离正真得到不骊骅的眼神回应,无奈转回头,甘琼英视线却越过他和骊骅,看向了他们身后的侍从们。
那里还有一位男主角。
是钟离正真身法诡异武功卓绝的侍卫宋词。
他正站在宴席入口处,警惕四周,眉目虽然不算多么优秀,却自由一群读者吃这种为了女主不顾死活,行走在黑暗之中,武功奇高的忠犬救赎人设。
女主角温雪玲,必定要在不经意间,救过他的命,然后从此以后,他就能为女主痴狂,为女主哐哐撞大墙。
红着眼睛给命之类的,俗称给命文学。
他腰间配着一柄细窄长刀,气质霜冷,让人无端有些胆寒。
甘琼英把男主12345号都看了一遍,心中啧啧啧。
在看小说时就非常喜欢这个片段,有谁不爱修罗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