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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老胡,你要媳妇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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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胡说,下一步要去的地方是克拉米尔山,但要去那个地方的话得找向导,因为那已经是昆仑山脉的最深处了。

    一开始跳伞的时候不过是在边缘,所以方向好找,走出来也容易,但在昆仑山脉内部,可以说不认识路的人进去以后会发现所有的雪山都长一个样。

    要是遇见个磁场特殊的地方,指南针再不好使了,那就彻底迷失方向了。

    所以众人只能再去寻找一个进过克拉米尔山的向导,好在胡八一在那边有认识的人,只是一提起这个人,他和阿克的脸上就都是内疚。

    询问过后才知道,当初一起去打狼,结果当地的一个向导妹子被狼咬伤,成了全瘫,只有脑袋能动,这辈子也无法治愈了。

    老胡对此非常愧疚,所以这次一想到要去的地方是昆仑山脉,他在国外的时候就买了轮椅,准备送过去。

    胖子闻言有印象了,是说在国外那几天,老胡特意离开了一段时间呢,原来是去买轮椅去了。

    王浚摩挲着下巴

    “你那个朋友,介意走一下机械飞升的道路么?”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马元禄在他们走的时候已经开始研究人偶了。

    本来这项研究要等到他孙子那时候才会开始,因为他们家一直就不消停,没金钱也没机会做这些。

    但安定下来以后,不光有钱还闲,马元禄自然想将手艺提升一下。

    人偶虽然是炁科技,但只要有个能源,像是盗吞兽那样储存器,就能支撑人偶的长期使用。

    而对于瘫痪的人来说,只要在行动的支撑点上,比如膝盖、脚踝等地方加上一些便于行动,且能控制的法器,就能让瘫痪的人行走自如。

    不说多的,起码日常生活是绝对没问题的。

    之前是没条件,没法管,但现在有这个条件,还顺带给马元禄提供一个实验的机会,那为啥不带人家去京城试试?

    王浚把自己想的说出来以后,老胡立马就激动了起来。

    当年明明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地人民才去打的狼,而那个瘫痪的女孩子也是因为对他的信任才愿意去当向导,可最后的结果却是那样的。

    如果有这样的机会,老胡肯定得弥补下自己的遗憾啊。

    他打算立刻动身前往那个女孩所在的部落,去问问她的意见。

    说起来,十年了,当年的女孩现在应该也快三十了吧,人生中最好的十年只能躺在床上,有时候半夜睡觉,老胡都会猛地坐起来然后叹口气道一句

    “我特么真该死啊……”

    奔着那个部落前进,只是距离稍微有点远,走了大概一天半的时间吧,才总算是看到了人烟。

    而要到达那瘫痪女孩所在的部落,还要花上半天的时间,等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不过他们受到了盛大的欢迎!

    无他,只因为那个女孩,格玛,她的哥哥是这里最有威望的人,说是领袖也不为过。

    而胡八一给格玛带去了轮椅,让她从此不再只能在屋子里躺着,又带去了大量的生活物资。

    这些都是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很缺乏的,可能很久才能补给到一次生活物资,而且还不一定全面。

    于是当晚就给几人宰了头羊,载歌载舞,玩了一个晚上。

    不得不说,这臧族的酒劲也是真特酿的大啊!

    王浚算是发现了,他们去的地方,怎么竟是些能喝的地方呢?

    气氛高涨,胡八一也趁机跟格玛提了带她去京城,看看有没有办法帮她治疗,或者恢复她的正常生活。

    格玛很惊慌,虽然想要,但又害怕离开这个地方,前往全国中心那么繁华的地方。

    但格玛的哥哥感动的和个王八蛋一样,对着老胡就是一个最高礼仪。

    要不是格玛此时瘫痪,格玛都得问老胡一句

    “老胡,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要,你就直接带走!”

    经过哥哥的劝说,格玛最后答应和老胡一起去京城。

    别说,这个格玛长得是真漂亮,尤其一哭,那感觉简直能让人心都化开。

    (不信自己去看剧版昆仑神宫,女演员演的是真好。)

    胖子都在揶揄老胡

    “等马大师给人恢复行动,再找个人看看能不能治好,完事你干脆把人家娶了算了。”

    胡八一却很清醒,他这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愧疚。

    当然他也是半明白,因为对他而言这是愧疚,可对那位格玛来说,介个就是爱情啊!

    格玛看老胡的那个眼神,都快拉丝了个屁的。

    ……

    第二天

    众人出发,格玛哥哥面对胡八一的请求无有不从的。

    要说当个领队进山?

    当!

    我在给你加两个帮手,你看行不?

    行?我觉得不够!

    再加两头牦牛!

    主打一个能给的都给了,带着这一行人就进了山。

    因为没有别的闹幺蛾子的人在队伍里,和原著中带着明叔那伙累赘不同,这一行人走的非常顺畅。

    格玛的哥哥,初一,本来还等着看王浚这几个人产生高原反应,累的气喘吁吁,毕竟任谁上了高原都得有反应。

    但结果却让人失望,他并没有看到王浚几人的高原反应,就连那条狗都没高原反应。

    这让他有点纳闷……

    一路行进,到了克拉米尔山的山下,到这就全是雪山和冰原了。

    一路上还有不少雪狼跟随着他们,似乎在等他们劳累休息的时候上前偷袭,加顿餐。

    对此,格玛的哥哥初一非常警惕,眼神中也带着冷冽的恨意。

    他的妹妹就是被这群狼给咬成残废的!

    这次答应当导游,未免没有复仇的心态。

    只是狼群似乎一直都非常警惕,始终没有上前,惹得王浚和胖子非常失望,他们还想尝尝高原上的野味呢。

    狼群不出手,他们就只能在傍晚的时候安营扎寨了。

    此时已经快到克拉米尔山了,也没必要在夜晚赶路。

    不是危险,而是累。

    初一非常有经验,在扎驻地的时候,他在外圈埋了一圈信号弹。

    这样狼群一旦过来,一来能警示他们,二来是吓跑狼群。

    胖子对此很感兴趣,一直跟着初一他们在搞这些,毕竟都是宝贵的经验,之后能用上的。

    他手拿一根缠了线的信号弹在前面走,一边回头一边问

    “在这埋一个?”

    他也没看前面的路,就回着头一边说话一边向前走着。

    初一和他两个同族的小伙伴也在忙,就没来得及抬头,结果没等初一说话,胖子一脚踩空了!

    这时节冰层正在融化,而恰好胖子踩的那块冰碎了,卡拉一下人就没影了。

    等初一抬头看向胖子准备指导的时候,懵逼了。

    胖子呢?我那么大一坨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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