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遇见不想看见的
霍锦涯参加会议,就是个旁听,他听着他们开会的内容有点想睡,看的出来他不适合做这种事情,可是他得摆正自己的态度,也要认真听他们说晚宴的事情。
他认真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袁乐时不时的盯着他看,那眼睛里都能冒出火。
梁毅辰看着霍锦涯把小本子上记得条条框框的,看着他这初出茅庐的样子,越发觉得可爱,破天荒的笑意,被会议室里的不少人看到,这简直是太意外了。
毕传昊则是和叶槐偷偷的递小纸条,上面想着,“老大是个恋爱脑,没错了。”
“?”
叶槐回了他一个大大的问号,换来毕传昊一个大大的白眼,最后放弃和他递小纸条。
霍锦涯有认真的在记笔记,也不知道记了啥,感觉什么都重要,他以前没有上过班,现在是属于从半山腰开始的,可不得努力点吗?
本以为能顺利把衣服拿走的霍锦涯,正在和梁毅辰在二楼和裁剪师沟通衣服的设计时,没想到冯福明也上了二楼,霍锦涯听到了他的声音看过去,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们都没想到能在这个时候看到对方,一时间二楼的气氛有些凝固,那些裁剪师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氛有些微妙。
“梁先生,霍先生,衣服我们会在宴会开始前的两个小时给二位送过去,还有其他需要沟通的吗?”
“没有,就送到会馆五楼吧。”
“好的。”
霍锦涯回神,他看见冯福明的脸色并不是很好,都有点瘦脱相的感觉,他在收到那条彩信的时候,就知道他和冯福明是有一见的,可是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
“我们走。”
梁毅辰通过之前的一些资料,知道冯福明这个人在梁世修那里过的并不好,而且还被霍锦涯欺负过,不过他通过调查他的原生家庭,还有他做过的一些事情,让他对他没有多大的好感,不觉得这人有多无辜,多半是他自己的咎由自取。
但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霍锦涯也不想和冯福明有过多的接触,在梁毅辰说要走的时候,他是很赞同的。
冯福明从看到霍锦涯和梁毅辰成双成对的无视他,甚至直接略过他下楼,感到不甘心。
他的人生除了努力拼出一条路,没有任何人能给他助力,而霍锦涯不一样,他从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
他们的命不同。
回去的车上,霍锦涯就比平时沉默,主要是脑子发懵,明显感觉到有点发烧了。
梁毅辰以为他在想冯福明的事情,他直接说道:“他过了第一轮的比赛,晚上也会过来,你看见他就情绪低迷,刚才在气场上输给他,怎么?你怕他?”
霍锦涯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很实诚的说道:“没有,就是觉得看到他的一眼感觉,瘦的像是变了一个人,都不像他了。”
像极了前世快死的他,就剩下皮包骨头了。
“……”梁毅辰没想到霍锦涯的注意点在冯福明的身体上面,挑眉看向他,“你这是在心疼他?”
“没有,我自己的事情多的都顾不过来,哪里还有心思心疼他,就是看他这样想起一些事情。”
霍锦涯感觉自己现在能够看到这些人不害怕,已经是超级进步了,他深呼一口气,道:“看到他经历病魔还那么顽强,我也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面对这次的比赛,争取那个好成绩,好在国际上名扬。”
“对,就该这样,在搞事业面前,我们应该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好好的拿回来一个名次,我知道你是可以的。”
“嗯,我一定可以。”
霍锦涯不会让自己那么窝囊,他不会再让家人和朋友失望。
看他那么的坚定,梁毅辰的心里也轻松了一点,在他看来霍锦涯是走出来了,不会再会被无关紧要的人影响了,这是好征兆。
不过,霍锦涯的状态真的不是很好,坐在车上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摸了下额头,确定了自己已经发烧,可是眼瞅着宴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他也不想搞特殊,就强打着精神。
不过他想伪装,是会失败的,梁毅辰的注意力一直在他的身上,看到他脸颊不正常的红,直接上手摸他的额头。
“怎么回事?还发烧了?是不是昨天去吹冷空气吹的?”
在梁毅辰伸手过来的时候,霍锦涯是想躲开的,可是他的动作没有对方快,又听到对方说他昨晚吹冷空气的事情,他就知道自己瞒不住发烧的事情了。
“我那是去和武盟君看流星,没想到现在晚上比白天冷太多,更没想到我今天会发烧,那会儿还好好的呢,这会儿脑子就会有点发懵。”
他自己又摸了一下额头,感觉这烧上来的真快,那会儿还没感觉这么烫,现在浑身都像火炉子一样烫。
梁毅辰不想听他说到武盟君的事情,不过他现在比较担心霍锦涯的身体情况,“这么烫的额头,现在去医院。”
“不用,会馆有没有退烧药,我吃两颗就行,现在去医院,来来回回折腾都要到晚上了,没有必要。”
“宴会不重要,就是去走个过程而已,你的身体更重要,如果留下什么后遗症,也是你自己遭罪。”
梁毅辰不容拒绝的语气,让霍锦涯没法说话,而且他现在已经感觉到没力气。
这个烧发的怎么那么奇怪?
“张哥,直接去医院。”
“好的,梁先生。”
“宴会那边你不是不能缺席吗?我自己去就行,也就是做个检查而已,不用你陪着我。”
“还有时间,反正现在又没其他的事情,会馆那边还有老毕他们,让你一个人去医院不放心,不然我现在给你哥打电话。”
霍锦涯微微摇头,“别了,他们今天去了国外,回伍楚哥的家里,说是去闯阎王殿。”
梁毅辰:“……”
梁毅辰想到伍家的事情后,感觉霍锦涯的这个形容词还是挺贴切的。
伍家可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