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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带你去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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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八十四章带你去散心

    杨欣欣依依不舍的走了,她一离开,安德海愁云惨淡的脸上立刻眉头舒展,拿起一旁的匕首修起手上的指甲。

    往常他人生一大乐事就是挣钱,当初会找杨欣欣做女朋友,一双比蛇毒还要恶毒百倍的心思,早就盘算着如何吞下杨家这块肥肉。

    杨家的盘子很大,若是能将杨家所有产业全盘接收,他的公司的规模会壮大不少。杨家父女被他耍得团团转,心中的快意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满脑子又开始盘算怎么报复燕妮儿,手上刀子没控制好力道,切下一小块指甲,连带着上面的皮肉。

    安德海疼得吸了一口凉气,血立刻就涌了出来,勒城立刻取来干净的毛巾为他止血。

    “这刀有些凶呀,未使用先见血。”

    安德海看了眼地上,带血的小刀,这让他想起了燕妮儿刚毅的脸庞。宝剑归鞘,再出鞘必见血,这可比商战里面的明争暗斗有意思多了。

    杨总这几天日子不好过,合伙人撤股,供货商上门催债,谈得很顺利的项目说黄就黄了,帝都似乎所有上层的人都知道他要倒大霉,全都绕开他走。

    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他这次要是挺不过去,从此帝都地界上就没他这号人物。杨欣欣已经好几天没看到自家父亲,一回家就看到自家老爸坐在沙发上,明显这是在等自己。

    “欣欣阿,打听出点什么没有?”

    杨欣欣摇了摇头“现在海爷全身心都扑在一个叫燕妮儿的女人身上,根本没时间理咱们。”

    杨总叹了口气,这叫什么事呀!暗地里似乎有人要搞他,公司的经营是一团糟,偏偏自己又不知道对方是谁,这就非常的被动,想反击都无从下手。

    “你就没问出点什么,这事是不是那位的意思?”杨总最怕背后搞他的人是权少顷,如果是爵爷动的手,他也没必要做无谓的反抗,赶紧收拾细软回老家还能保住一条命。

    “怎么问呀一提那事海爷就发火,现在他的日子也不好过,住个院连去看望的人都没有。”

    上次住院别人送的东西将走廊都堆满了,这次杨欣欣陪护的几天,连打电话问候的人都没一个,反差如此之大,安德海这是要失势。

    杨总心中一惊,安德海可是他最大的依仗“怎么会,海爷不是很得爵爷的欢心。”

    “男人最看重什么,搞这么大个乌龙,那位爷没有杀了他,已经是看着往日的情面。”

    “看着杜学智的妈妈挺精明一个人,怎么就干出这种蠢事,连自家儿媳外头的男人是谁都不清楚,害得海爷差点丢了半条命。这账必须算在他们的身上,要是杨家有个好歹,他们母子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没错,杜学智白睡了自己,一句让她报警就想撇的一干二净,天下没有那么便宜的事。杨欣欣要找杜学智颇费了些周折,他是工作丢了家也不回,来了一个人间蒸发。

    别问她怎么知道杜学智没回家,杜妈妈几天不见儿子,打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就想去工地上看看,正好碰到了也在寻人的杨欣欣。

    两个人一见面气氛那是相当诡异,杨欣欣恨不得撕碎了她,给自家儿媳拉皮条,连恩客都能弄错。好处没讨着,害得杨家跟着吃瓜落。

    杜妈妈明显心虚很多,这位杨小姐是安德海的正牌女友,自己给她的男人找女人,换成任何一个女人都得找她算账,何况自己还欠着人家一个台灯没赔。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像你这般没脸没皮的人真是少见,今天碰到了也算你倒霉,把人给我带回去,杜学智什么时候露面,什么时候就放你回去。”

    杜学智这个人十分的孝顺,有这个老太婆在手,不怕他不现身。杨欣欣打算的很好,枯等两天没有杜学智任何消息,有些坐不住了,通过道上的人找到了烂醉如泥的男人。

    说他是地上的泥巴真心不为过,三十几度的高温,他身上的衣服一个多星期没有换了,毫无形象的躺在酒吧后巷的垃圾筒旁边。

    在城市生活的人都知道,那些夜店外表光鲜,后巷环境十分的差,有些喝多的客人找不到厕所,就会找个没人的地方随地解决。

    杨欣欣被后巷混合着屎尿味的空气,呛得直捂鼻子,从酒吧里要了一桶冰水,一股脑全都倒在了他的身上。杜学智一个激灵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女人是杨欣欣,又闭上了眼睛。

    这是他一个多星期以来,难得的短暂清醒,保有理智对他来说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无法正视母亲干出那些残忍的事情,更无法面对失去致爱的痛苦。

    每一次想到宋朝离开时的背影,像有把刀在剜他的心,痛得他无时无刻不想死去。

    杜学智是一个好酒客,喝醉了就找地方一睡,也不会少给酒钱,酒吧唯一苦恼的是,关门的时候要把他扔在哪里。

    杨欣欣看他不理自己,从酒吧内找出来一条管子,接上自来水就是对他一顿猛浇。杜学智酒醉之后是头晕脑涨,身体团成一个虾状,任冰冷的自来水浇在自己的身上。

    自来水混合着地上的污物,流得到处都是,有一些甚至流到了杨欣欣的脚边。杨欣欣脚上的鞋是名牌货,一但泡水鞋子就不能穿了,她气愤的看着鞋上的污渍,当初怎么就让这个男人给睡了,想想都觉得恶心。

    “杜学智,你给我起来,我就没见过你如此无能的男人。”自来水冲着他的头滋去,杜学智也不反抗,只是用手臂抱住头。

    丢掉手中的水管,杨欣欣用她那尖尖的高跟鞋,对着他的小腿噼里啪啦猛踢。

    “世人怎么会有你这种没有用的男人,枉我爸爸十分欣赏你的才华,给了你一个经理做,事实证明你就是个废物,胆小鬼,遇到事情就知道借酒精逃避。”

    高跟鞋是女人身上一件凶器,踢起人来十分的疼,杜学智完全死了一般,连个声音都没发出来。

    杨欣欣气得不轻,脚上的动作过大,带上地上的脏水,有一些溅到她的嘴边。她一边猛吐口水,一边歇斯底里拿起手中的包就一顿乱砸。

    “我们杨家都要被你们这对母子给毁了,我打死,打死你。”杨欣欣宣泄着心中的愤怒,怎么就让这么个没用的男人给睡了,安德海要是知道发生了什么,非杀了自己不可。

    打累了,见杜学智像条死狗般一动不动,她晚加的生气“行,你装死狗,打你身上不知疼是吧,不知你那个妈禁不禁打,回去我就让人剁了她的手指。”

    杜学智会如此痛苦,绝大数原因是母亲的所做所为让他羞愧难当,愧对宋朝对他全心全意的付出。他该恨,可他无法愁恨自己的母亲,只能用折磨自己的方式,让自己的内心好过一些。

    提到自己的母亲,当自己死了的男人动了一下,杨欣欣真为宋朝感到不值,所谓至死不渝的爱情,终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

    “你把我妈怎么样了?”

    “怎么从你的乌龟壳里出来了”杨欣欣又补了一脚“你妈可比你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被人抓了起来还该吃吃,该喝喝,我家的米袋子都快被吃光了。”

    杜妈妈的饭量从年轻时候就好,一顿能吃两大碗饭,除了被杨欣欣刚带回去的时候,吓得不敢吃饭。后来实在饿得受不了,到处主动找吃的,她一顿的饭量抵得上杨总父女一天的量。

    “你抓我妈干什么,她就是一个乡下老太太,什么都不懂。”

    “她什么都不懂,知道把自己儿媳洗刷干净净的送人,我们杨家的祸事全都因为她而起,这次要是我们杨家过不去这道坎,你们母子谁也别想好。”

    杨欣欣字字都扎在他的心上,头发上的水珠滴滴答答往下落,杜学智低着头,那不断滴落的水珠像极了他在哭泣。

    见四下无人,杨欣欣低声的说道“别忘了,你那晚对我做过的事情,我不管你是为了你妈,还是为了那你那晚做下的孽。你是去求你老婆原谅也好,卖惨求放过也罢,用尽你浑身解数,让你老婆背后的男人放过杨家,要不然……”

    杨欣欣奏近了一些,语气透着阴寒“我们杨家斗不过爵爷,让你们母子无声无息的消失,还不是什么难事。”

    杨欣欣走了,她的话一直在耳边萦绕,他哪还有脸求宋朝的原谅,杜妈妈所做所为放在哪里,都够枪毙几回。他害怕哪天警察上门会将母亲带走,只能用酒精麻痹自己。

    有一句话杨欣欣说的很好,他欠宋朝一个道歉。几天里疯狂压抑去见宋朝的念头,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他要去道歉,不管宋朝原不原谅,都要去表达自己的愧欠。

    从地上爬起来,杨欣欣那几脚踢得很重,杜学智小腿很疼,他已经顾不上许多,心中只想去见宋朝。

    身上的衣服被污水浸透,没有一个司机愿意载他,杜学智就一瘸一拐的走去。走了几个小时,终于到了octobe的对面,望着熟悉不能再熟悉的建筑,他的心里升起阵阵胆怯。

    有时候人只是那一步的犹豫,就可能蹉跎一辈子,杜学智正在犹豫不决,两个人影从octobe走了出来。女的正是自己的老婆,他兴奋的瞪大双眼,就想冲过马路,另一个男人转过头来,傲视天下的霸气与那晚二楼上的眼神重合。

    那一夜是他的噩梦,也改变了人生的走向,那时他没有选择跨出那一步,现在依然无法战胜心中的怯懦。杜学智怯怯的退后一步,眼睁睁看着宋朝上了权少顷的车,然后车子开动离开。

    宋朝望着窗外,车子启动的瞬间她似乎看到了一个人,几天下来强装的平静土崩瓦解。宁宁几次开口都想问她为什么不离婚,宋朝都装做毫不知情。

    九年的时间,早就让她与杜学智两个独立的人,盘根错节的生长在一起,离婚就是将俩人生生分开,每一次分割连带着双方的血肉。

    不提离婚可能是因为怕痛,也可能是想给双方最后一次机会。

    “在看什么?”权少顷看向车窗处,路边除了景观树什么东西都没有。

    宋朝摇了摇头,伸手从皮包取出那把黄金龙“爵爷,这个东西放在我身边太危险了,还是还给你吧。”

    黄金龙在她手里几天,宋朝的内心就不平静多久,兵者,主凶杀,别看黄金龙小小的一把,精美的像个艺术品。华丽的珠宝,精美的装饰无法改变他是一件凶器。

    当杀人变成一件容易的事情,当杀人不需负担任何后果,这把只有女人手掌大小的黄金龙,变成世间威办巨大的武器。宋朝每天都在天人交战,她需要花费许多心神,压制内心时不时就跑出来的想法。

    内心的栅栏一旦被打开,心中的邪念不受控制,人就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只贪婪血腥的恶鬼。宋朝是放在家里怕丢了,带在身上怕控制不住自己。

    权少顷伸手去接黄金龙,早就猜透了宋朝的想法,怕是这枪交到手中的每一分钟,她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

    也对,一个普通人见到枪没有不害怕的,见到枪两眼放光,也只有他们这种靠发战争财的军火商人。

    “既然你觉得危险,爷就帮你收着,这枪已经报备在你的名下,想什么时候用都可以。”

    宋朝闻言立刻缩回手,握紧了手中的枪,报备在她的名下,哪天被有心之人利用,拿它干出什么事情,她会第一个被当成怀疑对象。

    “这样啊,那还是放在我这里吧。”

    权少顷咧嘴一笑,一双眼仿佛能洞穿一切。宋朝为掩尴尬,看着不断前进的车子,随便问了一句这是要去哪里。

    权少顷笑着收回自己的手掌,枪在谁的手里并不重要,他已经在宋朝的脑中构架了一把黄金龙。这就像在平常的死水中,滴入一滴水,一圈圈涟漪向外扩散,终会在合适的时候变成狂天巨浪。

    “带你去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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